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式微波干燥物料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85966发布日期:2018-07-20 21:15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微波干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分段式微波干燥物料系统。



背景技术:

工业生产中经常使用到干燥装置,传统上,加热是通过例如电、燃料来实现的,通过热传导来加热容器,进而为容器内的内容物干燥。这种传统方式必须先将容器加热,此外还有加热后容器的热辐射、热容器外壁的热扩散等,因此导致大量的热量损失。微波可以穿过玻璃、陶瓷、塑料等绝缘材料,而且不会消耗能量,但是微波无法穿过金属,它遇到金属就发生反射。微波对介质材料是瞬时加热升温的,并且容器内仅有物料吸收微波将能量转换,因此没有热量损失。

但是,目前大部分的微波干燥系统都是将物料置于单个的微波加热腔,干燥效率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分段式微波干燥物料系统,目的是缓冲物料输送,充分进行微波加热干燥。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分段式微波干燥物料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物料预加热输送系统和物料干燥输送系统,所述物料干燥输送系统包括承接输料装置和用于对承接输料装置内的物料进行微波加热的微波加热装置,所述输料装置包括承接外罩和设于承接外罩内输送物料的螺旋输送结构,承接外罩的进料口与预加热输送系统的出料口连接。

所述微波加热装置包括设于承接外罩外侧的第一腔体和设于第一腔体内的微波干燥加热腔,所述承接外罩的材质为透波材料。

所述微波干燥加热腔为多个,且多个微波干燥加热腔两两对称设于承接外罩的两侧。

所述微波干燥加热腔为角锥喇叭状。

所述预加热输送系统包括导向输料装置和用于对导向输料装置内的物料进行微波加热的预加热装置。

所述导向输料装置包括导向外罩和设于导向外罩内输送物料的导向输送结构,导向外罩的出料口与承接外罩的进料口连接。优选的,导向输送结构为螺旋输送结构。

所述预加热装置包括设于导向外罩外侧的第二腔体和设于第二腔体内的微波预加热腔,所述导向外罩的材质为透波材料。所述第二腔体的微波源工作功率大于第一腔体微波源工作功率。

所述导向外罩的进口端、承接外罩的出口端以及导向外罩与承接外罩的连接端均设有微波抑制器。

所述导向外罩与承接外罩均设有透气孔。

所述预加热输送系统的进口端设有抽湿装置,所述物料干燥输送系统的出口端设有送风装置。

所述导向外罩与承接外罩均为柱形外罩。所述螺旋输送结构与柱形外罩为可拆卸连接。通过更改不同螺旋输送结构的螺距,即可控制物料下落速度,控制其加热时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采用螺旋输送结构,使得物料在螺旋滑行,增加了物料接触微波时间,不同外罩和螺旋结构组装更换,可以控制物料的加热时间。同时由于喇叭状加热腔的对称放置,使其加热更均匀。本实用新型采用分段式干燥,预先将物料干燥到一定程度,不会使物料出现过热而导致质量的下降,再用较小功率进行干燥,整个流程使物料逐步均匀加热高效的实现干燥目标。同时,分段式干燥增加了干燥的可控性和可选择性,根据可加工物料的干燥要求和不同的加工工艺,可对两部分加热腔的结构调整与功率调整,就可实现不同的干燥要求。此分段式微波干燥物料系统结构简单、拆卸方便,功能完善且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本说明书包括以下附图,所示内容分别是: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二腔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螺旋输送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柱形外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柱形外罩设置通气孔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6是驱动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

1、进料斗,2、第一微波抑制器,3、第二微波抑制器,4、第三微波抑制器,5、抽湿装置,6、送风装置,7、第二腔体,8、角锥形喇叭加热腔,9、导向外罩,10、螺旋输送结构,11、透气通道,12、承接外罩的出料口,13、第一腔体,14、承接外罩,15、驱动机构,16、电机,17、第一滚动轴承,18、第一齿轮,19、第二齿轮,20、第二滚动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目的是帮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技术方案有更完整、准确和深入的理解,并有助于其实施。

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分段式微波干燥物料系统,包括进料斗1、依次连接的物料预加热输送系统和物料干燥输送系统,进料斗1与预加热输送系统的进料口连接,物料干燥输送系统包括承接输料装置和用于对承接输料装置内的物料进行微波加热的微波加热装置,承接输料装置包括承接外罩14和设于承接外罩14内输送物料的螺旋输送结构10,承接外罩14的进料口与预加热输送系统的出料口连接。螺旋输送结构可以实现缓冲物料下落,使物料有充分时间通过微波加热装置进行加热。螺旋输送结构与承接外罩优选为可拆卸连接,比如在承接外罩的两端设置卡槽,螺旋输送结构的两端分别设置与两个卡槽配合卡接的凸起,或者在承接外罩的两端以及螺旋输送结构的两端设置安装孔,通过紧固件与安装孔的配合将承接外罩与螺旋输送结构可拆卸固定连接。采用可拆卸连接的方式,方便组装更换,通过改变其内螺旋输送结构的螺距以及宽度,可以控制物料下落速度,进而控制其加热时间。

