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次连续污水混酸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57869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一次连续污水混酸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治理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一次连续污水混酸装置。



背景技术:

pH值是溶液中氢离子活度的一种标度,溶液酸碱程度的衡量标准。当pH值趋于0时,溶液酸性越强,反之,pH值趋于12时,溶液碱性越强,pH值为7左右时,溶液趋于中性。常见的污水综合治理方法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物化结合方法及生物方法等等。污水治理的过程中,常常需要在一定的pH值条件下进行,否则达不到特定的治理效果。例如:对废水进行酸化吹脱处理,原废水pH值为中性或碱性,需要将pH值调节至酸性,以达到酸化吹脱的效果。

污水进行pH值调节时需要加入酸,此时,污水与酸的充分混合至关重要,若混合不均匀,将会降低下一阶段的反应设备的停留时间,严重影响污水治理效果。基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结构新颖紧凑,可对水体和酸液进行多重混合,耗能低,可一次连续完成水体和酸液的充分混合的污水混酸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次连续污水混酸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一次连续污水混酸装置,包括外箱体和内箱体,所述内箱体设于外箱体的内侧下部,外箱体和内箱体的中部贯穿设有中心筒,中心筒从上到下依次和外箱体顶部、内箱体顶部、内箱体底部和外箱体底部转动密封连接,所述外箱体的外侧顶部于中心筒上端通过第一旋转接头与进水管连接,进水管的一侧连通设有进酸管,进水管的另一侧设有第一支架,第一支架的另一端固定于外箱体顶部,所述外箱体的外侧底部于中心筒下端通过第二旋转接头与排水管连接,排水管的一侧设有第二支架,第二支架的另一端固定于外箱体底部,所述外箱体的外侧底部于中心筒上还设有带轮,带轮通过传动带与设于外箱体底部的驱动电机连接,所述内箱体的底部设有多个支杆,支杆的下端固定于外箱体的内底部,所述内箱体的内侧于中心筒上设有螺旋叶片,螺旋叶片与内箱体的内壁配合设置,所述内箱体的内侧于中心筒上还设有多个排水孔,所述内箱体的外侧下部于中心筒上还设有进水孔,所述内箱体的底部和中心筒连接处于中心筒的内侧设有分隔板,所述内箱体的顶部外圈设有多个与内箱体内腔连通的输水管,所述输水管的上端密封固定于外箱体的内顶部,输水管上还设有若干排水孔,所述内箱体的上侧于中心筒上还设有多个第一搅拌叶,所述内箱体的上侧于中心筒内壁上设有多个第二搅拌叶,所述内箱体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多个内环板,外箱体的内侧壁上与内环板对应位置设有多个外环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外箱体和内箱体均为两端密封的圆柱形筒体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各个第一搅拌叶为外端向上倾斜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各个第二搅拌叶纵向均匀交错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外环板和内环板均为水平设置的圆环板,且外环板和内环板纵向均匀交错设置,外环板的内圈和内箱体外侧壁的垂直距离与内环板的外圈和外箱体内侧壁的垂直距离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支杆于内箱体的底部周向均匀设有四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输水管于内箱体的顶部周向均匀设有三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排水孔、排水孔和进水孔均为圆形孔或正多边形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在使用时,可通过进酸管和进水管连续不断的加入一定比例的酸液和污水,通过驱动电机带动中心筒转动,中心筒上部内侧壁上的第二搅拌叶转动可对水体进行一次混合,通过排水孔排出水体,通过螺旋叶片转动可进行二次混合,且通过螺旋叶片的提升作用,水体进入到各个输水管中,并通过排水孔排出,通过各个输水管之间第一搅拌叶的转动,可对排水孔排出的水体进行三次混合,后水体流经交错设置的外环板和内环板处可进行四次混合,最后水体从进水孔进入到中心筒内,通过排水管排出,通过中心筒内侧下部设置的分隔板,可将中心筒内的水体进行分隔开,以便于未混合的水体从排水孔排出,混合后的水体从进水孔进入。

