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257443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使内燃机气门的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特别是涉及用于应对伴随着其致动器的通用性的扩大而产生的问题的控制构造的改进。
背景技术
近年来,在车载等的内燃机中,通过使内燃机气门(进排气门)的气门特性根据内燃机运转状况而能够变化,实现燃料利用率、排气等性能的提高。进而,作为此类的气门特性的可变系统,使内燃机气门的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已实用化。图12示出此类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一例。该图所示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ι和对该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进行驱动的致动器2。致动器2具备马达200 ;转换机构201,该转换机构201将马达200的旋转转换成直线运动;旋转角度传感器202,该旋转角度传感器202检测马达200的旋转角度;以及驱动回路203,该驱动回路203对马达200进行驱动。进而,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构成为借助此类致动器2沿轴向驱动控制轴3,由此使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动作,从而使内燃机气门的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另外,在此类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作为数据存储有致动器2的操作量(控制轴3 的行程)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对照表。致动器2由进行以气门作用角控制为首的各种内燃机控制的指令单元4控制。指令单元4根据内燃机运转状况算出最佳的气门作用角,并对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指令该气门作用角。当接收到来自于指令单元4的气门作用角的指令(作用角指令值)时,驱动回路 203参照上述对照表算出能够得到作用角指令值的致动器2的操作量来作为目标操作量。 进而,驱动回路203以使依据旋转角度传感器202检测到的马达200的旋转角度求出的当前的致动器2的操作量成为目标操作量的方式使马达200旋转,由此,根据指令来设定气门作用角。图13示出应用此类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内燃机的气门系统的结构。如该图所示,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ι设置在内燃机气门10和设置于凸轮轴5的凸轮6之间。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由与凸轮轴5平行配置的弹动杆轴(rocker shaft) 7轴支承,使得该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能够摇动,该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具备输入臂100和分别设置在输入臂100的两侧的一对输出臂101。另外,上述的控制轴3以能够沿轴向滑动的方式配设在管状的弹动杆轴7的内部。与上述凸轮6抵接的滚子102以能够旋转的方式安装在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输入臂100的末端。进而,输入臂100通过被凸轮6下压而以弹动杆轴7的轴线为中心与输出臂101 —体地摇动。另外,在输入臂100的外周形成有突起103。空载弹簧(lost motion spring) 104 以压缩状态配设在该突起103与形成于内燃机的缸盖的弹簧座8之间。进而,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由空载弹簧104以使得该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输入臂100的滚子102被压靠于凸轮6的方式施力。在此类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两个输出臂101的下方分别配设有滚子式弹动杆 9。各滚子式弹动杆9分别在其基端由内燃机的缸盖支承而使得各滚子式弹动杆9能够摇动,并且,各滚子式弹动杆9在其末端抵接于内燃机气门10的上端。并且,在各滚子式弹动杆9分别以能够旋转的方式安装有滚子11。进而,滚子11借助内燃机气门10的气门弹簧 12的弹力被压靠于形成在输出臂101的末端部的靠近滚子式弹动杆9 一侧的凸轮面105。在此类气门系统中,当通过因凸轮轴5的旋转而下压凸轮6来使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摇动时,该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输出臂101的凸轮面105推压滚子11,由此,滚子式弹动杆9摇动。进而,滚子式弹动杆9与其摇动相应地而利用其末端部推压内燃机气门10的上端,由此来驱动内燃机气门10开闭。此时的输出臂101的凸轮面105与滚子式弹动杆9的滚子11之间的接触点根据输出臂101的摇动而沿着凸轮面105往复移动。进而,与凸轮面105和滚子11的接触点到弹动杆轴7的距离增大相应地,滚子式弹动杆9由凸轮面105下压的下压量、进而是内燃机气门10的提升量增大。并且,在该气门系统中,能够通过使控制轴3在弹动杆轴7的内部沿轴向变位来变更在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摇动方向上的输入臂100的末端与输出臂101的末端之间的相对位置。进而,通过此类的输入臂100以及输出臂101的末端的相对位置的变更,伴随着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摇动的凸轮面105与滚子11之间的接触点的往复移动范围得到变更,进而,内燃机气门10的最大提升量以及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具体而言,越是在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摇动方向上使输入臂100的末端与输出臂101的末端相互接近,则上述凸轮面105与滚子11之间的接触点的往复移动范围朝靠近弹动杆轴7 —侧变位,伴随与此,内燃机气门10的最大提升量以及气门作用角变小。并且,越是在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摇动方向上使输入臂100的末端与输出臂101的末端相互离开,则上述接触点的往复移动范围朝远离弹动杆轴7 —侧变位,从而内燃机气门10 的最大提升量以及气门作用角变大。其次,参照图14以及图15对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内部构造进行说明。如图 14所示,在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输入臂100以及输出臂101的内侧配设有大致圆筒形状的滑动件106。滑动件106与控制轴3形成一体从而能够沿控制轴3的轴向移动。在滑动件106的外周,在其长度方向中央部固定有具有螺旋花键的输入齿轮107,在滑动件106 的长度方向两侧分别固定有也具有螺旋花键的输出齿轮108。另一方面,如图15所示,在输入臂100的内周形成有具有螺旋花键的圆环状的内齿轮109,并且,在各输出臂101的内周分别形成有也具有螺旋花键的圆环状的内齿轮110。 进而,输入臂100的内齿轮109与滑动件106的输入齿轮107 (图14)啮合,各输出臂101 的内齿轮110与滑动件106的输出齿轮108(图14)分别啮合。另外,输入齿轮107以及内齿轮109的螺旋花键与输出齿轮108以及内齿轮110的螺旋花键的相互的倾斜角不同,齿线的倾斜方向相反。在此类气门系统中,当基于控制轴3的朝轴向的移动而滑动件106沿该轴向变位时,借助输入齿轮107与内齿轮109之间的啮合、以及输出齿轮108与内齿轮110之间的啮合,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摇动方向上的输入臂100的末端与两个输出臂101的末端之间的相对位置变更。具体而言,越是使滑动件106朝图14的箭头L方向变位,则上述摇动方向上的输入臂100的末端与两个输出臂101的末端之间的相对位置越是以相互接近的方式变更,越是使滑动件106朝箭头H方向变位,则上述相对位置越是以相互离开的方式变更。 进而,通过此类相对位置的变更,与因凸轮6的旋转而导致的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的摇动相应的内燃机气门10的最大提升量以及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以上是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一例,除此之外还提出有各种类型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例如,提出有如下的系统利用致动器使控制轴旋转,由此来驱动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从而使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进而,以往,作为具备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内燃机,公知有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内燃机。该文献1所记载的内燃机除了具备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之外,还具备使配气相位正时能够变化的配气相位正时可变系统。在具备这两种可变系统的内燃机中,当在活塞上死点的附近对配气相位正时进行控制的状态下增大气门作用角时,有时会产生内燃机气门与活塞之间的干涉、即所谓的气门碰撞(valve stamp)。因此,在该文献的系统中,根据当前的配气相位正时限制气门作用角的控制范围、或者根据当前的气门作用角限制配气相位正时的控制范围,由此来避免发生气门碰撞。