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及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666224阅读:82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复合材料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及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中国是世界上竹子资源最丰富的国家。竹子种类、竹林面积和竹资源蓄积量均居世界之首,素有“竹子王国”之称。据有关资料表明,全世界竹林总面积约1400万公顷,种类超过850种。中国竹子种类已知有500余种,竹林面积379万公顷。分别占世界竹子种类的近60%、占世界竹林面积的27%。竹子资源作为中国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在林业发展和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竹炭的研究已经成为竹材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新热点。竹炭是竹材在高温下热解后的固体产物,由于其发达的内部孔隙结构和较大的比表面积,因此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竹炭的吸附性能已广泛应用于农业、化工、医药卫生、电子、化妆品、材料、保健品、食品、建筑装潢、环境保护等领域。目前,利用竹炭的吸附性能已开发出环境调湿材料、保健产品、美容美肤材料、土壤改良材料等。但是,通过高温热解得到的竹炭的吸附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局限性,例如竹炭粉末不易成型,比表面积较大的竹炭粉飞灰严重,易被吸入或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吸附后回收处理工艺复杂。因此,必须通过某些途径对竹炭进行改进和利用,发挥出竹炭的吸附性能。染料废水特点为碱性强、有机物浓度高、色度高、无机盐含量高、成分复杂、可生化性差、脱色困难等特点,且含有多种具有生物毒性或致癌、致畸形、致突变性能的有机物,难以采用常规方法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吸附剂一般要具备以下特点:大的比表面、适宜的孔结构及表面结构;对吸附质有强烈的吸附能力;一般不与吸附质和介质发生化学反应;制造方便、容易再生;有极好的吸附性和机械性特性。该技术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当前吸附剂市场仍以活性炭类吸附剂为主流,以通用广谱类吸附剂为主,专属吸附剂品种不多。活性类是一种广谱类吸附剂,其生产和活化成本相对较高,吸附性能低于高分子聚合物类吸附剂,活性炭吸附性能与成本的性价比较低。聚丙烯酸类聚合物由于其较好的吸附性能,已在农业保水剂、生活卫生用品、园林栽培等方面应用。竹炭是竹林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方面,竹炭的吸附性能与其保健功能已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竹炭作为吸附剂使用时,多以不规则块状和粉末状使用,粉状竹炭比表面积较大但不易成型且粉飞灰严重,易被吸入或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吸附后回收处理工艺复杂。因此,将竹炭与聚丙烯钠进行复合,发挥其协同吸附效能,同时兼顾成本控制。该类吸附剂特点显著,可用于吸附各类阳离子型吸附质,例如阳离子型染料、金属离子、有机阳离子等,可作为专属吸附剂开发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及制备方法。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所述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按照质量分数由竹炭、聚丙烯酸钠、引发剂和交联剂组成;

竹炭在复合材料中的质量分数可以为反应物总质量3.0%~20.0%;聚丙烯酸钠在复合材料中的质量分数为反应物总质量75.0%~95.0%;聚丙烯酸钠由丙烯酸与氢氧化钠中和后聚合得到,中和度控制为40.0%~80.0%;引发剂过硫酸铵的质量分数为反应物总质量的0.5%~2.0%;交联剂n-n’亚甲基双丙烯酰铵的质量分数为反应物总质量的0.10%~0.40%;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所述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所述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竹炭预处理所用试剂为盐酸、氢氧化钾、不同价态盐处理,通常以1:10的固液比搅拌处理1.0h,过滤洗净后干燥备用;

步骤二,在制备时,在氮气保护条件下,依次将竹炭粉、丙烯酸钠、交联剂、引发剂加入四口烧瓶中搅拌,发生聚合反应;

步骤三,反应结束后,将制备的材料烘干、粉粹、过筛,即得到一定颗粒大小的复合材料。

进一步,所述聚合反应条件为:温度60℃~80℃、时间2.0h~4.0h。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所述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制备的吸附染料废水材料。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所述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制备的吸附有害污染物材料。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所述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制备的吸附药物分子材料。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所述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制备的吸附氨氮材料。

