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高中物理的具有防火功能的实验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47101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实验设备领域,尤其是一种用于高中物理的具有防火功能的实验台。



背景技术:

部分物理实验会用到酒精灯,在做实验的过程中,因学生大意将酒精灯碰倒的情况时有发生,现有的实验台一般采用不可燃的材料,但酒精灯内的酒精会从酒精灯中流出并迅速在试验台上蔓延,很容易造成学生烧伤。正规的实验室都会配置灭火器,但部分条件简陋的学校配置不完善,没有灭火器,即使有灭火器,大部分学生也不会操作,且需要先从实验室的墙壁上取下灭火器再使用,无法及时地灭火。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及时灭火以保障学校财产、师生安全的用于高中物理的具有防火功能的实验台。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高中物理的具有防火功能的实验台,包括实验台主体,

所述实验台主体包括上台面、下台面、侧板和围板,所述上台面与下台面水平设置,且上台面、下台面和四块侧板围成空腔,其中一个侧板可拆卸,下台面的底部设置有一组支撑腿;所述空腔内设置有灭火瓶,所述灭火瓶连接有出气管,所述出气管上设置有阀门,所述阀门固定安装于侧板上,且阀门的操作把手位于侧板外,连接管部分位于侧板内;

所述围板设置于上台面上表面的边缘,所述围板为四块,四块围板首尾相连形成防漏腔,所述出气管与防漏腔相通。

进一步地,所述围板包括外板、内板和顶板,所述外板和内板竖直设置,所述顶板水平设置于外板和内板的顶部,所述外板、内板、顶板以及上台面围成储气腔,所述出气管与储气腔相连通,所述内板上设置有多个连通防漏腔与储气腔的出气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腿包括上支撑部和下支撑部,所述下支撑部上设置有一组竖直、均匀排列的螺纹孔,所述下支撑部上设置有连接通孔,所述上支撑部和下支撑部通过螺栓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腿的底部设置有防滑垫。

进一步地,所述空腔内设置有夹持套,所述灭火瓶固定在夹持套内。

进一步地,空腔一端的侧板底部与下台面铰接,顶部与上台面扣合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灭火瓶设置在实验台内部,当酒精灯被碰倒,酒精流出并燃烧时,学生能够迅速操作操作把手,将阀门打开,灭火瓶内的阻燃气体喷出,将空气隔绝,避免酒精继续燃烧,实现快速、及时地灭火。通过在上台面的边缘设置围板,避免酒精通过上台面的边缘流动至其他地方,避免火苗扩散。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高中物理的具有防火功能的实验台,包括实验台主体,

所述实验台主体包括上台面1、下台面2、侧板3和围板,所述上台面1与下台面2水平设置,且上台面1、下台面2和四块侧板3围成空腔4,其中一个侧板3可拆卸,下台面2的底部设置有一组支撑腿14;所述空腔4内设置有灭火瓶5,所述灭火瓶5连接有出气管6,所述出气管6上设置有阀门7,所述阀门7固定安装于侧板3上,且阀门7的操作把手位于侧板3外,连接管部分位于侧板3内,这样方便操作,当出现不正常的火苗时,能够快速地操作操作把手将阀门7打开,将灭火瓶5内的灭火物质放出。

所述围板设置于上台面1上表面的边缘,所述围板为四块,四块围板首尾相连形成防漏腔8,所述出气管6与防漏腔8相通。

上台面1、下台面2、侧板3、围板以及支撑腿14等均采用不可燃烧的材质,如金属,具有足够强度的阻燃塑料等。灭火瓶5可采用现有的灭火瓶,内部装有干冰等用于灭火的物质。当酒精灯被碰倒,酒精流出并燃烧时,学生能够迅速操作操作把手,将阀门7打开,灭火瓶5内的阻燃气体喷出,将空气隔绝,避免酒精继续燃烧,实现快速、及时地灭火。通过在上台面1的边缘设置围板,避免酒精通过上台面1的边缘流动至其他地方,避免火苗扩散。

所述围板包括外板9、内板10和顶板11,所述外板9和内板10竖直设置,所述顶板11 水平设置于外板9和内板10的顶部,所述外板9、内板10、顶板11以及上台面1围成储气腔12,所述出气管6与储气腔12相连通,所述内板10上设置有多个连通防漏腔8与储气腔 12的出气通孔13。打开阀门7后,灭火气体迅速进入储气腔12,然后再通过各个出气通孔 13喷出,增加了灭火面积,提高灭火效率,保证全面灭火。

所述支撑腿14包括上支撑部和下支撑部,所述下支撑部上设置有一组竖直、均匀排列的螺纹孔,所述下支撑部上设置有连接通孔,所述上支撑部和下支撑部通过螺栓相连,以便于调整实验台的高度。

所述支撑腿14的底部设置有防滑垫15,保证实验台的稳定。

所述空腔4内设置有夹持套16,所述灭火瓶5固定在夹持套16内,保证灭火瓶5的稳定。

空腔4一端的侧板3底部与下台面2铰接,顶部与上台面1扣合连接,方便打开和关闭。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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