专利文献1 日本特开2006-312943号公报然而,近年来,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多车型展开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开发了规格不同的多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根据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所被应用的车型的规格不同, 所需要的气门作用角的可变范围等不同,因此,需要根据所被应用的车型来变更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在该情况下,若针对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每个变化采用不同的致动器,则致动器的品种变多,在生产率方面存在问题。因此,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谋求使同一致动器对应于多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能够通过以下述方式构成致动器来进行规格不同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的致动器的通用化。如上所述,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将操作量和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对照表存储于其ROM。但是,若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不同,则致动器2的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也不同。因此,在驱动回路203的ROM中存储能够应用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分别对应的多个对照表,设定在致动器2的动作中所使用的对照表不同的多个动作模式。进而,若与来自于指令单元4的指令相应地对致动器2的动作模式进行切换,则能够使同一致动器2与规格不同的多个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例如,考虑除了现存的车型A之外、在新开发的车型B中也采用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情况。在该情况下,若在驱动回路203的ROM中预先存储与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对应的对照表、和与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对应的对照表,则能够使致动器2与车型A、车型B双方的车型对应。即,如果将驱动回路203构成为,在车型A 中使用车型A用的对照表来进行目标操作量的计算,在车型B中使用车型B用的对照表来进行目标操作量的计算,则在任一种车型中均能够恰当地进行气门作用角的控制。这种致动器的通用化在降低生产成本的方式是确实有效的。但是,同时也孕育出如下的问题。即,在实现致动器的通用化的情况下,存在产生致动器以与所应用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不对应的动作模式误动作的问题的顾虑。例如,考虑将仅与车型A对应的旧式的致动器2误安装于不对应的车型B的气门特性可变系统的情况。在该情况下,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当接收到来自于指令单元4的气门作用角的指令之际,参照车型A用的对照表算出目标操作量。在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和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致动器2的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不同,因此,在驱动回路203参照车型A用的对照表算出的目标操作量下,无法得到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因而,在该情况下,无法按照指令单元4的指令对气门作用角进行控制。并且,即便是在恰当地安装了致动器2的情况下,考虑因通信异常、驱动回路203 的故障、ROM/RAM的数据走样等而驱动回路203误识别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动作模式的情况。并且,考虑因通信异常、驱动回路203的故障、瞬断、ROM/RAM的数据走样等而导致驱动回路203在未确认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动作模式的状态下动作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致动器2以与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动作模式不同的动作模式动作。这样,在使同一致动器2与多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情况下,有时会产生因指令单元4与致动器2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导致的致动器2的误动作。进而,当产生此类的致动器2的误动作的情况下,无法按照指令单元4的指令对气门作用角进行控制, 因此,即便进行如专利文献1那样的气门作用角、配气相位正时的控制范围的限制,有时也会发生气门碰撞。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装置,能够应对在构成能够与规格不同的多个系统对应的致动器的情况下有可能产生的、因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导致的致动器的误动作。为了达成上述目的,基于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致动器,该致动器将为了得到指令单元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所需要的操作量基于致动器自身所存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进而上述致动器动作,其中,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对致动器指令动作模式,并存储所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和与该气门作用角相关的参数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将自身所认识到的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参数的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判定该发送来的两个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当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实施异常的通知、 以及停止上述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在此类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致动器当从指令单元接收到应当设定的气门作用角的指令(作用角指令值)时,基于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与致动器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能够得到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的操作量(目标操作量)。进而,致动器根据该算出结果对实际的操作量进行调节,由此,根据指令对气门作用角进行调节。在使此类气门作用可变系统的致动器与规格不同的多个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情况下,设定致动器的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不同的多个动作模式。在此类情况下,存在指令单元所假想的动作模式与致动器实际使用的动作模式发生不匹配的可能性,在此类情况下,致动器误动作,无法按照指令单元的指令对气门作用角进行控制。因此,在如上所述的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指令单元存储对致动器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气门作用角和与该气门作用角相关的参数之间的关系。若这些值之间的关系与动作模式相应地变化,则能够从此类关系来确定动作模式。在此类情况下,如果致动器按照指令单元所指令的动作模式动作,则致动器所识别的气门作用角与上述参数的关系遵循指令单元所指令的动作模式下的上述两个值之间的关系。因而,如果致动器所识别的气门作用角与上述参数之间的关系并不遵循指令单元所存储的上述两个值之间的关系,则致动器不按照指令单元所指令的动作模式动作。对于该点,在上述结构中,致动器将自身所识别的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参数的值发送给指令单元,并且,指令单元判定发送来的两个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之间的关系。根据此类判定,能够确认致动器是否按照指令单元所指令的动作模式动作。进而, 当检测到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时,进行例如通过MlUMultifimction Indicator Lamp)的点亮等而进行的朝驾驶者通知异常、以及停止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因而,根据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能够应对在构成能够对应规格不同的多个系统的致动器的情况下有可能产生的、因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导致的致动器的误动作。另外,如上所述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的“与气门作用角相关的参数”能够采用如下的参数。即,此处,作为能够采用的参数,需要是与气门作用角相应而变化,且与气门作用角相应地唯一确定的参数。并且,需要是如果气门作用角与致动器的操作量之间的关系变化,则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也变化的参数。作为此类参数的具体例,存在致动器的操作量、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等。