本发明的优点及积极效果为:利用水溶液聚合法,以丙烯酸钠、竹炭粉(改性竹炭粉)为原料,过硫酸铵为引发剂,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为交联剂,制备了一种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结果表明,本发明的复合材料对染料亚甲基蓝具有较好的吸附效果,与聚丙酸钠复合后,对母液浓度为2400mg/l的亚甲基蓝溶液吸附达2190mg/g。通过对吸附行为的动力学和热力学研究发现,该复合吸附材料吸附过程受热力学影响比较显著,随温度身高吸附量增加;且该复合吸附材料具有快速吸附亚甲基蓝染料的特点,当吸附时间为10~30min时,其吸附量已为其饱和吸附量的近90.0%;该复合材料吸附方式以化学吸附为主。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在该发明中,将竹炭与聚丙烯酸钠进行复合,能够发挥出协同吸附效果,制备了一种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为竹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有机-无机复合吸附剂的产品开发提供了途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应用原理作详细的描述。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按照质量分数:竹炭在复合材料中的质量分数可以为反应物总质量(不含水,以下同)3.0%~20.0%;聚丙烯酸钠在复合材料中的质量分数为反应物总质量75.0%~95.0%;聚丙烯酸钠由丙烯酸与氢氧化钠中和后聚合得到,中和度控制为40.0%~80.0%;引发剂过硫酸铵的质量分数为反应物总质量的0.5%~2.0%;交联剂n-n’亚甲基双丙烯酰铵的质量分数为反应物总质量的0.10%~0.40%;

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可用于吸附染料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竹炭预处理所用试剂为一定浓度的盐酸(酸处理)、氢氧化钾(碱处理)、不同价态盐处理,通常以1:10的固液比搅拌处理1.0h,过滤洗净后干燥备用;

s102:在制备时,在氮气保护条件下,依次将一定量的竹炭粉、丙烯酸钠、交联剂、引发剂加入四口烧瓶中搅拌,发生聚合反应;

s103:反应结束后,将制备的材料烘干、粉粹、过筛,即得到一定颗粒大小的复合材料,可用于吸附染料性能的测试。

聚合反应条件的控制为:温度60℃~80℃、时间2.0h~4.0h。

本发明利用预处理过的竹炭粉为原料,加入经氢氧化钠中和的丙烯酸钠,然后以n-n’亚甲基双丙烯酰铵(mba)为交联剂,并以过硫酸铵(aps)为引发剂,在亲水性的环境中,制备出了一种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并通过改变不同改性的竹炭在复合材料中的含量、丙烯酸中和度、交联剂含量、染料初始浓度、吸附染料时间与温度等影响因素,探讨其对该复合材料对复合材料吸水、吸亚甲基蓝染料性能的影响。

1、通过红外表征和sem分析,证明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被成功制备,且该复合材料是一种多孔、复合均匀的材料。

2、随着竹炭用量从0wt%到20wt%,复合材料的吸蒸馏水倍率由170.58g/g先上升到436.44g/g,后逐步降低到138.37g/g,整个曲线呈现抛物线形式。说明竹炭的引入对吸附材料吸水性能有改善作用,能够提高其对蒸馏水的吸附性能。原因在于加入竹炭后与聚丙烯酸钠形成了更加规整的三维结构,竹炭含量的增加有助于形成这样的结构,而当竹炭含量过大时,三维结构被过多的竹炭堵塞,不利于提高复合材料的吸附性能。

3、随着交联剂mba含量的增加,该复合材料吸附亚甲基蓝倍率变化不大;而吸水性能先升高后降低。这是由于染料分子的电荷性质所决定的,从亚甲基染料的结构式可以看出,亚甲基蓝为阳离子型染料,而复合吸附材料的聚合物网络中存在大量coo-,因此与亚甲基蓝染料分子发生静电吸附。实验中,该复合材料在阴离子型染料刚果红溶液中时几乎不发生吸附,与刚果红染料分子发生静电排斥,也验证了这一结果。

4、通过对复合材料吸附亚甲基蓝溶液性能测试可以得出,本发明中制备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材料对阳离子型染料亚甲基蓝有较好的吸附作用。

当在复合材料中引入以fecl3盐溶液改性的竹炭粉且含量为10wt%、丙烯酸中和度为80.0%时,制备的复合吸附材料性能良好,对母液浓度为2400mg/l的亚甲基蓝溶液吸附达2190mg/g。通过对吸附行为的动力学和热力学研究发现,该复合吸附材料吸附过程受热力学影响比较显著,随温度身高吸附量增加;且该复合吸附材料具有快速吸附亚甲基蓝染料的特点,当吸附时间为10~30min时,其吸附量已为其饱和吸附量的近90.0%;该复合材料吸附方式以化学吸附为主。

5、从竹炭预处理试剂对吸附染料效果来看,三价盐处理(alcl3、fecl3)>酸处理>碱处理。

目前,对本发明中提及的竹炭/聚丙烯酸钠复合吸附材料暂无研究和专利报道,故本技术发明有一定的创新价值。该类吸附材料还有望在吸附染料废水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吸附药物分子、吸附氨氮等领域进行开发和应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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