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7431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建筑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



背景技术:

在建筑环境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污水,而一般的污水将直接排放,并不利用环境的保护,此外,在一些建筑场所,都会设置水池,而水池中的水一定被污染,就换用其他较为纯净的水,这样也会造成一定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包括内部为中空结构的空心壳体,所述空心壳体的侧面通过连接板和螺栓连接一横杆,所述横杆的底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支腿,所述空心壳体在位于中空结构的底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微型过滤网,所述空心壳体在位于中空结构的中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活性炭放置空心壳体,所述空心壳体在位于中空结构的顶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消毒剂放置空心壳体,所述空心壳体的顶部设置有储存壳体,且所述储存壳体的内部和所述中空结构的顶部连通,所述空心壳体的底部通过螺纹结构连接一连接盖,所述连接盖的中心设有一内部为进水结构的进水管道,所述进水管道的一表面被一电动机中电动机主轴所贯穿,且所述电动机主轴在位于所述吸水管道的内部安装一涡轮,所述进水管道的端部连通一组吸水头,所述吸水头的内部安装一铁质过滤网,所述电动机的底部固定在一电动机固定座的表面。

作为优选,所述中空结构为圆台形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微型过滤网的内部设置有多个连通其上下表面的微型孔。

作为优选,所述活性炭放置空心壳体的表面设置有多个通孔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活性炭放置空心壳体的内部放置有活性炭。

作为优选,所述消毒剂放置空心壳体的表面设置有多个通孔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消毒剂放置空心壳体的内部放置有固体消毒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能够对污染的水进行有效的净化作用,从而使得这些被污染的水能够再次被利用,此外,该装置便于携带和安放,实用性能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的全剖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中电动机和进水管道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空心壳体、2,横杆、3,支腿、4,中空结构、5,微型过滤网、6,活性炭、7,固体消毒剂、8,储存壳体、9,连接盖、10,进水管道、11,电动机、12,吸水头、13,连接板、14,空心壳体、15,空心壳体、16,电动机固定座、17,电动机主轴、18,进水结构、19,涡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建筑环境中污水清洁利用装置,包括内部为中空结构4的空心壳体1,所述空心壳体1的侧面通过连接板13和螺栓连接一横杆2,所述横杆2的底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支腿3,所述空心壳体1在位于中空结构4的底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微型过滤网5,所述空心壳体1在位于中空结构4的中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活性炭放置空心壳体14,所述空心壳体1在位于中空结构4的顶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的消毒剂放置空心壳体15,所述空心壳体1的顶部设置有储存壳体8,且所述储存壳体8的内部和所述中空结构4的顶部连通,所述空心壳体1的底部通过螺纹结构连接一连接盖9,所述连接盖9的中心设有一内部为进水结构18的进水管道10,所述进水管道10的一表面被一电动机11中电动机主轴17所贯穿,且所述电动机主轴17在位于所述吸水管道10的内部安装一涡轮19,所述进水管道10的端部连通一组吸水头12,所述吸水头12的内部安装一铁质过滤网,所述电动机11的底部固定在一电动机固定座16的表面。

所述中空结构4为圆台形结构能够降低杂物吸附表面现象的发生;所述微型过滤网5的内部设置有多个连通其上下表面的微型孔,实现过滤作用;所述活性炭放置空心壳体14的表面设置有多个通孔结构;所述活性炭放置空心壳体14的内部放置有活性炭6,进行吸附作用;所述消毒剂放置空心壳体15的表面设置有多个通孔结构;所述消毒剂放置空心壳体15的内部放置有固体消毒剂7,进行消毒作用。

具体使用方式:本发明工作中,使用时,将吸水头12放置到受到污染的水池中,打开电动机11,此时,污水会依次通过微型过滤网5、活性炭6和固体消毒剂7进行有效的净化,最后储存到储存壳体8中,以便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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