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107238发布日期:2020-09-04 13:43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流体作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风扇(或称为风机)根据其风源体工作性质可分为两类:一类为送风(或称吹风)型风扇,风源体向目的作用风域送风;另一类为吸风(或称排风)型风扇,风源体向目的作用风域吸风。而无论是送风型风扇还是吸风型风扇,均是由其风源体内的旋转扇叶旋转形成空气流动而成风;传统风扇由于旋转扇叶结构限制,气流的作用范围局限于旋转扇叶的旋转投影范围,使得传统风扇的气流的作用范围窄小且气流作用方向集中,若需要扩大传统风源体出风作用区域,常用办法为改变传统风源体的出风朝向,如摇头风扇,但这样的风场随风扇摇头循环变化,只有当扇叶摇至相向空间,该与扇叶相向空间内才得有风场作用,风场作用范围狭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同时传统风扇的旋转扇叶暴露,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提到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所述导风结构包括若干子风道;所述子风道的进风口朝向风源体的出风端,所述子风道的出风口朝向目的作用风域;所述子风道至少在靠近出风口部分的内部导风型线呈直线。

进一步地,所有子风道的所述出风口形成的包络面呈正锥台面、倒锥台面、非完全球面、柱面、曲面、平面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混合结构。

进一步地,各所述子风道为连续型结构,相邻的所述子风道共用子风道壁。

进一步地,各所述子风道为独立型结构,相邻的所述子风道至少在靠近出风口部分不共用子风道壁。

进一步地,各所述子风道为完全独立型结构,各子风道为独立的个体。

进一步地,所述子风道于出风口处的中心线与所述导风结构的轴心线的夹角为锐角。

进一步地,所述子风道于出风口处的中心线与所述导风结构的轴心线的夹角为直角。

进一步地,所述子风道于出风口处的中心线与所述导风结构的轴心线的夹角为钝角。

进一步地,所述子风道于出风口处的中心线与所述导风结构的轴心线平行。

进一步地,所有子风道的所述出风口呈层状排布、离散排布、或者层状排布及离散排布的组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无需摇头机构支持,可将风源体吹风建立的气流直行、气流方向单一、气流作用集中的风场,转变为可360°环周送风,显著扩展风源体吹风的作用风域和使风源体的吹送气流柔化,以及通过导风结构对风源体相对目的作用风域一端的掩盖,使得风源体的旋转扇叶成为内藏结构,理想解决传统风扇气流作用范围窄、直吹风体感欠舒适与旋转扇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支持实现风扇作用性能质的提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三

图4为图3的正视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四;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五;

图7为图6的部分剖视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六;

图9为图8的部分剖视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的示意图七;

图11为图10的部分剖视示意图;

附图标记:

200导风结构201进风口202出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配合各类风源体使用,以解决传统风扇气流作用范围窄、气流作用方向集中的问题。可配合的风源体可以是送风型风源体也可以是吸风型风源体。

如图1-图11所示,本发明提供的导风结构包括若干子风道,子风道的一端为进风口201,在实际使用时,进风口201朝向风源体,所有子风道的进风口201构成进风面;子风道的另一端为出风口202,出风口202朝向目的作用风域,所有子风道的出风口202构成出风面。由风源体产生的气流,经不同的进风口201分别进入不同的子风道,从而分成多股子气流,各子气流沿相应的子风道输送至子风道的出风口202,并通过出风口202输出至目的作用风域的不同区位空间;由出风口202输出的子气流能够激发目的作用风域的空气一同流动,从而在目标区域的不同区位空间形成立体射流风场。

具体实施时,子风道的内部导风面可以全部由曲面构成,或者由部分曲面、部分平面组合结构构成,而无论哪种结构至少在子风道靠近出风口202部分的内部导风面的导风型线呈直线,使得子气流在靠近出风口202的部分子风道内的流动路径呈与导风型线平行的直线,并最终以直线方式脱离出风口202;由子风道获得的全部子风束以及由各子风束激励形成的外风场在目的作用风域构成一种立体散射式射流流场。

具体实施时,子风道的进风口201形成的进风面形状可以是平面、凹形曲面、凹锥面、凸起曲面、凸起锥面、凹形阶梯面,还或是为凸起阶梯布局面结构;各进风口201的开口面积可以是相等的,也可以是不等的。