承接外罩14优选采用柱形外罩,柱形外罩的上下开口,使物料可以自由进出。微波加热装置包括设于承接外罩14外侧的第一腔体13和设于第一腔体13内的微波干燥加热腔,承接外罩的材质为透波材料,比如玻璃钢材质、透波塑料等,优选采用玻璃钢。微波干燥加热腔优选为多个,且多个微波干燥加热腔两两对称设于承接外罩的两侧,使其加热更均匀。微波干燥加热腔优选为角锥喇叭状,角锥喇叭状的加热腔可以作为微波传输线传播电磁波,产生所需模式的高频电磁波,也可以提高电磁波的辐射效率,同时,角锥喇叭状便于调整H面和E面输料装置的夹角,便于设计不同的角锥喇叭状加热腔,用于实验的对比。为了解决单个加热腔加热时物料加热不均匀的问题,在承接外罩两侧的第一腔体内对称放置角锥形喇叭加热腔8,喇叭数量可根据实际加工要求进行增减。

预加热输送系统可以采用常规的皮带输送装置和电加热装置,为了保证整个流程中物料逐步均匀加热高效实现干燥的目标,优选的,预加热输送系统包括导向输料装置和用于对导向输料装置内的物料进行微波加热的预加热装置。其中,导向输料装置与承接输料装置的结构类似或者相同,预加热装置与微波加热装置的结构类似或者相同。比如,导向输料装置采用导向外罩9和设于导向外罩9内输送物料的导向输送结构,导向外罩9的出料口与承接外罩14的进料口连接。优选的,导向输送结构同样为螺旋输送结构,采用螺旋输送结构的优点如上所述,增加微波加热时间。同样的,导向外罩优选采用柱形外罩,柱形外罩的上下开口,导向外罩的材质为透波材料,导向外罩与承接外罩可以为同样大小、同样材质的柱形外罩,其内部的螺旋输送结构与柱形外罩均采用可拆卸连接。具体实施时,为了便于简化结构及优化操作控制,导向外罩9和承接外罩14内的螺旋输送结构采用同一个螺柱(传动轴)进行驱动,具体可以在承接外罩14的出料口端设置驱动机构15,驱动机构包括电机16、第一滚动轴承17、第二滚动轴承20和锥齿轮组,锥齿轮组包括第一齿轮18和第二齿轮19,电机的驱动端通过第一滚动轴承17与第一齿轮18连接,驱动螺旋输送结构的螺柱通过第二滚动轴承20与第二齿轮连接,启动电机16,通过电机带动锥齿轮组传动,进而带动螺旋输送结构的传动轴转动。螺柱上下端均可以装有轴承,保证电机带动其转动时不摆动。该驱动机构中使用滚动轴承起固定作用,第二滚动轴承保证锥齿轮组件的有效啮合传动,同时对上部分螺旋输送结构起固定作用,避免其转动时摆动。

预加热装置包括设于导向外罩9外侧的第二腔体7和设于第二腔体7内的微波预加热腔。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可以采用同样大小、同样材质的腔体结构,微波预加热腔与微波干燥加热腔均采用相同结构的角锥形喇叭加热腔8,两部分腔体其微波发射器功率不同,第二腔体7的微波源工作功率大于第一腔体13微波源工作功率。可以在第二腔体内先将物料加热到一定程度,再在第一腔体内将物料干燥到目标值。此种结构设置便于适应不同加工工艺的物料干燥,可灵活改变上下加热腔微波源的功率。

此外,在导向外罩9的进口端、承接外罩14的出口端以及导向外罩9与承接外罩14的连接端均设有微波抑制器,可有效控制微波泄露,使其处在安全范围内。微波抑制器可以采用非标微波抑制器,结构简单,便于制造。

导向外罩与承接外罩均开设有透气孔,两者均采用柱形外罩时,在其圆柱面上开设透气孔,透气孔的孔径大小只要不让物料从中漏出就行,根据具体干燥物料所定。

为了便于使腔体内部保持干燥,在预加热输送系统的进口端设有抽湿装置,物料干燥输送系统的出口端设有送风装置。具体而言,第一腔体与第二腔体之间可以通过连接通道连接,第一腔体可以通过连接通道与抽湿装置连接,第二腔体可以通过连接通道与送风装置连接,也可以在送风装置以及抽湿装置与两个腔体的接触处,都应开设透气通道,比如孔型通道,能让气体通过,同时又要求微波的防泄漏,因此对孔径的大小有要求。其孔径大小其中其中γ为微波波长。送风装置包括导向送风通道和设于导向送风通道内的风机,导向送风通道与第二腔体连通;抽湿装置包括抽湿通道和设于抽湿通道内的抽湿器,抽湿通道与第一腔体连通。

当然,根据具体的干燥工艺需求,可以设置多个依次连接的物料干燥输送系统,其具体结构设置可以采用上述的方式实现。干燥后的物料可以通过物料输出系统导出,比如在最终的承接外罩出料口连接皮带传送机构将干燥后的物料导出。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是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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