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20304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器支架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已经普及开来。普通的台式机主要是由主机和显示器组成,显示器通过显示器支架放置在桌面上。当前的显示器支架为固定结构,其不可调节。

当前,计算机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办公工具,人们经常长时间的坐在办公桌前,用眼睛盯着显示器看,由于显示器支架的固定结构使得显示器的位置难以调节,因此,需要经常性的保持一种姿势,这对于人的腰椎、颈椎等会造成很大伤害,如何设计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研发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包括连接件、铰接耳、水平杆、第一连接块、斜向杆、第二连接块、固定块、支座,所述连接件上设置有固定孔,螺钉拧入固定孔与显示器外壳固定连接,连接件与铰接耳固定连接,铰接耳与水平杆的一端铰接,通过铰接处铰接耳可上下摆动,水平杆的另一端与第一连接块铰接,水平杆通过该铰接处可水平摆动,第一连接块与斜向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斜向杆的下端与第二连接块固定连接,第二连接块与固定块铰接,且通过该铰接处可水平摆动,所述固定块与支座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第一连接块内设置有第一电机,水平杆与第一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一电机带动水平杆水平摆动,所述固定块内设置有第二电机,斜向杆与第二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二电机带动斜向杆水平摆动,所述支座上设置有与第一电机控制连接的第一电机控制按钮和与第二电机控制连接的第二电机控制按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提供了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包括连接件、铰接耳、水平杆、第一连接块、斜向杆、第二连接块、固定块、支座,所述连接件上设置有固定孔,螺钉拧入固定孔与显示器外壳固定连接,连接件与铰接耳固定连接,铰接耳与水平杆的一端铰接,通过铰接处铰接耳可上下摆动,水平杆的另一端与第一连接块铰接,水平杆通过该铰接处可水平摆动,第一连接块与斜向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斜向杆的下端与第二连接块固定连接,第二连接块与固定块铰接,且通过该铰接处可水平摆动,所述固定块与支座固定连接。通过该机构,可以实现显示器与使用人之间的距离调节、角度调节,从而使得使用人无需长期保持一种姿势,有益于人的身体健康。

附图说明

图1所示为本申请的结构示意图;

图2所示为本申请的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所示为本申请A放大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4所示为本申请B放大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5所示为本申请控制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显示器,2-铰接耳,3-连接件,4-水平杆,5-第一连接块,6-斜向杆,7-第二连接块,8-固定块,9-支座,A-放大部1,B-放大部2,31-固定孔,10-第一电机,11-第二电机,91-第一电机控制按钮,92-第二电机控制按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应当说明的是,本申请中所述的“连接”和用于表达“连接”的词语,如“相连接”、“相连”等,既包括某一部件与另一部件直接连接,也包括某一部件通过其他部件与另一部件相连接。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节的计算机显示器支架,包括连接件3、铰接耳2、水平杆4、第一连接块5、斜向杆6、第二连接块7、固定块8、支座9,所述连接件3上设置有固定孔,螺钉拧入固定孔与显示器1外壳固定连接,连接件3与铰接耳2固定连接,铰接耳2与水平杆4的一端铰接,通过铰接处铰接耳2可上下摆动,水平杆4的另一端与第一连接块5铰接,水平杆4通过该铰接处可水平摆动,第一连接块5与斜向杆6的上端固定连接,斜向杆6的下端与第二连接块7固定连接,第二连接块7与固定块8铰接,且通过该铰接处可水平摆动,所述固定块与支座固定连接。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块5内设置有第一电机10,水平杆4与第一电机10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一电机10带动水平杆水平摆动,所述固定块8内设置有第二电机11,斜向杆6与第二电机11的输出轴固定连接,第二电机11带动斜向杆6水平摆动,所述支座9上设置有与第一电机10控制连接的第一电机控制按钮91和与第二电机11控制连接的第二电机控制按钮92。

通过该机构,可以实现显示器与使用人之间的距离调节、角度调节,从而使得使用人无需长期保持一种姿势,有益于人的身体健康。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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