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整形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6888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垃圾处理设备,具体是一种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整形机。



背景技术: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整形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整形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整形机,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侧右端设有液压缸,所述底座上侧左端设有支撑台,所述液压缸和支撑台上侧设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上侧设有轴承座,所述轴承座内部设有转轴,所述转轴内部设有空腔,右端的轴承座上侧设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通过皮带与转轴连接,右端的转轴右侧设有加料斗,左端的转轴内部设有破碎轴,所述破碎轴左侧设有第二电机,所述破碎轴右端上下两侧设有破碎刀片,所述破碎轴右侧设有固定杆,所述破碎刀片外侧设有筛筒,所述筛筒外侧设有固定筒,所述固定筒下侧设有排料口,所述排料口下侧设有储料箱,所述储料箱左侧设有蓄水箱,所述蓄水箱左侧上端设有抽水管,所述抽水管上设有抽水泵,上端的抽水管下侧设有喷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内部设有减振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件通过连接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轴通过法兰与加料斗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外侧设有保护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轴和固定筒连接处设有轴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旋转离心筛选装置、破碎装置和喷水装置的设置,可以有效地方便了建筑垃圾再生处理,方便了建筑垃圾的破碎,降低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效地保护了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整形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整形机,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内部设有减振垫,可以有效地减少设备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振动,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设备和减少噪音污染,所述底座1上侧右端设有液压缸2,所述底座1上侧左端设有支撑台3,所述液压缸2和支撑台3上侧设有连接件4,所述连接件4通过连接轴,可以有效地方便物料的添加,所述连接件4上侧设有轴承座5,保证了设备的稳定运行,所述轴承座5内部设有转轴6,所述转轴6内部设有空腔7,右端的轴承座5上侧设有第一电机8,所述第一电机8通过皮带9与转轴6连接,右端的转轴6右侧设有加料斗10,在添加物料的时候可以调解液压缸2,使设备发生倾斜,这样方便了物料的添加,所述转轴6通过法兰与加料斗10连接,左端的转轴6内部设有破碎轴12,所述破碎轴12左侧设有第二电机12,所述第一电机8和第二电机12外侧设有保护罩,可以有效地保护电机,所述破碎轴11右端上下两侧设有破碎刀片13,可以有效地破碎建筑垃圾,所述破碎轴11右侧设有固定杆14,所述破碎刀片1外侧设有筛筒15,可以将破碎后的建筑垃圾进行离心筛选,可以进行有效的分离,所述筛筒15外侧设有固定筒16,所述转轴6和固定筒16连接处设有轴承,所述固定筒16下侧设有排料口17,所述排料口17下侧设有储料箱18,所述储料箱18左侧设有蓄水箱19,所述蓄水箱19左侧上端设有抽水管20,所述抽水管20上设有抽水泵21,上端的抽水管20下侧设有喷头22,可以有效地对设备进行洒水降尘,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粉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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