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板UV漆上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84954阅读:9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板UV漆上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上漆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木板UV漆上漆装置。



背景技术:

UV漆即紫外线光固化油漆,也称光引发涂料、光固化涂料;是通过机器设备自动辊涂、淋涂到家具板面上,在紫外光的照射下促使引发剂分解,产生自由基,引发树酯反应,瞬间固化成膜,是最环保的油漆。UV漆是应用比较广泛的家具漆,其耐黄变性优良。现有技术中的上漆装置在下料和涂抹过程中,会产生大量余料无法收集,此时会造成大量浪费,且若直接滴落在板件外围,会造成装置被污染。

针对上述不足,需要设计和开发一种木板UV漆上漆装置,能够补足上述各个缺点,经检索,未发现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板UV漆上漆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余料无法收集且装置被污染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木板UV漆上漆装置,包括工作台、沿工作台长轴方向设置在工作台侧边的一对驱动装置及架设在工作台上方的下料涂抹装置;

所述工作台沿水平方向设置,沿长轴方向的两侧固定一对导液槽,所述导液槽下端面呈倾斜状,高度较低的一侧端部设置一固定在工作台侧边的集液槽,所述集液槽与导液槽相连通,下端中部具有一出液口;

所述驱动装置包括一对设置在工作台侧边的无杆气缸、设置在无杆气缸上端的安装板及固定在安装板上端的一对立板;所述无杆气缸沿工作台长轴方向设置,上端具有一滑块;所述安装板固定在滑块上端;一对所述立板沿竖直方向设置,下端固定在安装板长轴方向的两侧;

所述下料涂抹装置包括固定在立板之间的下料槽及滚轴;所述下料槽沿竖直方向的截面呈倒置三角形,下端具有一沿工作台短轴方向设置的下料口。

进一步的,所述无杆气缸的长度大于工作台长轴方向的长度,远离集液槽的一端凸出工作台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下料口下端面呈倾斜状。

进一步的,所述下料槽一侧下端活动连接一可沿下料槽端面滑动的挡板,所述挡板贯穿下料口所在一侧侧壁并延伸至下料口处。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在工作台侧边设置有导液槽和集液槽中,防止涂抹过程中产生的余料被浪费,并避免装置被余料污染;

(2)无杆气缸的长度大于工作台长轴方向的长度,远离集液槽的一端凸出工作台设置,使得下料涂抹装置能够从工作台的最侧边开始运动,保证结构设计的合理性;

(3)下料口下端面呈倾斜状,方便UV漆下料,提高工作效率;

(4)下料槽一侧下端活动连接一可沿下料槽端面滑动的挡板,挡板贯穿下料口所在一侧侧壁并延伸至下料口处,用于控制下料口的下料,进一步提高结构设计的合理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结构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结构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导液槽和集液槽的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下料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台,2、导液槽,3、集液槽,4、出液口,5、无杆气缸,6、滑块,7、安装板,8、立板,9、下料槽,10、滚轴,11、下料口,12、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4所示,一种木板UV漆上漆装置,包括工作台1、沿工作台1长轴方向设置在工作台1侧边的一对驱动装置及架设在工作台1上方的下料涂抹装置。

工作台1沿水平方向设置,沿长轴方向的两侧固定一对导液槽2,导液槽2下端面呈倾斜状,高度较低的一侧端部设置一固定在工作台1侧边的集液槽3,集液槽3与导液槽2相连通,下端中部具有一出液口4。

驱动装置包括一对设置在工作台1侧边的无杆气缸5、设置在无杆气缸5上端的安装板7及固定在安装板7上端的一对立板8;无杆气缸5沿工作台1长轴方向设置,上端具有一滑块6,该无杆气缸5的长度大于工作台1长轴方向的长度,远离集液槽3的一端凸出工作台1设置;安装板7固定在滑块6上端;一对立板8沿竖直方向设置,下端固定在安装板7长轴方向的两侧。

下料涂抹装置包括固定在立板8之间的下料槽9及滚轴10;下料槽9沿竖直方向的截面呈倒置三角形,下端具有一沿工作台1短轴方向设置的下料口11,该下料口11下端面呈倾斜状;同时下料槽9一侧下端活动连接一可沿下料槽9端面滑动的挡板12,挡板12贯穿下料口11所在一侧侧壁并延伸至下料口11处。

工作原理:

工作时,将木板放置在工作台1上,并将下料口11下端移动至木板侧边,将挡板12从下料口11中抽出的同时开启无杆气缸5,使无杆气缸5驱动下料涂抹装置沿工作台1长轴方向移动,且下料过程中滚轴10用于将UV漆涂抹均匀,经滚轴10涂抹产生的余料可自动落入导液槽2和集液槽3中,并汇聚至集液槽3中,一段时间后通过出液口11将余料排出再重复利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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