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4665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雨水调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



背景技术:

面对水资源越发紧缺的严峻形势,国家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新的要求,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全面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随着我国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温室大棚的建设面积越来越大,并相应设计了温室大棚雨水收集系统,但付诸使用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即由于年将雨量的不平均,在丰雨季节雨水收集较多,蓄水池存水时间较长,导致雨水变质,浪费了大量水资源。

鉴于此,克服以上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成为本领域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以下的技术措施来实现:

一种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不同之处在于,该装置包括:

垂直流湿地净化池,所述垂直流湿地净化池的床体内填充有至少一种粒状基质,所述粒状基质沿着水流方向分段布置,依次为覆盖层、种植土层、砂层和砾石层,所述种植土层栽种有至少一种水生植物;

通过排水管与所述净化池连接的蓄水池,所述蓄水池与所述垂直流湿地净化池的砾石层连通;以及

设于所述排水管上的阀门机构。

优选地,所述覆盖层的上方还设有预留层。

优选地,所述预留层的上方设有溢水管。

优选地,所述覆盖层的厚度为4~6cm。

优选地,所述种植土层的厚度为15~20cm。

优选地,所述砂层的厚度为4~6cm。

优选地,所述砾石层的厚度为60~70cm。

优选地,所述预留层的厚度为25~30cm。

本实用新型的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将净化池和蓄水池通过排水管进行连接,雨水先经过净化池的净化处理再通过排水管进入蓄水池保存,实现了雨水的两级储水空间,在雨水量较多的季节多余的雨水可以留在净化池内暂存,即可避免雨水在蓄水池中储存时间较长而变质,又可随时对蓄水池进行补给。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所示,展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的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100的结构示意图。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的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100及其相关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数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100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覆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和“一”等的用语,仅为了便于叙述清楚,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100,如图1所示,该温室大棚雨水收集保存装置100包括:垂直流湿地净化池10、排水管20、蓄水池30和阀门机构40。

其中,垂直流湿地净化池10的床体内填充有至少一种粒状基质,所述粒状基质沿着水流方向分段布置,依次为覆盖层101、种植土层102、砂层103和砾石层104,所述种植土层102中栽种有至少一种水生植物60;覆盖层101的上方还设有预留层105,预留层105预留出一定空间,用于在覆盖层101上铺设其他所需基质;覆盖层101的材料为粒径比砾石层104中砾石小的细石。蓄水池30通过排水管20与所述净化池10连接,所述蓄水池30与所述垂直流湿地净化池10的砾石层104连通,阀门机构40设于所述排水管20上。预留层105的上方设有溢水管50。

进一步地,所述覆盖层101的厚度为4~6cm,所述种植土层102的厚度为15~20cm,所述砂层103的厚度为4~6cm,所述砾石层104的厚度为60~70cm,所述预留层105的厚度为25~30cm。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是为了能够灵活控制从生态雨水净化池到蓄水池的水量,在丰雨期多余的水可以继续保留在生态雨水净化池内,以避免雨水的变质,并随时能够对蓄水池进行补给。在生态雨水净化池与蓄水池联通管上设置阀门,人工可以灵活进行开关,即可以灵活控制生态雨水净化池中进入蓄水池的雨水量,形成雨水的两级储水空间。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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