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试剂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00742发布日期:2019-03-14 00:17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试剂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学仪器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新型试剂瓶。



背景技术:

试剂瓶是实验室内用来装试剂的瓶子,是一种常用的器具。液体试剂常采用细口瓶盛装,固体试剂常用广口瓶盛装。然而盛装液体试剂的细口瓶经常会遇到瓶口有残留的试剂淌落到试剂瓶外壁上,腐蚀标签,甚至会灼伤实验人员。而且对于一些粘度在20-30cP试剂而言,在倾倒过程中,为了使液体能够顺利从试剂瓶内流出,需要将试剂瓶尾部抬高。而对一些粘度较小的液体试剂而言,在取少量试剂时需要用移液管或者吸液管取液。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倾倒出少量液体试剂的新型试剂瓶,不仅可以减少瓶口处试剂残留,并且可以减少试剂滑落至瓶口外壁上。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试剂瓶,包括瓶身部、瓶颈部、瓶口部、瓶盖和引流构件;所述瓶盖与所述瓶口部密封连接,所述瓶口部的下端与所述瓶颈部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瓶颈部的下端与所述瓶身部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引流构件包括弧形板和引流嘴,所述引流嘴与所述弧形板的上端上边沿外壁固定连接,所述弧形板的下端与所述瓶口部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引流嘴设在所述弧形板与所述瓶口部内壁之间且所述引流嘴自由端与所述瓶口部内壁之间设有间隙。

上述新型试剂瓶,所述引流嘴位于所述瓶口部上端上沿的下方1~2mm处。

上述新型试剂瓶,所述瓶盖的盖板下板面上设有密封垫片,所述密封垫片径向尺寸大于所述瓶口部的内径。

上述新型试剂瓶,所述瓶口部上沿设有与所述瓶口部同轴的环形凸起。

上述新型试剂瓶,在所述瓶口部外壁上设有自上边沿向下的斜面,所述斜面与所述瓶口部轴向夹角α为45~80°;所述密封垫片下板面上设有凸起部,在所述瓶盖与所述瓶口部密封连接时,所述凸起部内壁与所述斜面密封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取得了如下有益的技术效果:

1.利用引流构件使得液体试剂在倾倒出试剂瓶时与瓶口部分离,从而使液体试剂不会沾到瓶口部的上沿,也就避免了液体试剂淌落至瓶身的外壁上,而且引流嘴可以在停止倾倒液体试剂时避免液体试剂淌落至瓶口上,进而避免液体试剂淌落到瓶身上。

2.本实用新型中的密封胶垫与环形凸起构成的密封结构不仅可以防止挥发性试剂的泄露与挥发,还可以减少试剂瓶倾倒时液体试剂经瓶盖与瓶口部之间的缝隙泄露的可能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新型试剂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新型试剂瓶的瓶口部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附图标记表示为:1-瓶身部;2-瓶颈部;3-瓶口部;4-弧形板;5-瓶盖;6-密封垫片;7-引流嘴;8-环形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试剂瓶,包括瓶身部1、瓶颈部2、瓶口部3、瓶盖5和引流构件;所述瓶盖5与所述瓶口部3密封连接,所述瓶口部3的下端与所述瓶颈部2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瓶颈部2的下端与所述瓶身部1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引流构件包括弧形板4和引流嘴7,所述引流嘴7与所述弧形板4的上端上边沿外壁固定连接,所述弧形板4的下端与所述瓶口部3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引流嘴7设在所述弧形板4与所述瓶口部3内壁之间且所述引流嘴7自由端与所述瓶口部3内壁之间设有间隙。为了对所述引流嘴7进行保护,将所述引流嘴7设置在位于所述瓶口部3上端上沿的下方1~2mm处。

为了避免试剂瓶倾倒时,液体试剂经所述瓶盖5与所述瓶口部3之间的缝隙渗透出去,本实施例中,所述瓶盖5的盖板下板面上设有密封垫片6,所述密封垫片6径向尺寸大于所述瓶口部3的内径,而且所述瓶口部3上沿设有与所述瓶口部3同轴的环形凸起8,这样有利于所述瓶盖5盖板与所述瓶口部3上沿之间的密封,同时减少现有试剂瓶的内塞,降低了液体试剂取用时从所述瓶口部3内拔出内塞的麻烦。

而为了进一步提高所述瓶盖5与所述瓶口部3之间的密封性,本实施例中,在所述瓶口部3外壁上设有自上边沿向下的斜面,所述斜面与所述瓶口部3轴向夹角α为75°;所述密封垫片6下板面上设有凸起部,在所述瓶盖5与所述瓶口部3密封连接时,所述凸起部内壁与所述斜面密封连接。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所述引流嘴7对准盛放液体试剂的容器,如量筒、烧瓶、烧杯,然后将所述瓶身的下端提起并保持所述瓶口部3的高度不变,此时液体试剂经所述瓶颈部2、所述弧形板4和所述引流嘴7流入盛放液体试剂的容器,待液体试剂取用量满足要求后,快速抬起所述瓶口部3并使所述瓶身部1下端低于所述瓶口部3,此时液体试剂回流至所述瓶身部1内,而所述瓶口部3上沿不会沾有液体试剂,从而避免液体试剂从所述瓶口部3滑落至所述瓶身部1外壁上。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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