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井井筒用维修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3997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竖井井筒用维修滑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竖井检修设备,尤其涉及一种竖井井筒用维修滑架。



背景技术:

工矿类企业中竖井工程较多,但井筒设备维护较困难,而现今又没有专用竖井井筒维修操作平台,导致井筒罐道木、罐道梁、管揽维修起来较为麻烦,有一定安全隐患。这就迫切需要一种竖井井筒用维修滑架,以方便在竖井井筒中作业,维修井筒罐道木、罐道梁、管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全可靠的竖井井筒用维修滑架,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方便、快捷地在竖井井筒中作业。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竖井井筒用维修滑架,所述维修滑架包括上下对应设置的上框架和下底板以及连接上框架和下底板的护栏,上框架为由前边框、后边框及两个侧边框连接组成的等腰梯形结构,其中前边框的长度小于后边框的长度,后边框的长度小于竖井井筒的直径,下底板也为等腰梯形结构;护栏沿上框架及下底板的周向均布排列设置,每个护栏的两端均与上框架和下底板固定连接;位于前边框处的护栏上设置有前护板结构,位于两个侧边框处的护栏上分别设置有侧护板结构;前护板结构包括横向设置的前支撑杆,前支撑杆的一端与对应护栏固定连接,前支撑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前弧形护板;侧护板结构包括横向设置的侧支撑杆,侧支撑杆的一端与对应护栏固定连接,侧支撑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侧弧形护板;前弧形护板和侧弧形弧板位于同一水平位置,前弧形护板和侧弧形弧板的弧顶均朝向外侧,且前弧形护板和侧弧形弧板的外弧面均向外凸出于上框架所在的外接圆;上框架上连接有吊装结构。

所述吊装结构包括在前边框及后边框上分别对称设置的两个吊环,吊环与对应的前边框或后边框固定连接,每个吊环内均穿设吊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全可靠,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方便、快捷地在竖井井筒中作业,实现对井筒罐道木、罐道梁及管缆的维修。

本实用新型中上框架及下底板均为等腰梯形结构,并且位于前边框处的护栏上设置有前护板结构,位于两个侧边框处的护栏上分别设置有侧护板结构,实现了维修滑架在竖井井筒中的适应性作业;前护板结构包括横向设置的前支撑杆,前支撑杆的一端与对应护栏固定连接,前支撑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前弧形护板;侧护板结构包括横向设置的侧支撑杆,侧支撑杆的一端与对应护栏固定连接,侧支撑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侧弧形护板;前弧形护板和侧弧形弧板位于同一水平位置,前弧形护板和侧弧形弧板的弧顶均朝向外侧,且前弧形护板和侧弧形弧板的外弧面均向外凸出于上框架所在的外接圆,前护板结构和侧护板结构实现对护栏及上框架的防护,避免井筒直接与护栏及上框架发生碰撞,保证护栏及上框架的安全。

上框架上连接有吊装结构,吊装结构包括在前边框及后边框上分别对称设置的两个吊环,吊环与对应的前边框或后边框固定连接,每个吊环内均穿设吊绳,吊装结构的设置便于本实用新型的起吊下滑,方便在竖井井筒内移动作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竖井井筒用维修滑架,包括上下对应设置的上框架和下底板4以及连接上框架和下底板4的护栏5,上框架为由前边框1、后边框2及两个侧边框3连接组成的等腰梯形结构,其中前边框1的长度小于后边框2的长度,后边框2的长度小于竖井井筒11的直径,下底板5也为等腰梯形结构;护栏5沿上框架及下底板5的周向均布排列设置,每个护栏5的两端均与上框架和下底板4固定连接。

位于前边框1处的护栏5上设置有前护板结构,位于两个侧边框3处的护栏上5分别设置有侧护板结构;前护板结构包括横向设置的前支撑杆6,前支撑杆6的一端与对应护栏5固定连接,前支撑杆6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前弧形护板7;侧护板结构包括横向设置的侧支撑杆8,侧支撑杆8的一端与对应护栏5固定连接,侧支撑杆8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侧弧形护板9;前弧形护板7和侧弧形弧板9位于同一水平位置,前弧形护板7和侧弧形弧板9的弧顶均朝向外侧,且前弧形护板7和侧弧形弧板9的外弧面均向外凸出于上框架所在的外接圆。前护板结构和侧护板结构实现对护栏5及上框架的防护,避免井筒直接与护栏5及上框架发生碰撞,保证护栏及上框架的安全。

上框架上连接有吊装结构,吊装结构包括在前边框1及后边框2上分别对称设置的两个吊环10,吊环10与对应的前边框1或后边框2固定连接,每个吊环10内均穿设钢丝绳作为吊绳,吊绳的上端与绞车的平衡锤连接。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全可靠,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方便、快捷地在竖井井筒中作业,实现对井筒罐道木、罐道梁及管缆的维修。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局部替换,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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