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烃设备中的生产用水的处理方法

文档序号:4869513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烯烃设备中的生产用水的处理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烯烃设备中的生产用水的处理方法,该烯烃设备具有至少一个生产用蒸汽产生器及至少一个用于烃类蒸汽裂化的裂化炉。
背景技术
在烯烃设备中的生产用水的处理中,在生产用水汽提段中通常存在至少一个处理步骤。在此情况下,生产用水系统,特别是汽提塔中,经常产生污垢状况严重的问题。污垢主要是由不饱和烃类成分的聚合产生的。由于严重的污垢,通常无法满足所期望的烯烃设备运行时间,或者需要复杂的双重设备。此外,废水量也会大幅增加,而且废水品质下降,因此需要相当多的额外资金花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前述类型的方法,以避免烯烃设备中的污垢问题。
该目的是根据本发明以如下方式实现的,将生产用水送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以实施生产用水汽提,并将蒸发的生产用水送入裂化炉。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在汽提塔内实施上游汽提之后,将生产用水送入生产用蒸汽产生器以实施进一步的生产用水汽提。通过在生产用蒸汽产生器内额外地汽提生产用水,由于生产用蒸汽产生器内的额外的提纯效果而可以使废水品质显著提高。
在其中清洗了上游汽提塔的清洗阶段期间,针对性地将生产用水在绕过该汽提塔的情况下直接送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以此方式确保在由于污垢问题而需要清洗汽提塔期间,该设备可以继续工作。在此情况下,可以代替的方式在生产用蒸汽产生器内实施所需的生产用水汽提。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的具体实施方案,从一个例如以容器的方式构成的生产用水分离器倒出未蒸发的生产用水。最终将从该容器取出的过量水送入废水提纯装置。
在本发明的一个特别优选的具体实施方案中,汽提塔与生产用水分离器在相同的加工温度及相同的加工压力下工作。在另一个优选的具体实施方案中,与生产用水分离器相比,汽提塔在更低的压力及更低的温度下工作。在此情况下,在送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之前加热生产用水。
还可以完全省略汽提塔,并可将生产用水直接送入生产用蒸汽产生器以实施生产用水汽提。在该具体实施方案中,生产用蒸汽产生器应装配有备用装置,从而在产生污垢问题时可以在不关闭该设备的情况下清洗生产用蒸汽产生器。
本发明的一个重要的优点在于,可以在不必关闭该设备的情况下清洗汽提塔。即使在关闭汽提塔期间也可以保持所期望的废水量及废水规范。在此情况下,根据本发明的系统可以与低压汽提塔(约1.5巴)、高压汽提塔(约8巴)相连,或者完全不存在汽提塔。在后一情况下,将生产用水直接汽提至裂化炉。另一个优点在于,通过串联的汽提段而在挥发性成分方面保持更高等级的废水规范。因此,在传统系统中可能需要的废水汽提可以被省略。
下面根据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案更详细地阐述本发明。


图1所示为具有高压汽提塔的设备。
图2所示为具有低压汽提塔的设备。
图3所示为不具有汽提塔的设备。
具体实施例方式
在如图1所示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在高压汽提塔T1内汽提生产用水。以如下方式构成该汽提塔T1,可以在没有其他泵的情况下,将生产用水从汽提塔T1送至以传统蒸发器的方式构成的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并且从下游的容器V1送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在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中使生产用水蒸发,并经过容器V1送至裂化炉O。将一部分蒸汽经管道S循环至汽提塔T1中以实施汽提。从容器V1倒出过量水以实施废水处理。将过量水经管道A送至未示出的废水提纯装置。在需要清洗汽提塔T1的情况下,将生产用水经旁通管道B直接送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通过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中继续存在的汽提效果,可以进一步达到所期望的废水量及废水品质。除了清洗阶段以外,若将汽提塔T1与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串联,则与传统方法相比,废水品质显著提高。在该具体实施方案中,汽提塔T1与容器V1的加工条件相同。温度约为180℃,而压力约为8巴。
图2所示为具有在更低的压力(1.5巴)及更低的温度(120℃)下工作的低压汽提塔T1的生产用水处理的流程图。将经汽提的生产用水从汽提塔T1经额外的加热器H泵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而在不使用泵的情况下则将生产用水从容器V1循环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在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中使生产用水蒸发,并经容器V1送至炉O。将一部分蒸汽经管道S送至汽提塔T1,并在此用于汽提。从容器V1倒出过量水以实施废水处理。将过量水经管道A送至未示出的废水提纯装置。在需要清洗汽提塔T1的情况下,将生产用水经围绕的管道B直接泵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在该具体实施方案中,汽提塔T1与容器V1的加工条件不同。
在如图3所示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完全省略了汽提塔。将生产用水直接送至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通过自然循环将生产用水从容器V1送回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在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中使生产用水蒸发,并经容器V1送至炉O。从容器V1倒出过量水以实施废水处理,并将过量水经管道A送至废水提纯装置。在该具体实施方案中,必须设置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及备用装置W2,从而可以在不关闭该设备的情况下实施清洗。
权利要求
1.烯烃设备中的生产用水的处理方法,所述烯烃设备具有至少一个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及至少一个用于烃类蒸汽裂化的裂化炉(O),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生产用水送至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以实施生产用水汽提,并将蒸发的生产用水送至所述裂化炉(O)。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汽提塔(T1)内实施上游汽提之后,将所述生产用水送至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以实施进一步的生产用水汽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其中清洗位于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上游的汽提塔(T1)的清洗阶段期间,将所述生产用水在绕过所述汽提塔(T1)的情况下直接送至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蒸发的生产用水送至位于所述裂化炉(O)上游的容器(V1)以倒出过量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汽提塔(T1)与用于倒出过量水的所述容器(V1)在相同的工艺温度及相同的工艺压力下工作。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与用于倒出过量水的所述容器(V1)相比,所述汽提塔(T1)在更低的压力及更低的温度下工作,在送至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之前加热所述生产用水。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不存在上游汽提塔(T1)的情况下,将所述生产用水直接送至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以实施生产用水汽提。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描述了烯烃设备中的生产用水的处理方法,该烯烃设备具有至少一个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及至少一个用于烃类蒸汽裂化的裂化炉(O)。本发明建议将生产用水送至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以实施生产用水汽提,并将蒸发的生产用水送至所述裂化炉(O)。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可以位于汽提塔(T1)下游,在清洗所述汽提塔(T1)期间,将生产用水在绕过(B)所述汽提塔(T1)的情况下直接送至所述生产用蒸汽产生器(W1)以实施生产用水汽提。
文档编号C02F1/58GK1982225SQ20061016901
公开日2007年6月20日 申请日期2006年12月15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15日
发明者霍尔格·施米加勒 申请人:林德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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