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724038阅读:181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气体燃料锅炉范畴,是一种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特别适宜于团体单位生活使用的小型锅炉。
现有的水管外热式煤气锅炉,具有生产区卫生,操作强度小,燃烧完全,热交换充分,排污少等优点。但是它需要另外的煤气发生炉供气,並且输送煤气需一套设施和管道,因此设备投资大,管理成本高,热损耗大,特别对独立团体的生活供水、供汽是不适宜的。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设计目的是针对上述煤气锅炉和煤气发生炉是二套分离的设备,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设计一种将煤气发生和煤气燃烧合为一体的小型煤气锅炉。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结构是由水管外热式煤气加热炉等构成的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它与现有的燃气锅炉的主要区别特征在于有自制煤气的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通过弧形输气管进入煤气加热炉燃烧来加热水管,並且煤气发生炉和煤气加热炉有水套包复。
附图
是本实用新型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纵剖面示意图。
结合附图,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
由水管外热式煤气加热炉1,进出水口2、3,蒸汽出口4,安全装置,予热水箱5等构成的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其特征是有煤气发生炉6,输气管7,以及包复煤气加热炉1和煤气发生炉6的水套10。
工作时,先将水从进水口2注入水套10,使水充满水管11,同时从料口12向炉栅24上加引火材料及煤等,点燃煤层,並从一次进风管8鼓入空气,对煤层加氧助燃,使煤层中逐步形成氧化带、还原带、干馏带和干燥带,煤在氧化带高温燃烧,在还原带反应产生煤气。当煤气充满煤气发生炉6的上部空间並形成一定压力,通过输气管7进入煤气加热炉1底部的煤气进口25。由于二次进风管9的出口位于煤气进口25的中心,鼓入的空气可在煤气进口25处与煤气初步混合,经花格孔状填料13(例用耐火砖砌成)的分流和进一步混合,由点火孔21点燃的混合煤气在加热炉1内得以均匀稳定燃烧。通过火焰和炉气加热水管11中的水,使热水从略有倾斜的水管11流出,与水套10中的冷水进行对流热交换;此外,整个水套10中的水吸收发生炉6和加热炉1外壁传导或辐射的热能,也发生对流热交换,最终可从出水口3处获得热(开)水,或从蒸汽出口4处获得蒸汽。工作后的废炉气流经予热水箱5时,利用余热加温箱5中的水,废气最后通过烟囱14排出大气。锅炉设有安全装置,它包括可以观察水位的液位计15、26,气压表16,安全阀17,蒸汽放空阀18,富裕煤气出口19及煤气防爆口20等。煤层燃烧后形成的灰碴,通过清理口22、活动破碴棒23和炉栅24进行清理及排渣。
本实用新型锅炉的输气管7是一种弧形输气管道,目的在于使流经的煤气几经曲折换向,既延长了管道又增加了风阻,从而减少燃气低压回火的可能。锅炉的二次进风管9上有一段管道通经煤气发生炉6的上方空间,可以利用发生炉6内的热量加热进风管9内的气体,由于进风管9的出口位于煤气进口25的中心,使热气体与热煤气的混合更趋均匀,燃烧更趋稳定。
本实用新型锅炉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积极效果1、具有常规煤气发生炉要求煤质不高,适应煤种广的优点;2、也具有常规煤气锅炉操作强度小,生产区卫生,燃烧完全,热交充分,不污染大气环境等优点;3、煤气加热炉里直接燃烧由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热煤气,可充分利用热煤气中的显热,提高了热利用率;4、水套中的水能吸收煤气发生炉和煤气加热炉外壁传导或辐射的热能,减少了热损耗;5、采用了弧形输气管,並加设二次进风加氧助燃,减少了燃气回火的可能;6、采用将煤气发生和煤气燃烧合为一体的技术方案,省去输送冷态煤气所需的除尘、滤清、除焦油等处理设备,整体紧揍,投资少,管理方便。
权利要求1.由水管外热式煤气加热炉1,进出水口2、3,蒸汽出口4,安全装置,予热水箱5等构成的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其特征在于有煤气发生炉6,输气管7、以及包复煤气加热炉1和煤气发生炉6的水套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锅炉,其特征在于输气管7是一种弧形输气管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锅炉,其特征在于二次进风管9上有一段管道通经煤气发生炉6的上方空间,利用发生炉6内的热量加热进风管9内的气体,並且进风管9的出口位于煤气进口25的中心。
专利摘要自制煤气的燃气锅炉,是一种自制煤气的小型燃气锅炉,主要由水管外热式煤气加热炉、煤气发生炉和包覆上述二炉的水套等构成。它可使用劣质煤发生煤气,再点燃这种粗制煤气,加热水管内的工质,产生民用生活热(开)水或蒸汽。它配有二次进风助燃,采用弧形输气管避免回火。这种锅炉结构紧凑,投资少,管理方便,具有节约能源、提高热利用率、减少大气污染等特点,适于团体单位生活使用,用以更新取代老式锅炉。
文档编号F24H1/18GK2054883SQ8920851
公开日1990年3月21日 申请日期1989年6月8日 优先权日1989年6月8日
发明者吴法中, 王爱春 申请人:吴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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