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活动铁环,包括用于夹持漏斗的夹持机构以及固定连接在所述夹持机构上的固定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定夹、设置在定夹上的动夹以及驱动所述动夹运动的驱动机构;其中,所述定夹为环状结构,所述定夹外部与所述固定杆的其中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定夹上设有滑道,所述滑道为环状结构,所述滑道从所述动夹内部沿着所述动夹环形方向延伸至外部;所述动夹与所述滑道滑动配合,所述动夹一端设置在所述滑道内,另一端由所述滑道延伸至外部;
所述定夹上设有让所述动夹进行单向滑动的棘轮结构,所述滑道内设有驱动所述动夹自动复位的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一端作用与所述滑道内端,另一端作用与所述动夹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铁环,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相对于定夹的中心为偏心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活动铁环,其特征在于,所述棘轮结构包括设置在动夹上端的齿条以及转动设置在定夹上的棘爪,所述棘爪上设有弹性件,所述弹性件促使棘爪抵紧在所述齿条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活动铁环,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件,所述驱动件设置在所述动夹远离所述滑道的一端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活动铁环,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设置在定夹上的齿轮、设置在动夹外侧上与所述齿轮相配合的驱动齿以及连接在所述齿轮主轴上的手轮。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活动铁环,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夹和动夹的内表面设有弹性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活动铁环,其特征在于,所述棘轮结构还包括控制杆,所述控制杆设置在所述棘爪的相对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