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4279阅读:53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空气净化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装修也越来越考究,但随之而来的是装修后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虽然这些有害物质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对人体有着不可忽视的危害,经检测室内空气中存在500 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其中致癌物质就有20多种,致病病毒200多种,危害较大的有:氡、甲醛、苯、氨、三氯乙烯等,这些污染物潜伏期最长的可达15年之久,这使得室内空气污染的程度比室外高出2-5倍,在特殊情况下甚至可达到100倍,极易引起呼吸道疾病、慢性肺病以及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癌等病,尤其对老人、小孩、孕妇等抵抗力低的接触者的危害尤为明显。所以,针对室内装修污染进行处理尤为重要。

目前市面上的空气净化器普遍存在结构复杂、价格高的问题。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01164613Y公开了一种挂画式空气净化器,包括棉质布画面、木画框、三夹板、铆钉、挂钩,棉质布画面和三夹板位于木画框内,棉质布画面位于三夹板前端,铆钉固定棉质布画面在木框架上,挂钩固定在木画框的上端,所述棉质布画面和三夹板之间依次有细钢丝网络面和吸附层。该专利采用活性炭和/或竹炭为吸附层,活性炭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由于吸附在其表面的有害气体的增加,其吸附能力下降,从而导致净化效果下降,达到一定时间之后,其净化能力会完全丧失,且不易再生。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结构复杂和价格高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包括画框本体和活性碳纤维滤芯,所述画框本体卡住所述活性碳纤维滤芯;

所述活性碳纤维滤芯包括第一侧滤芯、第二侧滤芯、顶部滤芯和底部滤芯,所述第一侧滤芯的一端与所述顶部滤芯垂直固定连接,所述第二侧滤芯的一端与所述顶部滤芯的另一端垂直固定,所述底部滤芯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侧滤芯的另一端和所述第二侧滤芯的另一端垂直固定连接;

所述画框本体的内壁上嵌入式设置有紫外灯,所述画框本体的侧壁上设置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固定安装有充电电池,所述充电电池分别与所述紫外灯和所述控制面板连接,所述控制面板上还固定安装USB充电接口,所述USB充电接口分别与所述充电电池和所述控制面板相连,所述控制面板上还设置有紫外灯开关。

进一步地,上述画框本体为矩形或正方形。

进一步地,上述画框本体上设置有挂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采用活性碳纤维滤芯,吸附容量大、速度快、效果好,可实现活性碳纤维的再生,无需更换滤芯,可反复利用,使用寿命长,且价格较低;

2、本实用新型的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吸收了室内的有害气体,净化了空气,同时还具有装饰效果,结构简单、美观。

以下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示意图。

图中:1、本体;2、活性碳纤维滤芯;21、第一侧滤芯;22、第二侧滤芯;23、顶部滤芯;24、底部滤芯;3、紫外灯;4、画框本体;5、充电电池;6、USB充电接口;7、紫外灯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达成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实施例1:

一种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包括画框本体1和活性碳纤维滤芯2,采用活性碳纤维滤芯,吸附容量大、速度快、效果好,画框本体1卡住活性碳纤维滤芯2;活性碳纤维滤芯2包括第一侧滤芯21、第二侧滤芯22、顶部滤芯23和底部滤芯24,第一侧滤芯21的一端与顶部滤芯23垂直固定连接,第二侧滤芯22的一端与顶部滤芯23的另一端垂直固定,底部滤芯24的两端分别与第一侧滤芯21的另一端和第二侧滤芯22的另一端垂直固定连接;画框本体1的内壁上嵌入式设置有紫外灯3,画框本体1的侧壁上设置有控制面板4,控制面板4上固定安装有充电电池5,充电电池5分别与紫外灯3和控制面板4连接,控制面板4上还固定安装USB充电接口6,USB充电接口6分别与充电电池5和控制面板4相连,控制面板上还设置有紫外灯开关7。

活性碳纤维滤芯2使用一段时间后,对空气的净化能力降低,按下紫外灯开关7,照射活性碳纤维滤芯2,活性碳纤维滤芯2表面温度升高,当温度达到一定值时,将脱附出的有害气体带出,实现活性碳纤维滤芯2的再生,无需更换滤芯,可反复利用,使用寿命长,且价格较低。

画框本体1为矩形或正方形,画框本体1上设置有挂钩,方便悬挂。本实用新型的悬挂画框式空气处理器,吸收了室内的有害气体,净化了空气,同时还具有装饰效果,结构简单、美观。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