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63797发布日期:2019-12-31 16:24阅读:23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单缸柴油机用调速零部件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单缸柴油机调速装置的结构可参考中国专利文献cn100523458,单缸柴油机调速装置包括调速杠杆、调速副杠杆、调速杠杆轴、弹性装置、紧定锥销、调节臂、调速弹簧、限油器,其中调节臂与调速弹簧相连,调速弹簧再与油门操纵机构相连,所述的调节臂、调速杠杆和调速副杠杆共轴地套在调速杠杆轴上,所述的调速杠杆与调速杠杆轴之间形成自由转动副;所述的调速副杠杆与调速杠杆轴通过紧定锥销形成固定连接,所述的弹性装置置于调速杠杆和调速副杠杆之间,所述的调速副杠杆上设置接触面,所述的接触面与限油器之间构成限位接触副。

目前的单缸柴油机怠速很难控制在最小油门状态,也即柴油机怠速在650-750r/min,司机想停车熄火,又怕启动困难,怠速不下降,又怕费油;如何提供一种成本低廉、结构简单且可靠的柴油机怠速调节装置,是本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靠性较高的易于将单缸柴油机怠速控制在650-750r/min的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包括调节臂,调节臂的内侧端通过螺栓与现有的单缸柴油机调速装置中的调速杠杆轴固定连接;调节臂的中部边缘连接调速弹簧的一端,调速弹簧的另一端与油门操纵机构相连,调速撑簧的一端连接调节臂的外端部,调速撑簧的另一端连接在单缸柴油机的机体上(或连接在丝杆组件上,丝杆组件固定在缸体上),所述调速弹簧连接在调节臂的中部边缘;所述调速弹簧、调速撑簧优选平行分布。

当司机松开油门操纵机构、以使单缸柴油机进入怠速稳态时,调速撑簧的拉力大小适于使得单缸柴油机处于最小油门状态,此时单缸柴油机的怠速,一般处于650-750r/min。

所述丝杆组件包括:丝杆、安装杆,安装杆的底部螺纹配合在单缸柴油机机体上,安装杆的底部具有通孔,丝杆的一端穿过所述通孔,并在该丝杆上、于所述通孔的一侧设置螺母,同时在该丝杆上、于所述通孔的另一侧依次设置弹性垫片和螺母;丝杆的另一端上设有连接孔,所述调速撑簧的另一端连接该连接孔;通过调节丝杆在安装杆上的位置,调节所述调速撑簧的拉力,以便于出厂前的调试,经调试后可,终生让油门保持在最理想的怠速稳态。

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相对于现有技术,结构简单,仅仅增加了调速撑簧,即可使单缸柴油机进入怠速稳态时,怠速处于650-750r/min,柴油机处于低速稳态,不熄火,实现最小油门的状态,省油、省时、省力,解除了司机后顾之忧。通过调节丝杆调节所述调速撑簧5的拉力,以便于出厂前的调试,经调试后可,终生让油门保持在最理想的怠速稳态。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调节臂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丝杆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单缸柴油机稳态怠速调速调节装置,包括调节臂6,调节臂6的内侧端61通过螺栓与现有的单缸柴油机调速装置中的调速杠杆轴固定连接;调节臂6的中部边缘弹簧安装孔或卡槽,用于连接调速弹簧7的一端,调速弹簧7的另一端与油门操纵机构相连,调速撑簧5的一端连接调节臂6的外端部(采用安装孔或卡槽进行连接),调速撑簧5的另一端连接在单缸柴油机的机体上(或连接在丝杆组件4上),所述调速弹簧7连接在调节臂6的中部边缘;所述调速弹簧7、调速撑簧5优选平行分布。

当司机松开油门操纵机构、以使单缸柴油机进入怠速稳态时,调速撑簧5的拉力大小适于使得单缸柴油机处于最小油门状态,此时单缸柴油机的怠速一般处于650-750r/min。

还包括丝杆组件4,该丝杆组件包括:丝杆41、安装杆42,安装杆42的底部螺纹配合在单缸柴油机机体上,安装杆42的底部具有通孔,丝杆41的一端穿过所述通孔,并在该丝杆41上、于所述通孔的一侧设置螺母,同时在该丝杆41上、于所述通孔的另一侧依次设置弹性垫片和螺母;丝杆41的另一端上设有连接孔40,所述调速撑簧的另一端连接该连接孔40;通过调节丝杆41在安装杆42上的位置,调节所述调速撑簧5的拉力,以便于出厂前的调试,经调试后可,终生让油门保持在最理想的怠速稳态。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