另外,上述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的判定通过下述方法进行指令单元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之间的上述关系,根据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参数中的一方的值算出另一方的值,判断该算出值与所接收到的值是否一致。为了达成上述目的,基于本发明的另一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致动器,该致动器将为了得到指令单元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所需要的操作量基于致动器自身所存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进而上述致动器动作,其中,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对上述致动器指令动作模式,并存储所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和上述操作量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上述关系并根据上述操作量的值算出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将在该计算中所使用的上述操作量的值和所算出的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判定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操作量的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当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实施异常的通知、以及停止上述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在上述结构中,致动器基于在从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算出操作量的算出作业中使用的两个值之间的关系,从操作量的值算出气门作用角的值。另一方面,指令单元也存储对致动器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气门作用角以及操作量的关系。上述两个值之间的关系根据动作模式不同而不同。因此,如果致动器未按照指令单元所指令的动作模式动作,则致动器基于使用中的动作模式下的两个值之间的关系算出的操作量的值与在该算出作业中使用的气门作用角的值之间的关系并不遵循指令单元所存储的两个值之间的关系。因此,在上述结构中,能够通过指令单元所进行的判定确认致动器是否按照指令单元所指令的动作模式动作。进而,当检测到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时,进行朝使用者通知异常、以及停止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因而,根据上述结构,能够应对在构成能够对应规格不同的多个系统的致动器的情况下有可能产生的、因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导致的致动器的误动作。另外,即便动作模式不同,根据气门作用角的值不同,存在能够得到该气门作用角的致动器的操作量几乎没有差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仅基于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直到气门作用角变化为止,无法检测到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另一方面,通常,致动器的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因此,即便致动器的操作速度一定,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也根据气门作用角的值不同而变化。进而,如果致动器的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不同,则气门作用角与该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也不同。因而,基于气门作用角与其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也能够检测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因此,在以上述方式构成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如果具备以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存储对上述致动器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该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存储自身所使用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关系并根据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算出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并将这两个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判定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则能够借助以下的双重检查来进行致动器是否按照所指令的合适的动作模式动作的判定,上述双重检查是基于以下两个判定进行的基于气门作用角与致动器的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的判定、和基于气门作用角与其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的判定。进而,能够扩大能够检测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气门作用角区域,能够更迅速且准确地检测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进一步,为了达成上述目的,基于本发明的另一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致动器, 该致动器将为了得到指令单元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所需要的操作量基于致动器自身所存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进而上述致动器动作,其中,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对上述致动器指令动作模式;上述致动器将与该指令相应地设定的动作模式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进行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动作模式和指令给该致动器的动作模式是否一致的判定;当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实施异常的通知、以及停止上述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在上述结构中,致动器将与指令单元的指令相应地设定的动作模式发送给指令单元。进而,指令单元判定从致动器接收到的动作模式和对该致动器指令的动作模式之间是否一致。因此,在上述结构中,能够通过上述判定来确认致动器是否按照指令单元所指令的动作模式动作。进而,当检测到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时,进行朝驾驶者通知异常、以及停止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因而,根据上述结构,也能够应对在构成能够对应规格不同的多个系统的致动器的情况下有可能产生的、因指令单元/致动器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导致的致动器的误动作。


图1是示意性地示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的框图。
图2是示出在该实施方式中使用的对照表Ta、Tb中的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的坐标图。图3是该实施方式所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流程图。图4是示出车型A以及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中的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以及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的坐标图。图5是示意性地示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的框图。图6是该实施方式所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流程图。图7是示意性地示出本发明的第三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的框图。图8是该实施方式所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流程图。图9是本发明的第四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所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流程图。图10是示意性地示出本发明的第五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的框图。图11是该实施方式所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流程图。图12是针对现有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一例而示意性地示出其整体构造的简图。图13是示出应用了该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内燃机的气门系统的结构的剖视图。图14是示出该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的立体剖视构造的剖视图。