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塑复合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14084阅读:4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钢塑复合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接头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钢塑复合管。
背景技术
钢塑复合管是以高强度钢丝和聚乙烯塑料为原材料,以缠绕成型的高强度钢丝为芯层,以高密度聚乙烯塑料为内、外层,而形成整体管壁的一种新型复合结构壁管材。复合管加入钢丝增强网,不但在管材耐压能力上比PE实壁管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还保留PE实壁管优异的耐腐蚀性、无水垢等特点。其增强体被包覆在连续热塑性塑料之中,保证了钢丝与外界的隔离,使得钢丝的使用寿命更长久,保证管材长久的耐压性能。钢丝网缠绕成型,使得复合管在保证低线性膨胀系数的同时在轴向具有一定的柔韧性,环境适应性强。·[0004]然而,现有的钢塑复合管,一般的仅设计为一层钢丝网芯层,并且耐压强度及电化学防腐蚀能力不强。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钢塑复合管具有的耐压强度不高,没有可靠的防止电化学腐蚀能力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钢塑复合管,其包括内塑料层、外塑料层以及钢丝网层,所述钢丝网骨架通过热熔胶与内、外塑料层粘结,所述钢丝网层至少为一层,并且所述钢丝网层内外表面均具有镀铜涂层。可选地,所述内塑料层与外塑料层均为高密度聚乙烯材质。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钢塑复合管,不仅耐压强度高,而且具有可靠的防止电化学腐蚀能力的优越性能。

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的钢塑复合管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
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请结合图I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的钢塑复合管的结构示意图,该钢塑复合管,其包括内塑料层I、外塑料层4以及钢丝网层3,本实施例中举例给出了二层钢丝网层3结构,进一步增强了钢塑复合管的强度,所述钢丝网层3通过热熔胶与内、外塑料层1、4粘结,并且所述钢丝网层3内外表面均具有镀铜涂层。该内塑料层I采用耐高温高密度聚乙烯(PE)材质,通过高温挤出成型,内壁光滑,不结垢,水流摩擦阻力小,输水能力大,降低能耗。内塑料层I的外部为编织镀铜钢丝的钢丝网层3,采用多层钢丝网骨架设计,进一步提高了耐压强度,并且加入了镀铜涂层,具有可靠的防止电化学腐蚀能力的优越性能。钢丝网层3的内外表面涂有热熔胶层2,采用热熔连接,施工快捷方便,接头不渗漏。最外部为抗压的外塑料层4,采用聚乙烯树脂进行包覆,抗磨损性能良好,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寿命50年。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钢塑复合管,由于是钢塑两种材料的结构复合而成,克服了塑料管道的快速应力开裂现象,具有更高的承压强度和抗蠕变性能,具有超过普通钢塑管的刚性、抗冲击性,类似钢管的低线膨胀系数,并且不仅耐压强度高,而且具有可靠的防止电化学腐蚀能力的优越性能。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权利要求1.一种钢塑复合管,其包括内塑料层、外塑料层以及钢丝网层,所述钢丝网骨架通过热熔胶与内、外塑料层粘结,其特征在于,所述钢丝网层至少为一层,并且所述钢丝网层内外表面均具有镀铜涂层。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钢塑复合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塑料层与外塑料层均为高密度聚乙烯材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接头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钢塑复合管,其包括内塑料层、外塑料层以及钢丝网层,所述钢丝网骨架通过热熔胶与内、外塑料层粘结,所述钢丝网层至少为一层,并且所述钢丝网层内外表面均具有镀铜涂层。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钢塑复合管,不仅具有耐压强度更高,而且具有可靠的防止电化学腐蚀能力的优越性能。
文档编号F16L9/147GK202708363SQ20122041697
公开日2013年1月30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21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21日
发明者陈忠, 潘心争, 陈军豪 申请人: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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