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传输装置,以及固定在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上干选总成,所述干选总成跟随所述第一传输装置在井下随采煤工作面移动,经所述干选总成分选后的精煤经所述第一传输装置输送;所述干选总成包括依次连接设置的给料溜槽、筛分机和干选机,原煤依次经所述给料溜槽、所述筛分机和所述干选机分选后的精煤和矸石,所述精煤通过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传送输出;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上还设有旁路溜槽,所述旁路溜槽位于所述给料溜槽远离所述筛分机的一侧,所述旁路溜槽连通所述第一传输装置的运输带,所述原煤经过所述旁路溜槽直接由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传送输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上设有机身滑槽,所述机身滑槽上设有尾部滑轨,所述机身滑槽用于所述旁路溜槽和所述给料溜槽的转换。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上还设有转运装置,所述转运装置的入料端与所述干选总成的出料端相接,所述转运装置的传输方向与所述第一传输装置的传输方向呈夹角设置,所述转运装置的出料端外接回填系统,所述转运装置用于将所述干选总成分选的矸石输送至所述回填系统进行回填。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运装置的传输方向与所述第一传输装置的传输方向之间的夹角为9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运装置包括滑轨和设在所述滑轨上的转载台,所述滑轨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传输方向垂直,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上设有与所述滑轨匹配的滑槽,所述转运装置通过所述滑轨沿所述第一传输装置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运装置还包括顶推缸,所述顶推缸固定在所述第一传输装置上,所述顶推缸的伸缩端与所述转载台连接。
7.一种井下分选运输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二传输装置、如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和移动装置,所述第二传输装置的出料口与所述井下干选集成系统的入料口相接,所述第二传输装置在井下将开采的原煤运输至所述井下干选集成系统的干选总成进行干选处理以分别得到精煤和矸石,所述移动装置带动所述第二传输装置和所述井下干选集成系统在井下随采煤工作面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井下分选运输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回填系统,所述回填系统的入料端和所述井下干选集成系统的转运装置出料端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