图15是示出该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的立体剖视构造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第一实施方式)以下,参照图1 图3对将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体化了的第一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另外,本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以及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的硬件结构与图12 图15所示的现有的系统相同,因此,此处省略详细说明。如上所述,在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存储有致动器2的操作量(控制轴3的行程)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对照表。当接收到来自于指令单元4的气门作用角的指令时,驱动回路203参照该对照表算出能够得到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的致动器2的操作量来作为目标操作量。进而,驱动回路203以使能够得到算出的目标操作量的方式使马达200旋转,由此,根据指令对气门作用角进行调节。在本实施方式中,考虑将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除了应用于现存的车型A之外、还应用于新开发的车型B的情况。此处,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和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不同,气门作用角的可变范围等不同。图1示出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如该图所示,气门作
11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具备内燃机控制用的指令单元4 ;以及致动器驱动用的驱动回路 203。指令单元4具备CPU 4a,该CPU 4a实施与内燃机控制相关的各种运算处理;ROM 4b,该ROM 4b存储有内燃机控制用的程序、数据;RAM 4c,该RAM如暂时存储CPU的运算结果、传感器的检测结果等;以及I/O 4d,该I/O 4d接收来自于外部的信号并朝外部发送信号。此类指令单元4的I/O 4d连接于车内通信网络(CAN) 13。另一方面,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具备CPU 203a,该CPU 203a实施致动器2的驱动所需要的运算处理;ROM 203b,该ROM 203b存储有程序、数据;RAM 203c,该RAM 203c 暂时存储CPU的运算结果、传感器的检测结果等;以及I/O 203d,该1/0 203d接收来自于外部的信号并朝外部发送信号。在此类驱动回路203的1/0 203d连接有马达200和检测该马达200的旋转角度的旋转角度传感器202。并且,驱动回路203的1/0 203d还通过CAN 13连接于指令单元4的1/0 4d。在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应用的致动器2也能够应用于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因此,在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的R0M20;3b存储两个气门作用角/操作量(控制轴3的行程)的对照表。S卩,在该ROM 20 中存储有与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对应的对照表Ta ;以及与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对应的对照表 Tb。这样,致动器2存储能够应用的各个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的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本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在指令单元4的ROM 4b中也存储有与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规格对应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b。 艮口,指令单元4存储自身所被应用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的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图2示出对照表Ta、Tb中的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控制轴3的行程)之间的关系。另外,在该图的坐标图中,以点划线示出与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对照表 Ta的上述关系,以实线示出与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对照表Tb的上述关系。 如该图所示,与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相比较,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气门作用角的可变范围的上限扩大。在以上述方式构成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指令单元4算出与内燃机运转状况相应的最佳的气门作用角,并作为作用角指令值指令给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并且,此时的指令单元4将应当选择的动作模式一并指令给致动器2。在该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情况下,此时的指令单元4作为应当选择的动作模式指令与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动作模式(以下记为动作模式B)。接收到上述指令后的驱动回路203参照与所指令的动作模式B对应的对照表Tb 算出能够得到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的致动器2的操作量、即目标操作量。进而,驱动回路 203以使从旋转角度传感器202的检测结果求出的操作量的当前值(实际操作量)与目标操作量的值一致的方式使马达200旋转,由此得到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此外,驱动回路203依据旋转角度传感器202的检测值求出实际操作量,并且,参照与所指令的动作模式B对应的对照表Tb从该实际操作量求出气门作用角的当前值(实际作用角)。进而,驱动回路203将如此求出的实际作用角以及实际操作量发送给指令单元4。另外,对于此类的实际作用角以及实际操作量的发送,在仅车型A采用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现有的系统中,也为了掌握用于进行各种控制的实际作用角、诊断等而进行。并且,在仅车型A采用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时刻,致动器2的动作模式仅有一个,因此,此时的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指令单元4成为不朝致动器2指令动作模式的规格。因此,与车型A、车型B双方对应的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构成为当不存在来自于指令单元4的动作模式的指令的情况下,该驱动回路203以与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动作模式(以下记为动作模式A)动作。这样,在使致动器2能够与规格不同的多个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情况下, 在如下的三种事例中,存在致动器2误动作的可能性。(事例1)致动器被误安装的情况首先考虑的是将仅与车型A对应的旧式的致动器2误安装于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情况。仅与车型A对应的旧式的致动器2仅具有与车型A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对照表Ta,并且不会接受来自于指令单元4的动作模式的指令。因此,此时的致动器2使用车型A的对照表Ta进行动作。(事例2)误识别动作模式的指令的情况即便是在安装有合适的致动器2的情况下,考虑因通信异常、驱动回路203的故障、ROM/RAM的数据走样等而导致驱动回路203误识别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动作模式的情况。例如,即便指令单元4指令车型B用的动作模式,如果驱动回路203误识别为指令了车型A用的动作模式,则致动器2使用车型A的对照表Ta进行动作。(事例幻无法确认动作模式的指令的情况即便是在安装有合适的致动器2的情况下,考虑因通信异常、驱动回路203的故障、瞬断、ROM/RAM的数据走样等而导致指令单元4的动作模式的指令未到达驱动回路203, 或者尽管指令到达了驱动回路203但在驱动回路203中该数据被清除的情况。在该情况下, 驱动回路203识别为没有动作模式的指令。如上所述,在没有动作模式的指令的情况下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以车型A用的动作模式动作。因而,在该情况下,致动器2使用车型 A的对照表Ta动作。这样,当使致动器2能够与车型A、车型B双方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情况下,在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存在该致动器2以上述动作模式A误动作的可能性。如前面的图2所一并示出的那样,当驱动回路203遵照动作模式A下的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目标操作量的情况下,实际设定的气门作用角比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值大。因此,在此类情况下,尽管指令单元4在能够避免气门碰撞的范围内指令气门作用角,但气门作用角过大,存在发生气门碰撞的顾虑。