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人体行走能量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固定部,用于固定于人体大腿,所述第一固定部上设置有第一转动轴和第二转动轴;
第二固定部,用于固定于人体小腿,所述第二固定部通过传动机构连接所述第一转动轴;
发电组件,连接所述第二转动轴;
传动组件,连接所述第一转动轴和所述第二转动轴;
其中,所述第二固定部相对于所述第一固定部转动,且所述人体大腿与所述人体小腿之间的膝关节屈曲角度大于预设角度时,所述第二固定部通过所述传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转动轴转动,所述第一转动轴通过所述传动组件带动所述第二转动轴转动,进而驱动所述发电组件进行发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动组件包括:
间歇齿轮,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转动轴,所述间歇齿轮设置有开口;
导向齿轮,设置于所述开口内,且相对于所述第一转动轴可转动;
传动齿轮,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转动轴;
其中,所述人体大腿与所述人体小腿之间的膝关节屈曲角度小于预设角度时,所述导向齿轮与所述传动齿轮啮合,所述导向齿轮与所述间歇齿轮相对滑动,所述人体大腿与所述人体小腿之间的膝关节屈曲角度大于预设角度时,所述间歇齿轮与所述传动齿轮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向齿轮包括:
轮齿部,设置有用于与传动齿轮齿槽啮合的轮齿;
限位部,一端与所述轮齿部连接,另一端可转动地设置所述第二转动轴,以使得所述限位部相对于所述第一转动轴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动机构为传动连杆,所述传动连杆的一相对端与所述第一转动轴固定连接,所述传动连杆的另一相对端连接所述第二固定部,以使得所述第二固定部通过所述传动连杆带动所述第一转动轴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动连杆包括第一连接部、第二连接部与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部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连接部的一端,所述第二连接部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连接部的一端,所述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分别与所述第二连接部垂直,且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第三连接部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二连接部的两相对侧;
其中,所述第一连接部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转动轴的一端固定连接,且所述第一转动轴与所述第二连接部平行且处于同一平面内,所述第三连接部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固定部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连接部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部靠近所述第一固定部的一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连接部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固定部的一端通过第一销轴连接,所述第一销轴的长度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转动轴的长度延伸方向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绑缚件,所述第一固定部设置于所述第一绑缚件,所述第一绑缚件用于绑缚于所述人体大腿;
第二绑缚件,所述第二固定部设置于所述第二绑缚件,所述第二绑缚件用于绑缚于所述人体小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装置还包括小腿固定件,所述第二绑缚件与所述小腿固定件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小腿固定件的另一端通过第二销轴与所述第二固定部连接,所述第二销轴的长度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二固定部的长度延伸方向垂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电组件包括:电机与减速器,所述电机的转动轴与所述减速器的转动轴连接;
所述传动组件还包括:联轴器,所述联轴器用于连接所述第二转动轴与所述减速器的转动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预设角度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