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防护型燃气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1796阅读:6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安全防护型燃气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电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安全防护型燃气灶。



背景技术:

所谓燃气灶,又叫炉盘,是指以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进行直火加热的厨房用具。燃气灶是人们每天都要使用的厨房电器,按气源讲,它主要分为液化气灶、煤气灶、天然气灶。按灶眼讲,分为单灶、双灶和多眼灶。近年来,我国主流的燃气灶是明火式燃气灶,随着技术革新和市场竞争的影响,明火式燃气灶又陆续推出了直火、旋火等概念。然而,燃气灶在给大众带来方便的同时,其危险性也是不容忽视的。

目前,现有技术中的燃气灶,不论是结构,还是功能上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改进,但是在燃气灶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一方面是燃气灶本身没有检测装置,致使燃气泄漏时未能及时发现;另一方面是人为操作不当,忘记关闭阀门所致。因此,从安全角度考虑,通过智能的技术手段防范燃气灶危险的发生,是非常迫切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防护型燃气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安全防护型燃气灶,包括壳体、灶头和燃气进气管,所述壳体的侧面上设有安全控制盒和报警装置,所述壳体上端面的中心位置处设有灶头,所述灶头外套装有锅支架,且灶头的下部通过气体混合室连接有燃气进气管,所述燃气进气管上安装有气体感应器,所述壳体上端面的前部设有点火开关和燃气电磁阀,且壳体上端面的后部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壳体后方的厨房墙壁上安装有红外摄像传感器。

优选的,所述安全控制盒内部设有信息处理模块、信息控制模块和存储模块。

优选的,所述安全控制盒通过数据线分别与温度传感器、气体感应器、报警装置和燃气电磁阀连接。

优选的,所述报警装置包括警报灯和语音报警器。

优选的,所述灶头上设有按圆环形均匀分布的出火孔。

优选的,所述红外摄像传感器安装在可拍摄到火焰的位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有安全控制盒、报警装置、温度传感器、红外摄像传感器和气体感应器,可自动检测燃气泄漏,在发出报警信号的同时立即关闭燃气电磁阀,还具有结构简单、美观大方、实用性强等优点,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灶头;3、燃气进气管;4、安全控制盒;5、报警装置;6、锅支架;7、气体感应器;8、点火开关;9、燃气电磁阀;10、温度传感器;11、红外摄像传感器;12、出火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安全防护型燃气灶,包括壳体1、灶头2和燃气进气管3,所述壳体1的侧面上设有安全控制盒4和报警装置5,所述壳体1上端面的中心位置处设有灶头2,所述灶头2外套装有锅支架6,且灶头2的下部通过气体混合室连接有燃气进气管3,所述燃气进气管3上安装有气体感应器7,所述壳体1上端面的前部设有点火开关8和燃气电磁阀9,且壳体1上端面的后部设有温度传感器10,所述壳体1后方的厨房墙壁上安装有红外摄像传感器11。

进一步的,所述安全控制盒4内部设有信息处理模块、信息控制模块和存储模块,用于对检测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及控制;所述安全控制盒4通过数据线分别与温度传感器10、气体感应器7、报警装置5和燃气电磁阀9连接,用于对燃气泄漏的检测及处理;所述报警装置5包括警报灯和语音报警器,可在检测到气体泄漏时进行红灯闪烁提示并发出警报声音;所述灶头2上设有按圆环形均匀分布的出火孔12,便于对锅具进行加热;所述红外摄像传感器11安装在可拍摄到火焰的位置,便于拍摄火焰的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气体感应器7检测燃气进气管3附近的燃气量,通过温度传感器10检测火焰的温度变化并通过红外摄像传感器11拍摄火焰状态,同时将检测到的信息发送至安全控制盒4,通过安全控制盒4内信息处理器的比对识别,若温度高于一定值且拍摄到的火焰状态跟着火时火焰状态一致,则说明燃气在燃烧;若温度低于一定值且拍摄到的火焰状态跟熄火时火焰状态一致,则说明燃气发生泄漏,此时,报警装置5上的警报灯开始闪烁并发出语音提示,同时,信息控制模块发出闭合命令将燃气电磁阀9关闭。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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