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活垃圾热解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55913发布日期:2018-12-21 20:44阅读:53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活垃圾热解炉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热解炉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生活垃圾热解炉。



背景技术:

生活垃圾是一个严重环境问题,不仅占据大量空间,且对环境存在较大污染。传统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包括焚烧处理和填埋处理,焚烧处理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扬尘颗粒物,存在较大的空气污染;填满处理则存在场地不足,填埋场污染严重的问题。垃圾热解是一种在无氧或缺氧环境下加热处理废弃物,使其分解转化为无害产物的技术,是处理垃圾的有效方法。但是现有技术的垃圾热解设备热解不均匀,垃圾处理效率低,且排渣斗的出料口大小不可改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活垃圾热解炉,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活垃圾热解炉,包括炉体,所述炉体下方设有排渣斗,所述炉体顶部安装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下方设有伸入炉体内部的转轴,且转轴侧壁均匀环绕的设有打散棒,所述排渣斗的前后侧壁均通过连接块连接有滑槽,所述滑槽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滑槽上均滑动连接有滑块,前后所述滑块下方共同连接有位于排渣斗下方的隔板,所述排渣斗前后侧壁左右两端均焊接有支腿,所述支腿的数量为四个,两个左端所述支腿的内侧壁安装有气缸,且气缸的伸缩杆连接滑块的侧壁。

优选的,所述炉体的顶部左端设有烟囱,所述炉体的右侧壁上端设有垃圾原料进口。

优选的,所述炉体的左侧壁下端安装有助燃风机,且助燃风机上方连接有送风管,所述送风管的侧壁均匀分布有导风管,且导风管伸入至炉体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炉体的底部均匀开设有排渣通孔。

优选的,所述隔板的形状为圆形,且隔板的直径大于排渣斗的出料口直径。

优选的,四个所述支腿的下方均设有垫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生活垃圾热解炉,助燃风机、导风管和送风管可给炉体内部通入进氧量,加快垃圾的热解速度,电动机带动转轴上的打散棒旋转,进而可带动炉体内部的垃圾旋转,使垃圾实现均匀热解,其中气缸的伸缩杆伸缩可使滑块在滑槽上移动,可推动隔板实现左右移动,从而能够改变排渣斗的出料口大小,进而改变了灰渣的下料速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排渣斗下端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动机、2垃圾原料进口、3炉体、4导风管、5送风管、6烟囱、7助燃风机、8排渣斗、9支腿、10气缸、11滑块、12隔板、13连接块、14滑槽、15打散棒、16转轴、17排渣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生活垃圾热解炉,包括炉体3,所述炉体3下方设有排渣斗8,所述炉体3顶部安装有电动机1,所述电动机1下方设有伸入炉体3内部的转轴16,且转轴16侧壁均匀环绕的设有打散棒15,所述排渣斗8的前后侧壁均通过连接块13连接有滑槽14,所述滑槽14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滑槽14上均滑动连接有滑块11,前后所述滑块11下方共同连接有位于排渣斗8下方的隔板12,所述排渣斗8前后侧壁左右两端均焊接有支腿9,所述支腿9的数量为四个,两个左端所述支腿9的内侧壁安装有气缸10,且气缸10的伸缩杆连接滑块11的侧壁。

具体的,所述炉体3的顶部左端设有烟囱6,所述炉体3的右侧壁上端设有垃圾原料进口2。

具体的,所述炉体3的左侧壁下端安装有助燃风机7,且助燃风机7上方连接有送风管5,所述送风管5的侧壁均匀分布有导风管4,且导风管4伸入至炉体3的内部。

具体的,所述炉体3的底部均匀开设有排渣通孔17。

具体的,所述隔板12的形状为圆形,且隔板12的直径大于排渣斗8的出料口直径。

具体的,四个所述支腿9的下方均设有垫脚。

具体使用时,助燃风机7、导风管4和送风管5可给炉体3内部通入进氧量,加快垃圾的热解速度,电动机1带动转轴16上的打散棒15旋转,进而可带动炉体3内部的垃圾旋转,使垃圾实现均匀热解,其中气缸10的伸缩杆伸缩可使滑块11在滑槽14上移动,可推动隔板12实现左右移动,从而能够改变排渣斗8的出料口大小,进而改变了灰渣的下料速度。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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