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3251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试管架,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属于化学仪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试管架是一种常见的化学实验仪器,通常有6孔和12孔两种。试管架是用来放置(有时也可以将试管放置于试管架上,观察某个实验的现象)、晾干试管用的化学实验室中最基本的实验仪器。试管架中附有相应数目的小孔,可将试管竖放待用或以便继续观察反应的进行。

目前,常见的市售试管架存放的试管数量大都是固定的,不能对试管数量进行增加和减少,给实际使用带来诸多不变;而且由于受小孔尺寸限制,大多只能放一种规格的试管,功能较为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可以根据需要任意组合调整数量和规格。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它包含1-n个六孔模块(其中n≥1),每个六孔模块由顶板、支撑板和底座构成,顶板上均匀贯穿分布有6个小孔,顶板通过两端对称的支撑板与下部的底座固定,底座的上表面设有6个与顶板上小孔的位置所对应的凹槽,底座的右侧设有圆柱状插头,底座的左侧与圆柱状插头对应的位置设有圆柱状插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圆柱状插头的直径与圆柱状插孔的直径相等,且圆柱状插头的长度与圆柱状插孔的深度相等,确保了圆柱状插头与圆柱状插孔安装后切合紧密。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凹槽的直径与小孔的直径相等,确保了试管安放的稳定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凹槽的深度为1-2c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小孔的直径设有10mm、15mm、20mm和25mm多种规格,以便于根据需求随时调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六孔模块采用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结构美观大方,坚实耐用,制作工艺简单,生产成本较低。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该组合式多功能试管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任意组合,调整可放试管的数量;小孔设有多种规格,以便于根据需求随时调整,也可以放置洗耳球、胶头滴管等仪器,功能多样;整体采用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结构美观大方,坚实耐用;生产成本,性能可靠,应用范围更广,因此非常适于大范围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六孔模块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六孔模块。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六孔模块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六孔模块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 顶板、2.小孔、3.支撑板、4.底座、5.凹槽、6.圆柱状插头、7. 圆柱状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 至图5,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1-n个6孔模块(其中n≥1),每个六孔模块由顶板1、支撑板3和底座构成4,顶板1上均匀贯穿分布有6个小孔2以便于安放试管,顶板1通过两端对称的支撑板3与底座4固定连接,底座4的上表面设有6个与顶板1上小孔2的位置所对应的凹槽5,凹槽5与小孔2的配合确保了放置试管时的稳定性,底座4的右侧设有圆柱状插头6,底座4的左侧与圆柱状插头6对应的位置设有圆柱状插孔7,底座4上圆柱状插头6与圆柱状插孔7的设置保证了六孔模块之间相互的任意组合。

所述的圆柱状插头6的直径与圆柱状插孔7的直径相等,且圆柱状插头6的长度与圆柱状插孔7的深度相等,确保了圆柱状插头6与圆柱状插孔7安装后切合紧密。

所述的凹槽5的直径与小孔2的直径相等,确保了试管安放的稳定性。

所述的凹槽5的深度为1-2cm。

所述的小孔2的直径设有10mm、15mm、20mm和25mm多种规格,以便于根据需求随时调整。

所述的六孔模块采用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结构美观大方,坚实耐用,制作工艺简单,生产成本较低。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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