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420224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煤矿通风系统防爆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
背景技术
现有煤矿竖井门为一般普通形式钢结构的盖,没有限位复位机构,在煤矿一旦遇到发生井下爆炸的情况,防爆门极易被破坏或飞离井口,在短时间内防爆门无法复位,这样就会造成煤矿井下无法在较短时间内恢复通风,进而无法排出有害气体,让抢险人员失去抢险救助时间,同时也严重危及了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致使事故发生后的灾难扩大。为此,煤矿迫切需要研究开发用于煤矿通风井的能够及时复位的更具有安全性的防爆门。同时,由于原有防爆门直径大,整体重量大,冲击力大,而造成难以控制,不易制造、运输和安装等问题。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能够结构分解,零部件重量较轻,便于运输及安装的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包括门1、门框架2、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和合页4 ;其特征是所述的门框架为多边形,所述的门由三角形的门扇组成,门扇的数量等于门框架多边形的边的数量,门扇通过合页铰接在门框架上;所述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的数量对应与门扇的数量,并且固定安装在门框架外。所述的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其特征是还包括泡沫铝缓冲装置6 ;其中所述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由液压缓冲器或气体缓冲器3-1与固定安装液压缓冲器或气体缓冲器的支座3-2构成;所述的泡沫铝缓冲装置固定安装在支座上。本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有益效果是(1)通过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对门起到缓冲保护作用。(2)把门分解为多瓣式门扇后可以便于制造、运输和安装。(3)在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作用后,如有剩余能量,靠泡沫铝缓冲装置再次吸收能量,进一步提高缓冲的效果。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发生煤层瓦斯爆炸后煤矿竖井被打飞或打坏,短时间内无法复位,难以恢复通风系统的严重问题,并具有结构简单,安全可靠,可快速复位,使通风系统恢复等优点,可提前抢险救助的时间,减少人员伤亡,减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从而大大提高了防爆门的防爆性能和安全作用。

图1是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的结构主视图。[0013]图2是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如图1和图2所示,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它包括门1、安装门的框架2、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合页4、密封装置5、泡沫铝缓冲装置6 ;所述的门框架为多边形, 所述的门由三角形的门扇组成,门扇的数量等于门框架多边形的边的数量,门扇通过合页铰接在门框架上;所述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的数量对应与门扇的数量,并且固定安装在门框架外。所述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由液压缓冲器或气体缓冲器 3-1与固定安装液压缓冲器或气体缓冲器的支座3-2构成;所述的泡沫铝缓冲装置固定安装在支座上。所述的密封装置安装在框架上。本实用新型安装在框架上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吸收能量,对门起保护作用;在泄爆时,在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的作用下,如不能完全吸收能量,剩余能量靠泡沫铝缓冲装置6再次吸收能量,并提高保护门的效果;在爆炸后依靠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中的弹簧储蓄的能量,促使门恢复到小于90°的位置,然后靠自重复位。
权利要求1.一种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包括门(1)、门框架(2)、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和合页(4);其特征是所述的门框架为多边形,所述的门由三角形的门扇组成,门扇的数量等于门框架多边形的边的数量,门扇通过合页铰接在门框架上;所述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的数量对应于门扇的数量,并且固定安装在门框架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其特征是还包括泡沫铝缓冲装置 (6);其中所述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3)由液压缓冲器或气体缓冲器(3-1)与固定安装液压缓冲器或气体缓冲器的支座(3-2)构成;所述的泡沫铝缓冲装置固定安装在支座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其特征是还包括密封装置(5),所述的密封装置安装在框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煤矿竖井梅花瓣防爆门,为煤矿通风系统的提供了一种主动安全设施,解决了现有发生井下爆炸后煤矿竖井被打飞或打坏,短时间内无法复位,难以恢复通风系统的严重问题;主要包括门、门框架、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和合页;门框架为多边形,门由三角形的门扇组成,门扇通过合页铰接在门框架上;所述的液压缓冲装置或气体缓冲装置固定安装在门框架外。它便于制造、运输和安装,可快速复位,快速恢复通风系统,可提前抢险救助的时间,减少人员伤亡,减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从而大大提高了防爆门的防爆性能和安全作用。
文档编号E21F1/16GK202300523SQ20112043267
公开日2012年7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4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4日
发明者李永涛, 杨丽红, 王海根, 闫自强, 韩贵生 申请人:山西创奇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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