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61270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
背景技术
综采放顶煤在特厚煤层开采中经常受到煤层条件的制约,对顶板、煤质等适应条件要求高,放顶煤工艺能不能有效实施取决于顶煤的坚硬程度、节理发育情况等。为了提高综采放顶煤支架适应性,对顶板的有效控制是必然的,目前在坚硬煤层条件下只能靠爆破、注水等方法解决,由于爆破法和注水法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操作复杂,安全无法保障。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有效破碎顶煤的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块状本体,其结构特点是所述块状本体顶面设有沿其长度方向设置的尖状凸起。采用上述结构后,将破顶装置安装在放顶煤支架的顶梁顶板上,通过操控支架升柱、降柱,使顶梁顶板与工作面顶板接触,支架达到初撑力,此时破顶装置顶部切入顶煤,实现对顶煤的破碎。所述块状本体的两侧面向上延伸并向内收缩形成尖状凸起。所述凸起从一端至另一端高度逐渐增加,可以减小支架前移时的阻力。与凸起低端对应的块状本体端部为尖状端头,减小支架前移时的阻力,而且能提高破碎效果。所述块状本体沿长度方向两侧分别设有多个螺栓孔,方便固定在顶梁顶板上。所述块状本体底面前后两端分别设有限位轴,在顶梁顶板上设有与之配合使用的限位孔,防止其受力时滑动。所述块状本体底面设有向破顶装置顶面内凹的凹槽,在保证其强度的前提下,减
轻装置的重量。
以下结合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I沿A-A线剖视的示意图;图3为图2沿B-B线剖视的示意图;图4为图2沿C-C线剖视的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如图I至图4所示,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包括块状本体1,块状本体I顶面设有沿其长度方向设置的尖状凸起,可只在块状本体I顶面沿其长度方向中间设置尖状凸起,最好是块状本体I的两侧面向上延伸并向内收缩形成尖状凸起。凸起从其长度方向一端至另一端高度逐渐增加,与其低端对应的块状本体I的端部为尖状端头,可以减小支架前移时的阻力,而且能提高破碎效果。块状本体I沿长度方向两侧分别设有三个螺栓孔2,两侧螺栓孔2对称均布,顶梁顶板5上设有与之配合使用的螺栓孔,方便将块状本体I固定在顶梁顶板5上。块状本体I底面前后两端分别设有限位轴3,在顶梁顶板5上设有与之配合使用的限位孔,防止其受力时滑动。块状本体I底面设有向其顶面内凹的凹槽4,最好块状本体I的底面前后两螺栓孔2之间及螺栓孔2与限位轴3之间分别向块状本体I顶面内凹形成多个凹槽3,在保证其强度的前提下,减轻装置的重量。如图5所示,在放顶煤支架的顶梁顶板5后端左右对称设置两个块状本体1,块状本体I长度方向与顶梁长度方向的一致,且块状本体I长度方向较低端设置在顶梁顶板5的前端,块状本体I长度方向较低端与顶梁顶板5接触处平滑过渡,通过操控支架升柱、降 柱,使顶梁顶板5与工作面顶板接触,支架达到初撑力,此时块状本体I切入顶煤,实现对顶煤的破碎,可重复本操作实现综采放顶煤,而且本结构简单,拆卸方便,操作简单,对顶煤破碎效果好,并保证了操作的安全。
权利要求1.一种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包括块状本体(1),其特征是所述块状本体(I)顶面设有沿其长度方向设置的尖状凸起。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块状本体(O的两侧面向上延伸并向内收缩形成尖状凸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凸起从一端至另一端高度逐渐增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其特征是与凸起低端对应的块状本体(I) 而部为尖状 而头。
5.根据权利要求I至4任一项所述的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块状本体(I)沿长度方向两侧分别设有多个螺栓孔(2)。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块状本体(I)底面前后两端分别设有限位轴(3)。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块状本体(I)底面设有向破顶装置顶面内凹的凹槽(4)。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与放顶煤支架配合使用的破顶装置,包括块状本体,块状本体顶面设有沿其长度方向设置的尖状凸起。将破顶装置安装在放顶煤支架的顶梁顶板上,通过操控支架升柱、降柱,使顶梁顶板与工作面顶板接触,支架达到初撑力,此时破顶装置顶部切入顶煤,实现对顶煤的破碎。
文档编号E21D23/04GK202718695SQ20122037833
公开日2013年2月6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2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2日
发明者吴昊, 邵灵敏, 张志远, 李佐, 王振 申请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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