具体实施时,子风道于出风口202处的中心线与所述导风结构200的轴心线的夹角(记为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可以为锐角、直角或者钝角。当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锐角时,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位于风源体出风端的下方。当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直角时,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与风源体吹风方向相垂直。当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直角时,该子风道输出的子风束作用区域位于风源体出风端的上方。如图3、图4所示,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还可以为0°,即子风道于出风口202处的中心线与导风结构200的轴心线平行且子风道出口朝向与风源体出风端朝向相同。

需要说明的是,导风结构200中各子风道的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可以相同,如图2、图6、图7所示,各子风道的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均为锐角;如图10、图11所示,各子风道的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均为直角;导风结构200中各子风道的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也可以不同,如图5所示,部分子风道的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锐角,部分子风道的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直角,还有部分子风道的射流风场流体输出角为钝角。

具体实施时,导风结构200中所有出风口202形成的包络面(即出风面)可以为正锥台面、倒锥台面、非完全球面、柱面、曲面、平面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混合结构;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子风道可以为连续型结构,即相邻的所述子风道共用子风道壁;子风道还可以为独立型结构,即相邻的所述子风道至少在靠近出风口202部分不共用子风道壁。具体实施时,导风结构200中的子风道可以全部为连续型结构或者全部为独立型结构,也可以为部分连续型结构和部分独立型结构的组合搭配。

具体实施时,各子风道的出风口202可以呈层状排布、离散排布或者层状排布与离散排布的组合。具体实施时,导风结构200中的出风口202可以全部为层状排布或者全部为独立型结构,也可以部分为层状排布、部分为离散排布。

具体实施时,子风道可以为柔性结构也可以为刚性结构,各子风道可以是不透明、半透明或者透明;优选地,子风道采用晶体材料或者含泡玻璃体制成。当呈离散型分布的子风道取为柔性结构时,各出风口202的行风方向允许设为非固定方向,使其出风口202的具体行风方向可以因需设定,通过扭转,或偏转,或折转等方式使出风口202的具体朝向为可调整,使得风域形状与范围成为可选或可调整变化的对象,以方便根据应用场景需要对其实施行风方向的部分或全部改变,支持实现按需方向行风。

需要说明的是,当导风结构200中出风口202呈离散型分布时,同一个导风结构200上允许集中设置结构形状、行风方向、流量等不同的子风道;各子风道可以取曲管、锥度管、直管,或其组合管结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子风道的出风口202,可以搭配使用上述任意一种实施例的进风口201。

具体实施时,导风结构200与风源体可以取为一体化结构,或者取为组合连接结构;具体的组合连接结构可以取为:导风结构200与风源体通过抱闸、法兰、螺纹、螺桩、螺桩与法兰压条、中央螺套等方式组合连接而成。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连接(或者拼接)方式只是列举的部分实施例,凡以组合连接结构实现导风结构200与风源体的其它连接方式都可以作为本发明的具体结构实施使用。

为了满足实际或具体使用场景需求,丰富导风结构200的应用功能,还可以于导风头内部适当空间设置可丰富气流大流场作用装置的应用功能结构体或装置。

具体实施时,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可以在导风结构200的中部设置空位以安装灯具;安装的灯具可以是蘑菇灯、led筒灯700、led灯珠等;或者在出风口202,甚至在子风道内部设置照明体,以提供照明及装饰的功能。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提供的灯具及结构并不代表全部罗列了本发明的创新点,只要为了实现照明及装饰而做出的其他的结构也均属于本发明的发明构思,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具体实施时,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还可以于导风结构200的适当空间设置其它多功能扩展装置,以提供额外的功能,如空气净化(释放空气负离子),送凉风,送热风,加湿,变幻投影,功能指示,声音播放等;从而获得兼具空气净化功能的、制冷或者制热等多功能导风结构200。

本发明提供的可致立体射流风场的导风结构,无需摇头机构支持,可将风源体吹风建立的气流直行、气流方向单一、气流作用集中的风场,转变为可360°环周送风,显著扩展风源体吹风的作用风域和使风源体的吹送气流柔化,以及通过导风结构对风源体相对目的作用风域一端的掩盖,使得风源体的旋转扇叶成为内藏结构,理想解决传统风扇气流作用范围窄、直吹风体感欠舒适与旋转扇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支持实现风扇作用性能质的提升。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纵向”、“轴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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