该装置结构新颖紧凑,可对水体和酸液进行多重混合,仅需一个电机驱动,耗能低,可一次连续完成水体和酸液的充分混合,利于应用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中心筒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中心筒和内箱体底部连接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旋转接头,2-进酸管,3-进水管,4-第一支架,5-输水管,6-排水孔,7-第一搅拌叶,8-中心筒,9-外环板,10-内环板,11-外箱体,12-支杆,13-支撑腿,14-第二支架,15-排水管,16-第二旋转接头,17-带轮,18-传动带,19-驱动电机,20-进水孔,21-内箱体,22-排水孔,23-螺旋叶片,24-第二搅拌叶,25-分隔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一次连续污水混酸装置,包括外箱体11和内箱体21,所述内箱体21设于外箱体11的内侧下部,外箱体11和内箱体21均为两端密封的圆柱形筒体结构,所述外箱体11和内箱体21的中部贯穿设有中心筒8,中心筒8从上到下依次和外箱体11顶部、内箱体21顶部、内箱体21底部和外箱体11底部转动密封连接,所述外箱体11的外侧顶部于中心筒8上端通过第一旋转接头1与进水管3连接,进水管3的一侧连通设有进酸管2,进水管3的另一侧设有第一支架4,第一支架4的另一端固定于外箱体11顶部,通过第一支架4可对进水管3进行支撑固定,所述外箱体11的外侧底部于中心筒8下端通过第二旋转接头16与排水管15连接,排水管15的一侧设有第二支架14,第二支架14的另一端固定于外箱体11底部,通过第二支架14可对排水管15进行支撑固定,所述外箱体11的外侧底部于中心筒8上还设有带轮17,带轮17通过传动带18与设于外箱体11底部的驱动电机19连接,通过驱动电机19可驱动中心筒8转动,所述外箱体11的底部还设有支撑腿13,通过支撑腿13可对外箱体11进行稳定支撑。

所述内箱体21的底部设有多个支杆12,支杆12的下端固定于外箱体11的内底部,通过支杆12可对内箱体21进行支撑固定,所述内箱体21的内侧于中心筒8上设有螺旋叶片23,螺旋叶片23与内箱体21的内壁配合设置,通过螺旋叶片23转动可对水体进行推动,所述内箱体21的内侧于中心筒8上还设有多个排水孔22,中心筒8内的水体可通过排水孔22排出到内箱体21内,所述内箱体21的外侧下部于中心筒8上还设有进水孔20,混酸后的水体可通过进水孔20进入到中心筒8内,所述内箱体21的底部和中心筒8连接处于中心筒8的内侧设有分隔板25,通过分隔板25可将中心筒8内的水体进行分隔开,以便于未混合的水体从排水孔22排出,混合后的水体从进水孔20进入。

所述内箱体21的顶部外圈设有多个与内箱体21内腔连通的输水管5,所述输水管5的上端密封固定于外箱体11的内顶部,输水管5上还设有若干排水孔6,通过设置的多个输水管5及其上设置的排水孔6便于均匀排出水体,所述内箱体21的上侧于中心筒8上还设有多个第一搅拌叶7,且各个第一搅拌叶7为外端向上倾斜设置,通过第一搅拌叶7转动可对水体进行搅拌,且利于水体向上流动,进一步提升混合效果,所述内箱体21的上侧于中心筒8内壁上设有多个第二搅拌叶24,且各个第二搅拌叶24纵向均匀交错设置,通过第二搅拌叶24转动,可对中心筒8内流通的水体进行预搅拌。

所述内箱体21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多个内环板10,外箱体11的内侧壁上与内环板10对应位置设有多个外环板9,所述外环板9和内环板10均为水平设置的圆环板,且外环板9和内环板10纵向均匀交错设置,外环板9的内圈和内箱体21外侧壁的垂直距离与内环板10的外圈和外箱体11内侧壁的垂直距离相同,通过交错设置的外环板9和内环板10可进一步起到混合效果。

作为优选,所述支杆12于内箱体21的底部周向均匀设有四个。

作为优选,所述输水管5于内箱体21的顶部周向均匀设有三个。

作为优选,所述排水孔6、排水孔22和进水孔20均为圆形孔或正多边形孔。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加工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材料均为耐腐蚀材料,可保证污水混酸的有序进行。

该装置在使用时,可通过进酸管2和进水管3连续不断的加入一定比例的酸液和污水,通过驱动电机19带动中心筒8转动,中心筒8上部内侧壁上的第二搅拌叶24转动可对水体进行一次混合,通过排水孔22排出水体,通过螺旋叶片23转动可进行二次混合,且通过螺旋叶片23的提升作用,水体进入到各个输水管5中,并通过排水孔6排出,通过各个输水管5之间第一搅拌叶7的转动,可对排水孔6排出的水体进行三次混合,后水体流经交错设置的外环板9和内环板10处可进行四次混合,最后水体从进水孔20进入到中心筒8内,通过排水管15排出,装置结构紧凑,混合充分;此外,通过中心筒8内侧下部设置的分隔板25,可将中心筒8内的水体进行分隔开,以便于未混合的水体从排水孔22排出,混合后的水体从进水孔20进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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