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发电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6348阅读:56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风力发电机应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微型发电机。



背景技术:

风力发电机是将风能转换为机械功,机械功带动转子旋转,最终输出交流电的电力设备。广义地说,风能也是太阳能,所以也可以说风力发电机,是一种以太阳为热源,以大气为工作介质的热能利用发电机;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依据目前的风力发电机技术,大约是每秒三公尺的微风速度(微风的程度),便可以开始发电。

无论现有的风力发电机结构如何变化,其发电原理都是基本一致的;但是现有的风力发电机存在以下不足,现有的风力发电机只是简单的在一个柱上安装一个风扇和发电机,导致发电效果不佳并且发电中形成的风容易形成有规律的风速,比如形成小型龙卷风等,而这种风破坏力极强。综上所述,所以我设计了一种微型发电机。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微型发电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微型发电机,包括底座、支柱、发电机、迎风扇叶、变压器、蓄电池、照亮灯、导线、指示灯、USB接口和调整扇叶;所述支柱设置在底座上,且所述支柱与底座之间垂直;所述支柱上设置有发电机,且所述发电机与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迎风扇叶与所述发电机上的转轴连接;所述发电机的另一端安装着调整扇叶;所述底座表面设置有变压器、蓄电池和照亮灯,且所述照亮灯与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蓄电池上设置有USB接口和指示灯,且USB接口和指示灯与蓄电池导线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支柱为高强度空心绝缘结构;所述迎风扇叶的直径大于所述调整扇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支柱上设置有多个所述发电机;所述调整扇叶不连接所述发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支柱上设置有多个发电机。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微型发电机,它采用在支柱上设置有多个发电机,其可充分利用风能,使其发电效果大大提高;本装置采用迷你结构,适于任何风口出,易于移动;在蓄电池上设置有USB接口,便于为手等电子设备充电,在底座上设置有变压器装置,在充电满后,其会自动断电充电,在蓄电池上设置有充电指示灯,可通过观察电量是否充满;在底座上设置照亮灯,在晚上发电时增添了美的效果;该新型上还安装了调整扇叶可有效的改善迎风扇叶的工作效率也减低了发电而形成小型龙卷风带来的破坏力;操作简单,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主视图。

图中:1、底座;2、支柱;3、迎风扇叶;4、迎风扇叶;5、变压器;6、变压器;7、变压器;8、变压器;9、变压器;10、USB接口;11、调整扇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微型发电机,包括底座(1)、支柱(2)、发电机(3)、迎风扇叶(4)、变压器(5)、蓄电池(6)、照亮灯(7)、导线(8)、指示灯(9)、USB接口(10)和调整扇叶(11);所述支柱(2)设置在底座(1)上,且所述支柱(2)与底座(1)之间垂直;所述支柱(2)上设置有发电机(3),且所述发电机(3)与蓄电池(6)电性连接;所述迎风扇叶(4)与所述发电机(3)上的转轴连接;所述发电机(3)的另一端安装着调整扇叶(11);所述底座(1)表面设置有变压器(5)、蓄电池(6)和照亮灯(7),且所述照亮灯(7)与蓄电池(6)电性连接;所述蓄电池(6)上设置有USB接口(10)和指示灯(9),且USB接口(10)和指示灯(9)与蓄电池(6)导线(8)连接;所述支柱(2)为高强度空心绝缘结构;所述迎风扇叶(4)的直径大于所述调整扇叶(11);所述支柱(2)上设置有多个所述发电机(3);所述调整扇叶(11)不连接所述发电机(3);所述支柱(2)上设置有多个发电机(3)。

所述本新型装置在这个实施例中,该微型发电机,它采用在支柱上设置有多个发电机,其可充分利用风能,使其发电效果大大提高;本装置采用迷你结构,适于任何风口出,易于移动;在蓄电池上设置有USB接口,便于为手等电子设备充电,在底座上设置有变压器装置,在充电满后,其会自动断电充电,在蓄电池上设置有充电指示灯,可通过观察电量是否充满;在底座上设置照亮灯,在晚上发电时增添了美的效果;该新型上还安装了调整扇叶可有效的改善迎风扇叶的工作效率也减低了发电而形成小型龙卷风带来的破坏力;操作简单,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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