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9284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连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管道连接的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管道连接件的结构不合理,通常是在法兰盘的中心通孔处加工内内螺纹,在管道的端部加工外螺纹,将管道端部的外螺纹与法兰盘的中心通孔处的内螺纹连接,从而实现法兰盘与管道的连接。但是这种连接方式常常由于管道受到径向的外力而损坏法兰盘中心通孔处的内螺纹,一旦损坏,将会造成连接处密封不严,进而造成流体泄露。这时只能整体更换法兰,造成极大的浪费。另外,由于现有技术需要将管道端部的外螺纹与法兰盘的中心通孔处的内螺纹连接,导致管道的直径只能小于法兰盘的中心通孔处的内径,如果管道的直径过大,将导致与法兰盘不匹配,需要更换中心通孔内径更大的法兰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包括螺口连接器和法兰盘,所述的螺口连接器包括圆筒部,圆筒部的顶端设置有内突出部和外突出部,内突出部和外突出部一体成型,内突出部和外突出部共同形成圆环状平台,所述的圆环状平台与法兰盘的中心轴线垂直;其中内突出部的内径等于所述的法兰盘的中心通孔的内径;螺栓用于将外突出部与法兰盘固定连接;所述的螺口连接器的圆筒部的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的圆环状平台的顶面与所述的法兰盘的底面紧密贴合;所述的法兰盘上还设置有螺栓孔,螺栓孔的螺栓孔中心轴线与法兰盘的中心轴线平行。

所述的螺口连接器的圆筒部的内径大于内突出部的内径。

所述的圆环状平台的顶面与所述的法兰盘的底面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环。

所述的法兰盘的顶面上设置有环形槽,环形槽中设置有第二密封环。

所述的内突出部的底面上设置有用于容纳第三密封环的环形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结构合理,当螺纹损坏以后,不需要整体更换法兰盘,大大节省了成本,而且密封效果好,可以将直径大于法兰盘的中心通孔的内径的管道与法兰盘连接。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包括:法兰盘42、螺栓孔44、螺栓孔中心轴线46、螺栓48、环形槽50、顶面51、第二密封环61、抗磨损密封法兰68、螺口连接器70、内螺纹72、第一密封环74、第三密封环76、内突出部77、外突出部78。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68包括螺口连接器70和法兰盘42,所述的螺口连接器70包括圆筒部,圆筒部的顶端设置有内突出部77和外突出部78,内突出部77和外突出部78一体成型,内突出部77和外突出部78共同形成圆环状平台,所述的圆环状平台与法兰盘42的中心轴线垂直;其中内突出部77的内径等于所述的法兰盘42的中心通孔的内径;螺栓48用于将外突出部78与法兰盘42固定连接;所述的螺口连接器70的圆筒部的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72;所述的圆环状平台的顶面与所述的法兰盘42的底面紧密贴合;所述的法兰盘42上还设置有螺栓孔44,螺栓孔44的螺栓孔中心轴线46与法兰盘42的中心轴线平行。

所述的螺口连接器70的圆筒部的内径大于内突出部77的内径。

所述的圆环状平台的顶面与所述的法兰盘42的底面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环74。

所述的法兰盘42的顶面51上设置有环形槽50,环形槽50中设置有第二密封环61。

所述的内突出部77的底面上设置有用于容纳第三密封环76的环形槽。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方便更换的抗磨损密封法兰在实现管道连接的时候,将管道端部的外螺纹拧入内螺纹72,使管道端部与内突出部77的底面紧密接触,第三密封环76实现了管道端部与内突出部77之间的密封。同时由于圆环状平台的顶面与所述的法兰盘42的底面之间紧密接触,第一密封环74实现了圆环状平台的顶面与所述的法兰盘42的底面的密封。通过将螺栓插入螺栓孔44,实现两个法兰盘42之间的连接,由于两个法兰盘42的顶面51紧密接触,第二密封环61实现了两个法兰盘42之间的密封。而且由于螺口连接器70的圆筒部的内径大于内突出部77的内径,同时也大于所述的法兰盘42的中心通孔的内径,因此可以将直径大于法兰盘42的中心通孔的内径的管道与法兰盘42连接。通过选择具有不同内径的圆筒部的螺口连接器70,可以将多种不同直径的管道分别与法兰盘42连接。

当管道由于受到径向的外力而损坏内螺纹72时,只需将管道端部的外螺纹从内螺纹72中退出,松下螺栓48,将螺口连接器70从法兰盘42的底面上取下,更换新的螺口连接器70即可。这样不需要整体更换法兰,避免了浪费。而且由多重密封环实现密封,提高了密封效果。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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