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0938阅读:502来源:国知局
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变速箱技术领域,具体讲是一种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



背景技术:

自动变速箱是相对于手动变速箱而出现的一种能够自动根据引擎转速来换挡的设备。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需要随时变换挡位,这就要求驾驶员能对油门踏板及换挡杆进行准确地协调配合,从而保证汽车具有良好的动力性和经济性。

现有技术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包括底座、设置在底座上的操纵主体以及固定在操纵主体上的面板,底座在与操纵主体安装后也难以拆卸,这就导致该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只适合一种车型,并不通用。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底座方便与操纵主体拆装。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包括底座、设置在底座上的操纵主体、位于操纵主体上方的面板以及通过一换档杆与操纵主体连接的换档把手,所述底座的顶部设有卡合台,所述卡合台由固定在底座顶部的支撑板以及垂直设置在支撑板顶端的顶板一体成型,顶板与底座的顶部之间形成有卡槽,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与卡合台配合的凸台,所述凸台由固定在底座底部的固定板以及垂直设置在固定板底端的底板一体成型,底 板与操纵主体之间形成有滑槽,所述滑槽供顶板卡入,所述卡槽供底板卡入。

进一步地,所述顶板的两侧设有多个挡板。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远离固定板的那一端具有弧形面。

进一步地,所述顶板远离支撑板那一端的底部具有斜面。

进一步地,当所述底板卡入滑槽中后,所述底板的底面与底座的顶面贴合,底板的顶面与顶板的底面贴合。

进一步地,所述换档把手的下方设有保护套,所述保护套设置在面板和换档把手之间。

应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其有益效果是:底座的顶部设有卡合台,卡合台由固定在底座顶部的支撑板以及垂直设置在支撑板顶端的顶板一体成型,顶板与底座的顶部之间形成有卡槽,底座的底部设有与卡合台配合的凸台,凸台由固定在底座底部的固定板以及垂直设置在固定板底端的底板一体成型,底板与操纵主体之间形成有滑槽,滑槽供顶板卡入,卡槽供底板卡入,所以,底座和操纵主体通过卡合台和凸台安装在了一起,因为卡合台和凸台通过卡接的形式安装在一起,所以方便了底座和操纵主体的拆装,所以在生产时不必将底座和操纵主体设计成不可拆卸的形式,所以不同的车型只要制作不同的底座,然后就能够配合操纵主体使用了,所以能够在不同车型的汽车中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卡合台的侧视图。

图中所示:1-底座,2-操纵主体,3-面板,4-换档杆,5-换档把手,6-卡合台,61-支撑板,62-顶板,621-斜面,63-卡槽,7-凸台,71-固定板,72-底板,721-弧形面,73-滑槽,8-挡板,9-保护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为比较直观、完整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现就结合本实用新型附图进行非限制性的特征说明如下:

如图1-图3所示,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包括底座1、设置在底座1上的操纵主体2、位于操纵主体2上方的面板3以及通过一换档杆4与操纵主体2连接的换档把手5,底座1的顶部设有卡合台6,卡合台6由固定在底座1顶部的支撑板61以及垂直设置在支撑板61顶端的顶板62一体成型,顶板62与底座1的顶部之间形成有卡槽63,底座1的底部设有与卡合台6配合的凸台7,凸台7由固定在底座1底部的固定板71以及垂直设置在固定板71底端的底板72一体成型,底板72与操纵主体2之间形成有滑槽73,滑槽73供顶板62卡入,卡槽63供底板72卡入。

顶板62的两侧设有多个挡板8,对底板72卡入卡槽63中后进行限位。

底板72远离固定板71的那一端具有弧形面721,顶板62远离支撑板61那一端的底部具有斜面621,使得底板72能够顺利地滑入卡槽63中。

当底板72卡入滑槽73中后,底板72的底面与底座1的顶面贴合,底板72的顶面与顶板62的底面贴合。当然,此时顶板62的顶面与固定板71的底面接触,顶板62的底面与底板72的顶面接触。

换档把手5的下方设有保护套9,保护套9设置在面板3和换档把手5之间。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方便安装底座的自动变速箱操纵机构,底座1和操纵主体2通过卡合台6和凸台7安装在了一起,因为卡合台6和凸台7通过卡接的形式安装在一起,所以方便了底座1和操纵主体2的拆装,所以在生产时不必将底座1和操纵主体2设计成不可拆卸的形式,所以不同的车型只要制作不同的底座1,然后就能够配合操纵主体2使用了,所以能够在不同车型的汽车中使用。

当然,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非因此即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图式内容所为之简易修饰及等效结构变化,均应同理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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