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锚杆多级让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9087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锚杆多级让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岩土工程锚固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锚杆多级让压装置。



背景技术:

锚杆支护是指,在边坡、岩土深基坑等地表工程及隧道、采场等地下硐室施工中采用的一种加固支护方式。用金属件、木件、聚合物件或其他材料制成杆柱,打入地表岩体或硐室周围岩体预先钻好的孔中,利用其头部、杆体的特殊构造和尾部托板,或依赖于黏结作用将围岩与稳定岩体结合在一起而产生悬吊效果、组合梁效果、补强效果,以达到支护的目的。随着巷道埋深的增加,应力显著增大,巷道围岩应力增高。在深埋软岩、地应力高的大变形巷道中,由于围岩变形较大,而锚杆延伸率不足,所以锚杆很容易被拉断。因此,在大变形巷道支护中,锚杆通常需搭配让压构件进行支护。

然而,现有锚杆支护技术中的让压锚杆构建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让压行程不够,虽起到了一定的让压作用,但是最终锚杆还是因围岩变形过大而被拉断而失去支护作用;(2)让压装置的让压适应性能单一,如采用托盘、阻尼塞等让压构件,让压范围小,难以适应深部围岩复杂多变的应力、应变场,对锚杆的保护作用具有局限性限。基于上述技术问题,现有的让压锚杆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新型锚杆多级让压装置,其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新型锚杆多级让压装置, 其特征在于:包括托盘、上垫板、下垫板、弹簧组件、螺母;所述的托盘,位于螺母和上垫板之间;所述的上垫板和下垫板,为圆形薄板形状,所述的上、下垫板中心设有圆形空洞,锚杆可以从该空洞穿过;所述弹簧组件,由一级让压弹簧、二级让压弹簧、三级让压弹簧组成,一级让压弹簧高度大于二级让压弹簧高度,二级让压弹簧高度大于三级让压弹簧高度,一级让压弹簧由若干强力弹簧组成,位于最外圈位,二级让压弹簧由若干强力弹簧组成,于最中间圈位,三级让压弹簧由若干强力弹簧组成,于最最内圈位。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上垫板下端开有一组呈圆周若干相间均布排列的凹槽,与一级让压弹簧相对应,所述的下垫板上端开有三组呈圆周若干相间均布排列的凹槽,分别与一级让压弹簧、二级让压弹簧、三级让压弹簧相对应。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弹簧组件位于上垫板和下垫板之间,一级让压弹簧上下两端通过强力粘结剂粘结固定至上垫板和下垫板的相应凹槽内,随着锚杆受力变形不断加大,上垫板不断下压,依次压紧一级让压弹簧、二级让压弹簧、三级让压弹簧。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中锚杆通过上垫板将所受应力专递到让压弹簧组件,让压弹簧为强力弹簧,随着应力不断加大,弹簧组件内的三级让压弹簧依次压缩,锚杆所受反作用力逐级增加,在实现逐级让压的同时,具有大行程让压的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锚杆多级让压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锚杆多级让压装置的立体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下垫板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托盘;2、上垫板;3、下垫板;301、凹槽;4、弹簧组件;401、一级让压弹簧;402、一级让压弹簧;403、一级让压弹簧;5、螺母;6、锚杆;7、围岩基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新型锚杆多级让压装置, 其特征在于:包括托盘1、上垫板2、下垫板3、弹簧组件4、螺母5;所述的托盘1,位于螺母5和上垫板2之间;所述的上垫板2和下垫板3,为圆形薄板形状,所述的上、下垫板中心设有圆形空洞,锚杆6可以从该空洞穿过;所述弹簧组件4,由一级让压弹簧401、二级让压弹簧402、三级让压弹簧403组成,一级让压弹簧401高度大于二级让压弹簧402高度,二级让压弹簧402高度大于三级让压弹簧403高度,一级让压弹簧401由若干强力弹簧组成,位于最外圈位,二级让压弹簧402由若干强力弹簧组成,于最中间圈位,三级让压弹簧403由若干强力弹簧组成,于最最内圈位。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上垫板2下端开有一组呈圆周若干相间均布排列的凹槽301,与一级让压弹簧401相对应,所述的下垫板3上端开有三组呈圆周若干相间均布排列的凹槽301,分别与一级让压弹簧401、二级让压弹簧402、三级让压弹簧403相对应。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弹簧组件4位于上垫板2和下垫板3之间,一级让压弹簧401上下两端通过强力粘结剂粘结固定至上垫板2和下垫板3的相应凹槽301内,随着锚杆6受力变形不断加大,上垫板2不断下压,依次压紧一级让压弹簧401、二级让压弹簧402、三级让压弹簧403。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较优选的具体的实施方式的一种,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的通常变化或替换都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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