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判定从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操作量和实际作用角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对照表Tb中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关系。更具体地说,指令单元4参照自身所存储的对照表Tb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操作量的值来算出与该值相当的气门作用角的值。进而,指令单元4对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的值和自身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进行比较,判定两个值是否一致。此处,如果驱动回路203在算出实际作用角的算出作业中使用的对照表、与指令单元4在算出气门作用角的算出作业中使用的对照表一致,则两个值始终一致。因此,如果驱动回路203所发送的实际作用角的值与指令单元4所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不同,则表示两个值是使用不同的对照表算出的、即驱动回路203使用的是与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对照表不同的对照表。因而,如果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则能够判断出指令单元4、致动器2之间的动作模式不匹配。即,能够检测到上述三种事例中的致动器2的误动作。图3示出用于进行这种判定的误动作判定程序中的指令单元4的处理步骤。本程序的处理每当接收到来自于驱动回路203的实际操作量以及实际作用角时由指令单元4反复实施。当本程序开始时,指令单元4在步骤SlOO中参照自身所存储的对照表Tb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操作量算出与该实际操作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的值。接着,指令单元4在步骤SlOl中判定所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和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的值是否一致。此处,若两个值一致(S101 是),则指令单元4在该状态下结束本程序的处理。并且,若两个值不一致(S101 否),则指令单元4使处理前进至步骤S102,在该步骤S102中,实施用于对驾驶者通知异常的MIL的点亮以及通过切断电源而进行的致动器2 的动作停止。另外,在以上说明的本实施方式中,致动器2的操作量相当于与上述气门作用角相关的参数。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作为对照表Ta、Tb存储于指令单元4以及驱动回路203。根据以上说明了的本实施方式,能够起到如下的效果。(1)在本实施方式中,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将自身所识别的气门作用角以及操作量的值发送给指令单元4,并且,指令单元4判定发送来的两个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对照表Tb中的两个值的关系。更具体地说,驱动回路203使用在从作用角指令值算出目标操作量的算出作业中使用的对照表从实际操作量算出实际作用角,并将这两个值发送给指令单元4。进而,指令单元4参照自身所存储的对照表Tb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操作量算出与该实际操作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的值,并判定所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的值是否一致。根据此类判定,能够确认致动器2是否按照指令单元4所指令的动作模式动作。因而,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 能够应对在构成能够与规格不同的多个系统对应的致动器2的情况下有可能产生的、因指令单元4和致动器2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导致的致动器2的误动作。(2)在本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使用在现有的系统中也从致动器2朝指令单元4 发送的实际操作量以及实际作用角的值来判定致动器2的误动作。因此,几乎不用变更致动器2与指令单元4之间的通信方式就能够检测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第二实施方式)接着,参照图4 图6、围绕与上述实施方式的不同点对将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体化了的第二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基于致动器2的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来检测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然而,如图4所示,根据气门作用角的值不同, 存在对照表Ta、Tb中的操作量的值几乎没有差别的区域。因此,如果仅基于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进行检测,则在此类区域中无法检测到动作模式的不匹配,从而招致误动作检测的延迟。然而,在致动器2的操作速度(操作量的变更速度)确定有由马达200的旋转速度的限制导致的上限。进而,根据操作速度的界限,所能够设定的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也确定有上限。另一方面,由于操作量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因此,操作量的变化量与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量之间的关系与气门作用角相应地变化。因而,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的上限值也与操作量同样是与气门作用角相应地变化、且能够与气门作用角相应地唯一确定的参数。并且,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也是气门作用角与致动器2的操作量之间的关系变化的参数。因而,此类的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也能够在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中使用。在该图4中,一并示出致动器2的动作模式A、B下的气门作用角与其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如该图所示,根据致动器2的动作模式不同,气门作用角与其速度变化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不同。另外,如该图所示,根据气门作用角的值不同,存在两个动作模式A、 B下的变化速度上限值几乎没有差别的区域。但是,两个动作模式A、B的变化速度上限值几乎没有差别的气门作用角区域、和两个动作模式A、B的操作量几乎没有差别的气门作用角区域是不同的区域。因而,如果并行地进行基于气门作用角与其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的判定、和基于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的判定,则能够在所有的气门作用角区域中检测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图5中示出本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另外,该图的控制系统设置于车型B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如该图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在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的R0M20;3b中,除了存储有能够被应用的各个动作模式下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a、Tb之外,还存储有各动作模式下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Tc、Td。另一方面,在指令单元4 的ROM 4b中,存储有与被应用的系统的动作模式(在此为车型B用的动作模式B)对应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b、以及与该动作模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Td。即便在如此的本实施方式中,驱动回路203参照在目标操作量的算出作业中使用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从实际操作量算出实际作用角。此外,在本实施方式中,驱动回路203参照与使用中的动作模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根据从指令单元4接收到的作用角指令值算出变化速度上限值。进而,驱动回路203除了将实际作用角、实际操作量发送给指令单元4之外,将在此算出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也发送给指令单元4。另一方面,在本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进行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以及实际操作量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b中的两个值的关系的判定。此外,在本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还判定自身所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变化速度上限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Td中的两个值的关系。进而,当指令单元4在上述两个判定的至少一方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判断为致动器2与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发生不匹配。