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和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358528阅读:来源:国知局
间隔开形成间隙,从而使聚能圈12与支撑台11之间形成间隙,接触面积显著减小,从而减少了热量散失,增强了隔热效果。
[0052]当然,第一间隔件也可形成为设在第一环形凸缘121下且沿第一环形凸缘121的周向间隔开布置的凸块112,由此,第二环形凸缘113的上表面可抵接在凸块112的下表面上。第一环形凸缘121上没有设置凸块112的位置可与第二环形凸缘113间隔开形成间隙,同样可使聚能圈12与支撑台11之间形成间隙,隔热效果增强。
[0053]第一间隔件可与支撑台11 一体形成,也可与聚能圈12 —体形成。该一体形成的结构不仅成型方便,制备成本低,而且保证了支撑台11与聚能圈12之间的安装稳定性和准确度,避免第一间隔件在支撑台11与聚能圈12之间安装不稳或错位而降低支撑台11与聚能圈12之间的安装稳定性和安装准确度。
[0054]如图7所示,聚能圈12的下端的内周沿上设有沿其周向间隔开设置,并且沿其径向向内延伸的多个限位块122。由于燃烧器组件30上的分气盘31位于聚能圈12内,限位块122的设置使得分气盘31与聚能圈12间隔开形成间隙,聚能圈12与分气盘31无直接接触,减少了分气盘31与聚能圈12之间因能量传递而导致的热量散失。
[0055]有利地,多个限位块122的径向尺寸可相等,由此,聚能圈12与分气盘31之间可具有固定的间隙,聚能圈12和分气盘31在圆周上等间距且处于同心位置,安装准确度提闻。
[0056]如图6和图9所示,聚能隔热组件10还包括第二间隔件,第二间隔件设在支撑台11与锅支架13之间,使支撑台11与锅支架13间隔开形成间隙,由此,减少了支撑台11与锅支架13之间的能量传递,减少了热量散失,提高了隔热效果。
[0057]如图11所示,锅支架13包括安装框131和设在安装框上的支架132。如图9所示,支撑台11的上表面的外周沿上设有沿其周向延伸的沉台部114,安装框131安装在沉台部114上,第二间隔件设在沉台部114与安装框131之间。沉台部114的设置使得安装框131安装的稳固性和准确性提高。
[0058]第二间隔件的结构可以多种,例如,如图6和图9所示,第二间隔件形成为凸块112’,凸块112’设在沉台部114上且沿沉台部114的周向间隔开布置,当锅支架13安装在支撑台11上时,安装框131可位于沉台部114内,且安装框131的下表面可抵接在凸块112’的上表面上,锅支架13与支撑台11之间可间隔开形成间隙,从而减小热量的传递和散失。
[0059]当然,第二间隔件也可设在安装框131上。由此,第二间隔件可形成为沿安装框131的周向间隔开布置的凸块112’,当锅支架13安装在支撑台11上时,沉台部114的上表面可抵接在凸块112’的下表面上,使锅支架13与支撑台11之间间隔开形成间隙,从而减小热量的传递和散失。
[0060]第二间隔件可与支撑台11 一体形成,也可与安装框131 —体形成,该一体形成的结构成型和安装方便,使支撑台11与锅支架13之间安装稳固且准确。
[0061]如图10所示,支撑台11的下表面上设有多个加强筋115,加强筋115沿支撑台11的周向间隔开布置,且沿安装口 111的径向方向延伸。加强筋115可加强支撑台11的强度,使锅支架13和聚能圈12能够稳固的支撑在支撑台11上,提高燃气灶100的整体结构稳定性和使用安全性。
[0062]如图9和图10所示,支撑台11的下端的边缘设有多个支脚117,支撑台11通过多个支脚117支撑在面板22上,支撑效果较好。同一边缘上的相邻两个支脚117之间可设有缺口 116,支脚的下端也可设有缺口 116’,其中,支脚117之间的缺口 116可较大,支脚117上的缺口 116’可相对较小,由此,可有效节省材料用料,提高聚能隔热组件10的透气性。
[0063]支撑台11、聚能圈12与锅支架13可以是分体件,也可以是一体成型件,例如,聚能圈12可与锅支架13 —体形成,也可以与支撑台11 一体形成,或者支撑台11、聚能圈12与锅支架13同时一体形成,该一体形成的结构成型方便,结构稳固,使用寿命长。
[0064]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聚能隔热组件10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可以理解的,在此不再详细描述。
[0065]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实施例的燃气灶100包括壳体组件20、燃烧器组件30和根据本发明第一方面实施例的燃气灶100的聚能隔热组件10。壳体组件20包括底壳21和面板22,燃烧器组件30包括位于面板22下方的炉头33、阀体组件34和位于面板22上方的分气盘31、火盖32以及设置在火盖旁边的用来感应燃烧器火焰的传感器与热电偶等,其中,火盖32包括上火盖321和下火盖322。
