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管材制造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给水管。
背景技术:
现有的城市给水管通常采用PE材料(聚乙烯)复合钢丝网骨架作为管壁,对于管径较小、水压较低的使用环境,上述现有的PE给水管表现出优秀的工作状态。但随着城市用水需求的增长,给水管道的管径不断上升,管壁承受的水压也越来越大。在高压的作用下PE给水管容易变形、扭曲,导致产品使用寿命的缩短。通常采用加厚管壁的方法增强给水管的机械强度,但加厚管壁必然导致原料用量的增加,不利于成本控制。而加厚的管壁其自身重量增加,其承重、承压能力并未得到较大的提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给水管,该给水管具有优秀的抗水压、防爆裂性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给水管,包括外管体和位于其内部的内管体,所述内管体与外管体之间存在空隙,所述内管体一体成型且内管体的截面形状为带有凹陷部的环形,在内管体与外管体之间的空隙中固定有具有弹性的支撑块。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支撑块设置在所述凹陷部处。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支撑块内部设置有气泡孔。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外管体的内壁设置有弹性套管,所述支撑块与弹性套管固定。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弹性套管的外壁包覆有第一金属丝网。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外管体的内部嵌设有第二金属丝网。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凹陷部的数量至少为两个,各个凹陷部沿内管体的周向均匀分布。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支撑块采用橡胶材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相比于一般的给水管,该种给水管采用双层管体、弹性固定的缓冲结构,在水压突增时,内管体形变,有效缓解水压上升的趋势,使该给水管具有出色的抗水压、防爆裂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中给水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二中给水管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外管体;2、内管体;3、支撑块;4、空隙;5、凹陷部;6、气泡孔;7、弹性套管;8、第一金属丝网;9、第二金属丝网。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参照图1,一种给水管,包括外管体1和位于其内部的内管体2,内管体2的外径小于外管体1的内径使得两管体之间存在空隙4,内管体2的截面形状为带有凹陷部5的环形,本实施例中凹陷部5为四处,四处凹陷部5沿内管体2的周向均匀分布,内管体2的这种结构使得其具有一定的径向伸缩性。外管体1为一体成型的结构,内管体2也为一体成型的结构。在内管体2与外管体1之间的空隙4中固定有具有弹性的支撑块3,支撑块3采用橡胶材料制成,支撑块3起到稳定内管体2的作用。
本实施例中,支撑块3设置在内管体2的凹陷部5所在处,这样既能保证内管体2有正常的伸缩空间,又可以使内管体2与外管体1之间的空隙4不至于太大,使给水管具有比较紧凑的结构。
该种给水管在使用过程中,在正常情况下,水压处于正常范围,内管体2处于收缩状态;若出现水压突增的情况,则在水压的作用下,内管体2会向外扩展,其截面积变大,相同长度的内管体2的容积变大,从而缓解水压的增大。这样,就不容易出现管道爆裂的情况。
在内管体2扩展的过程中,支撑块3被压缩;而当内管体2收缩时,支撑块3恢复原形。因此,支撑块3的弹性形变能力是保证内管体2被稳定支撑的关键。若在长时间使用后,支撑块3老化,进而出现支撑块3的形变量与内管体2的形变量不匹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支撑块3就不能很好地支撑、稳固住内管体2。为消除该隐患,支撑块3的内部设置有多个气泡孔6,气泡孔6的存在,增强了支撑块3的形变能力,确保支撑块3始终能够稳定、可靠地支撑住内管体2。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对给水管的结构进一步改进,如图1所示,外管体1的内壁设置有弹性套管7,弹性套管7同样采用橡胶材料制成,支撑块3与弹性套管7固定。
当内管体2扩展至与弹性套管7接触后,若水压继续增大,则弹性套管7被挤压变形,弹性套管7的形变进一步缓解了水压的上升趋势,使给水管的耐水压、防爆裂性能得到提升。
只有在弹性套管7被挤压后,外管体1才开始受到向外的挤压力,外管体1的强度足以应对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水压。相比于一般的给水管,该种给水管采用双层管体、弹性固定的缓冲结构,在水压突增时,内管体2形变,有效缓解水压上升的趋势,使该给水管具有出色的抗水压、防爆裂性能。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之上加入了金属丝网。
参照图2,在弹性套管7的外壁——即弹性套管7的外壁与外管体1的内壁之间包覆有第一金属丝网8。
第一金属丝网8提供额外的束缚力,当弹性套管7被向外挤压时,第一金属丝网8提供反向的对抗力,以应对内管体2内部的水压,第一金属丝网8的加入提升了给水管的抗水压能力。
作为进一步改进,如图2所示,在外管体1内嵌设有第二金属丝网9,第二金属丝网9增强了外管体1的整体强度,进而提高了给水管的抗水压、防爆裂性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