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实木制品的涂装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基材打磨:对实木基材进行打磨;
修色:对所述实木基材进行局部颜色修饰;
擦色:将修色后的所述实木基材进行擦色,涂覆一层颜料,干燥50-80min;
喷涂底漆:将擦色后的所述实木基材进行底漆喷涂,然后干燥6-8h;
打磨:将喷涂底漆后的所述实木基材进行打磨操作;
喷涂面漆:将打磨后的所述实木基材进行面漆喷涂,干燥12-24h,即得所述实木制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木制品的涂装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打磨步骤与所述修色步骤之间的时间间隔小于8h。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木制品的涂装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擦色步骤中,擦色的次数为2次,总擦色量为100-130g/m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木制品的涂装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涂底漆步骤中,采用喷枪喷涂压力为:2-3bar,底漆的喷涂量为150-170g/m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木制品的涂装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涂面漆步骤中,采用喷枪喷涂压力为:2-3bar,面漆的喷涂量为110-130g/m2。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实木制品的涂装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实木基材为红橡木。
7.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涂装工艺制备得到的实木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