[0066]由于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聚能隔热组件10具有上述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燃气灶100聚能隔热效果好,能效高。
[0067]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燃气灶100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可以理解的,在此不再详细描述。
[006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69]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撑台,所述支撑台设在所述燃气灶的面板上,所述支撑台上设有贯通其上表面和下表面的安装口; 聚能圈,所述聚能圈设在所述安装口内; 第一间隔件,所述第一间隔件设在所述聚能圈与所述安装口的周壁之间以将所述聚能圈与所述支撑台间隔开形成间隙;以及 锅支架,所述锅支架设在所述支撑台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能圈形成为环形,所述聚能圈的外圈的水平高度高于内圈的水平高度,所述聚能圈的径向尺寸由上至下逐渐减小,所述聚能圈的上端的外周沿上设有沿其径向向外延伸的第一环形凸缘,所述第一间隔件设在所述第一环形凸缘与所述安装口的周壁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口的内周壁上设有沿其径向向内延伸的第二环形凸缘,所述第一环形凸缘安装在所述第二环形凸缘上,所述第一间隔件设在所述第一环形凸缘与所述第二环形凸缘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件形成为设在所述第二环形凸缘上且沿其周向间隔开布置的凸块,所述第一环形凸缘的下表面抵接所述凸块的上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件与所述支撑台一体形成。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件形成为设在所述第一环形凸缘下且沿其周向间隔开布置的凸块,所述第二环形凸缘的上表面抵接所述凸块的下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件与所述聚能圈一体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间隔件,所述第二间隔件设在所述支撑台与所述锅支架之间以将所述支撑台与所述锅支架间隔开形成间隙。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的上表面的外周沿上设有沿其周向延伸的沉台部, 所述锅支架包括安装框和设在所述安装框上的支架,所述安装框安装在所述沉台部上,所述第二间隔件设在所述沉台部与所述安装框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间隔件形成为设在所述沉台部上且沿其周向间隔开布置的凸块,所述安装框的下表面抵接所述凸块的上表面。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锅支架和所述支撑台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聚能圈一体形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的下端的边缘设有多个支脚,相邻两个支脚之间设有缺口。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的下表面上设有多个沿其周向间隔开布置的加强筋。
14.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和具有其的燃气灶,所述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包括:支撑台,所述支撑台设在所述燃气灶的面板上,所述支撑台上设有贯通其上表面和下表面的安装口;聚能圈,所述聚能圈设在所述安装口内;第一间隔件,所述第一间隔件设在所述聚能圈与所述安装口的周壁之间以将所述聚能圈与所述支撑台间隔开形成间隙;以及锅支架,所述锅支架设在所述支撑台上。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燃气灶的聚能隔热组件,通过在聚能圈与安装口的周壁之间设置第一间隔件,使得聚能圈与支撑台间隔开而不完全接触,减少了能量传递和热量散失,有效增强了隔热效果;同时聚能圈还具有聚集能量的作用,使燃气灶的能效大大提高。
【IPC分类】F24C15-10
【公开号】CN104676683
【申请号】CN201410178959
【发明人】方松青, 米晓东
【申请人】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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