图6示出在该实施方式中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处理步骤。本程序的处理每当接收到来自于驱动回路203的实际操作量、实际作用角以及变化速度上限值时由指令单元4反复实施。当本程序的处理开始时,指令单元4首先在步骤S200中参照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b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操作量算出与该实际操作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的值。并且,接着,在步骤S201中,指令单元4参照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速度变化上限值的对照表Td根据自身所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算出与该作用角指令值对应的变化速度上限值。进而,对于指令单元4,若自身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的值一致(S202 是)、且自身算出的速度变化上限值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一致(S203 是),则直接结束此次的本程序的处理。另一方面,对于指令单元4,若确认到接收到的气门作用角的值与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不一致(S202 否)、或者接收到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与算出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不一致(S203 否),则使处理前进至步骤S204,在该步骤S204中,实施用于对驾驶者通知异常的MIL的点亮以及通过切断电源而进行的致动器2的动作停止。另外,在以上说明了的本实施方式中,致动器2的操作量、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双方均相当于与上述气门作用角相关的参数。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气门作用角与其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作为对照表Tc、Td存储于指令单元4、致动器2。在以上说明了的本实施方式中,除了能够起到上述(1)所记载的效果之外,还能够起到如下的效果。(3)在本实施方式中,与基于致动器2的操作量和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的判定并行地进行基于气门作用角与其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的判定。因此,能够扩大能够检测出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气门作用角区域,能够更迅速且准确的检测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第三实施方式)接着,参照图7以及图8围绕与上述实施方式的不同点对将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体化了的第三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另外,本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与图1所示的第一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同样。在第一实施方式中,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将操作量的当前值亦即实际操作量和由该实际操作量算出的实际作用角发送给指令单元4。进而,指令单元4使用发送来的实际作用角以及实际操作量进行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与此相对,在本实施方式中,如图7所示,驱动回路203与从指令单元4接收作用角指令值的接收作业相应地将根据该作用角指令值算出的目标操作量发送给指令单元4。 进而,指令单元4判定自身所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目标操作量的值之间的关系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b中的两个值的关系。图8示出在这种本实施方式中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处理步骤。本程序的处理在每当接收到来自于驱动回路203的目标操作量时由指令单元4反复实施。当本程序开始时,指令单元4首先在步骤S300中参照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 操作量的对照表Tb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目标操作量的值算出与该目标操作量的
16值对应的气门作用角的值。进而,指令单元4在之后的步骤S301中确认所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与先前自身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是否一致。进而,若两个值一致 (S301 是),则指令单元4直接结束此次的本程序的处理,若不一致(S301 否),则指令单元4在步骤S302中实施用于对驾驶者通知异常的MIL的点亮以及通过切断电源而进行的致动器2的动作停止。根据以上说明了的本实施方式,与第一实施方式同样,能够检测因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导致的致动器2的误动作而进行应对。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驱动回路203仅将目标操作量发送给指令单元4即可,因此能够降低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数据通信量。(第四实施方式)接着,参照图9围绕与上述实施方式的不同点对将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体化了的第四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另外,本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与图4所示的第二实施方式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同样。在本实施方式中,与使用和第三实施方式同样的目标操作量进行的判定并行地进行基于气门作用角与其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的判定。即,在本实施方式中,驱动回路 203与从指令单元4接收作用角指令值的接收作业相应地参照与使用中的动作模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根据作用角指令值算出变化速度上限值。进而,驱动回路203将所算出的变化速度上限值和目标操作量发送给指令单元4。与此相对,指令单元4参照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b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目标操作量算出与该目标操作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的值,并判定所算出的值与自身所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是否一致。并且,指令单元4参照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Td根据自身所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算出与该作用角指令值对应的变化速度上限值。进而,指令单元4判定该算出值是否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一致。图9示出在该实施方式中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处理步骤。本程序的处理在每当接收到来自于驱动回路203的目标操作量以及变化速度上限值时由指令单元4反复实施。当本程序开始时,指令单元4首先在步骤S400中参照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 操作量的对照表Tb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目标操作量的值算出与该目标操作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的值。并且,指令单元4在之后的步骤S401中参照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Td根据先前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算出与该作用角指令值对应的变化速度上限值。接着,指令单元4在后续的步骤S402中确认在步骤S400中算出的气门作用角的值是否与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一致。并且,指令单元4在步骤S403中确认在步骤S401中算出的变化速度上限值是否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值一致。进而,若在步骤S402、403中的任一步骤中均未确认到值的不一致(S402 是,且 S403 是),则指令单元4直接结束此次的本程序的处理。并且,若在步骤S402、403中的任一步骤中确认到值的不一致(S402 否,或者是S403 否),则指令单元4在步骤S404中实施用于对驾驶者通知异常的MIL的点亮以及通过切断电源而进行的致动器2的动作停止。
