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4540144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包括:点烟头、连接插头、导电体、点烟网和加湿器,所述点烟头与连接插头相连接,所述点烟头内部设有点烟网,所述点烟网与导电体相连接,所述连接插头内部设有加湿器,所述加湿器与连接插头通过电连接。通过上述方式,本发明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能与点烟器插座相配合连接,结构简单,具有点烟灭烟的功能,使用方便,安全有效。
【专利说明】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点烟器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
【背景技术】
[0002]车辆都配备一个点烟器,是为了方便驾车人使用,尽管我们反对在车内吸烟,可这个配置却不会取消,有些高档车在后排还单独有另一个点烟器,方便后排乘员使用,为驾车人带来很大的方便。随着这些东西的增多,点烟器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能与点烟器插座相配合连接,结构简单,具有点烟灭烟的功能,使用方便,安全有效。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包括:点烟头、连接插头、导电体、点烟网和加湿器,所述点烟头与连接插头相连接,所述点烟头内部设有点烟网,所述点烟网与导电体相连接,所述连接插头内部设有加湿器,所述加湿器与连接插头通过电连接。
[0005]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加湿器设有加湿开关。
[0006]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插头两侧分别设有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
[0007]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导电体分别与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组成电连接。
[0008]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导电体与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之间设有摆动触片。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能与点烟器插座相配合连接,结构简单,具有点烟灭烟的功能,使用方便,安全有效。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发明的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点烟头,2、点烟网,3、导电体,4、连接插头,5、加湿器,6、天线夹头,7、摆动触片。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2]本发明实施例包括:
一种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包括:点烟头1、连接插头4、导电体3、点烟网2和加湿器5,所述点烟头I与连接插头4相连接,所述点烟头I内部设有点烟网2,所述点烟网2与导电体3相连接,所述连接插头4内部设有加湿器5,所述加湿器5与连接插头4通过电连接。
[0013]另外,所述加湿器5设有加湿开关。
[0014]另外,所述连接插头4两侧分别设有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
[0015]另外,所述导电体3分别与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组成电连接。
[0016]另外,所述导电体3与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之间设有摆动触片7。
[0017]本发明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的有益效果是:
能与点烟器插座相配合连接,结构简单,具有点烟灭烟的功能,使用方便,安全有效。
[0018]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点烟头、连接插头、导电体、点烟网和加湿器,所述点烟头与连接插头相连接,所述点烟头内部设有点烟网,所述点烟网与导电体相连接,所述连接插头内部设有加湿器,所述加湿器与连接插头通过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湿器设有加湿开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插头两侧分别设有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体分别与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组成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灭烟功能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体与正极触点和负极触点之间设有摆动触片。
【文档编号】F23Q7/00GK103727558SQ201310610065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27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27日
【发明者】上官挺 申请人:常州市武进金阳光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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