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弃物焚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376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将原始废弃物初次焚烧处理的回转窑,所述回转窑具有第一进料口和第一出料口;

用于将回转窑输出的二次废弃物进行二次焚烧处理的二燃室,且所述二燃室具有一与所述第一出料口通过管道连接的第二进料口;

用于将含碳废弃物进行燃烧处理产生可燃性气体的煤气发生炉,所述煤气发生炉分别与所述回转窑和所述二燃室连接,并将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分别输送至回转窑和二燃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转窑为横向布置的中空圆柱体结构,所述第一进料口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出料口的高度,且回转窑的轴线与水平方向形成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轴线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5—1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二燃室为纵向布置的中空圆柱体结构,其轴线与水平方向垂直,

并且,所述第二进料口位于所述二燃室的周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燃室的顶部还设置有排气口,且该排气口在二燃室内的压力大于阈值时开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转窑设置有助燃供风的第一进风口;

所述二燃室设置有助燃供风的第二进风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转窑的燃烧温度为1000~1150℃,燃烧时间为55-60分钟;

所述二燃室的燃烧温度为1100~1200℃,燃烧时间为2~3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碳废弃物选自餐厨废弃物、废旧衣物、农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或者其组合;

所述可燃性气体包括氢气、甲烷和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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