根据以上说明了的本实施方式,与第二实施方式同样,能够扩大能够检测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气门作用角区域,能够更迅速且准确地检测动作模式的不匹配。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驱动回路203仅发送目标操作量以及变化速度上限值即可,因此能够以更少的数据通信量进行上述不匹配的检测。(第五实施方式)接着,参照图10以及图11围绕与上述实施方式的不同点对将本发明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体化了的第五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在上述各实施方式中,根据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所发送的操作量、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确认致动器2使用中的动作模式,从而判定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当然,如果驱动回路将使用中的动作模式的信息直接通知给指令单元 4,则能够更简单地判定动作模式的不匹配。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如图10所示,驱动回路203自身将当前使用中的动作模式的信息发送给指令单元4。进而,指令单元4判定所接收到的动作模式是否与自身所设置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由此来确认动作模式的不匹配。另外,作为在此处的通知、判定中使用的动作模式的信息,能够使用动作模式的识别码、与该动作模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识别码、在该动作模式中使用的对照表的识别码等。图11示出在该本实施方式中采用的误动作判定程序的处理步骤。本程序的处理与来自于驱动回路203的动作模式的信息相应地由指令单元4实施。当本程序开始时,指令单元4首先在步骤S500中确认从驱动回路203通知来的动作模式是否与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动作模式、即与自身所设置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对应的动作模式一致。进而,若两个动作模式一致(S500 是),则指令单元4直接结束本程序的处理,若不一致(S500:否),则指令单元4在步骤S501中实施用于对驾驶者通知异常的 MIL的点亮以及通过切断电源而进行的致动器2的动作停止。根据以上说明了的本实施方式也能够检测因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而引起的致动器2的误动作并进行应对。另外,以上说明了的各实施方式能够如下变更而加以实施。 在第一以及第二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每当接收到来自于驱动回路203的实际作用角、实际操作量等时就进行判定。并且,在第三以及第四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针对每次指令气门作用角时进行的来自于驱动回路203的目标操作量等的发送进行判定。在欲减轻用于进行判定的指令单元4的运算负荷的情况下,也可以每当进行规定次数的接收时实施判定、或者每隔规定时间实施一次判定。·在第一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操作量算出气门作用角,并通过所算出的值是否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一致来进行判定。当然,通过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算出操作量、并确认所算出的值是否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实际操作量的值一致也能够进行同样的判定。 在第二以及第四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根据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算出变化速度上限值,并通过所算出的值是否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一致来进行判定。当然,通过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变化速度上限值算出气门作用角、并确认所算出的值是否与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一致也能够进行同样的判定。 在第三以及第四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根据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目标操作量算出气门作用角,并通过所算出的值是否与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一致来进行判定。当然,通过根据对驱动回路203指令的作用角指令值算出致动器2的操作量、并确认所算出的值是否与从驱动回路203接收到的目标操作量的值一致也能够进行同样的判定。 在第一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基于从驱动回路203发送来的实际作用角与实际操作量进行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当然,只要是驱动回路203利用在目标操作量的算出中使用的对照表算出的气门作用角或者操作量、在该算出中使用的操作量或者气门作用角,无论是怎样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都能够进行利用指令单元4进行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例如,驱动回路203参照在目标操作量的算出中使用的对照表,根据随机决定的气门作用角或者操作量算出操作量或者气门作用角,并将算出的操作量或者气门作用角与在该算出中使用的气门作用角或者操作量发送给指令单元4。进而,指令单元4观察接收到的气门作用角或者操作量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操作量的对照表Tb中的两个值的关系,由此也能够进行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在第二以及第四实施方式中,驱动回路203算出作用角指令值中的速度变化上限值。进而,指令单元4基于驱动回路203所算出的变化速度上限值和作用角指令值进行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当然,只要是驱动回路203利用与使用中的动作模式对应的对照表算出的气门作用角或者变化速度上限值、在该算出中使用的变化速度上限值或者气门作用角,无论是怎样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都能够进行利用指令单元4进行的动作模式不匹配的判定。例如,即便使用根据实际操作量算出的实际作用角、和根据该实际作用角算出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也能够进行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并且,驱动回路203参照与使用中的动作模式对应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根据随机决定的气门作用角或者变化速度上限值算出变化速度上限值或者气门作用角,并将该算出值以及在该算出中使用的值发送给指令单元4。进而,指令单元4观察所接收到的气门作用角或者变化速度上限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气门作用角/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对照表Td中的两个值之间的关系,由此也能够进行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驱动回路203以及指令单元4将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或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作为对照表存储,但也可以将上述关系作为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或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式存储。·在上述实施方式中,指令单元4基于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或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关系来进行动作模式的不匹配的判定,但是,基于气门作用角与其他的参数之间的关系也能够进行同样的判定。关键在于,只要是与气门作用角相应地变化、能够根据气门作用角唯一地确定的参数、且是根据气门作用角与致动器的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的变化而与气门作用角之间的关系变化的参数即可,在判定中能够使用任意的参数。例如,作为这种参数也能够使用单位量的气门作用角的变化所需要的时间、电力、马达200的旋转角度、或者气门作用角的变更所需要的马达200的负荷等。·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对将本发明应用于致动器2使控制轴3直接动作从而使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的结构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本发明也可以应用于除此以外的结构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例如,在致动器通过变更控制轴的旋转角度而使气门作用角能够变化的结构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中也能够应用本发明。在这种情况下,控制轴的旋转角度成为致动器的操作量。·在上述实施方式中,作为检测到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时的策略,进行MIL的点亮以及致动器2的动作停止,但是,作为检测到动作模式的不匹配时的策略,也可以考虑如下的策略尽管致动器2以某一动作模式动作,但将气门作用角的控制范围限制在能够可靠地避免气门碰撞的范围。并且,在同时设置有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和配气相位正时可变系统的内燃机中,作为检测到动作模式的不匹配时的策略,可以采用如下的策略尽管致动器2以某一动作模式动作,但将配气相位正时的控制范围限制在能够可靠地避免气门碰撞的范围。标号说明1 气门作用角可变机构(100 输入臂、101 输出臂、102 滚子、103 突起、104 空载弹簧、105 凸轮面、106 滑动件、107 输入齿轮、108 输出齿轮、109 :内齿轮、110 :内齿轮);2:致动器(200 马达、201 转换机构、202 旋转角度传感器、203 驱动回路 CPU,203b ROM,203c :RAM、203d :1/0)) ;3 :控制轴;4 指令单元(4a CPU,4b ROM,4c :RAM ; 4d 1/0) ;5 :凸轮轴;6 凸轮;7 弹动杆轴;8 弹簧座;9 滚子式弹动杆;10 内燃机气门; 11 滚子;12 气门弹簧;13 车内网络(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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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
1.一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致动器,该致动器将为了得到指令单元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所需要的操作量基于致动器自身所存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 进而上述致动器动作, 其中,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对致动器指令动作模式,并存储所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和与该气门作用角相关的参数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将自身所认识到的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参数的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判定该发送来的两个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当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实施异常的通知、以及停止上述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其中, 上述参数是上述操作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其中, 上述参数是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
4.根据权利要求1 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其中,上述判定通过下述方法进行上述指令单元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之间的上述关系,根据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参数中的一方的值算出另一方的值,判断该算出值与所接收到的值是否一致。
5.一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致动器,该致动器将为了得到指令单元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所需要的操作量基于致动器自身所存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 进而上述致动器动作, 其中,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对上述致动器指令动作模式,并存储所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和上述操作量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上述关系并根据上述操作量的值算出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将在该计算中所使用的上述操作量的值和所算出的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判定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操作量的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当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实施异常的通知、以及停止上述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其中, 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存储对上述致动器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该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存储自身所使用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关系并根据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算出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并将这两个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判定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其中,上述判定通过下述方法进行上述指令单元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之间的上述关系,根据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以及上述操作量中的一方的值算出另一方的值,判断该算出值与所接收到的值是否一致。
8.一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致动器,该致动器将为了得到指令单元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所需要的操作量基于致动器自身所存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 进而上述致动器动作, 其中,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对上述致动器指令动作模式,并存储所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和上述操作量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上述关系并根据被指令的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算出上述操作量的值,并将算出的上述操作量的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并根据指令给上述致动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来算出上述操作量的值,并判定该算出的上述操作量的值与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操作量的值是否一致;当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实施异常的通知、以及停止上述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其中, 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上述指令单元存储对上述致动器指令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该气门作用角的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存储自身所使用的动作模式中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之间的关系;上述致动器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并根据从上述指令单元指令的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来算出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并将该算出值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上述指令单元基于自身所存储的两个值的上述关系根据对上述致动器指令的上述气门作用角的值算出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的值,并判定该算出的值和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上述变化速度上限值是否一致。
10.一种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致动器,该致动器将为了得到指令单元所指令的气门作用角所需要的操作量基于致动器自身所存储的上述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算出,进而上述致动器动作, 其中,上述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具备如下模块 上述指令单元对上述致动器指令动作模式;上述致动器将与该指令相应地设定的动作模式发送给上述指令单元; 上述指令单元进行从上述致动器接收到的动作模式和指令给该致动器的动作模式是否一致的判定;当在上述判定中作出否定判定时,实施异常的通知、以及停止上述致动器的动作中的至少一方。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气门作用角可变系统。致动器(2)的驱动回路(203)参照在目标操作量的算出中使用的对照表根据实际操作量算出实际作用角,并将实际作用角和实际操作量发送给指令单元(4)。指令单元(4)判定接收到的实际作用角的值和实际操作量的值是否遵循自身所存储的对照秒中的气门作用角与操作量之间的关系,由此来检测致动器(2)、指令单元(4)之间的动作模式的不匹配。
文档编号F02D13/02GK102472173SQ201080028868
公开日2012年5月23日 申请日期2010年1月15日 优先权日2010年1月15日
发明者中嶋丰和, 羽原俊辅 申请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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