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54493发布日期:2019-09-12 09:51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



背景技术:

常规的回水网上形状均为圆桶型如图①,在整个圆桶壁上开许多同等大小的圆孔进水,利用空洞大小来隔绝塔内异物进入管道,而也因为常规的回水网在设备运行时因为回水的进水速度过快,在回水口的位置会产生进水量不够,导致回水网顶部的进水速度也过快,在水盘深度不够时,会在水面产生水流涡旋,产生涡旋的同时把空气抽入到管道系统中,发生此类情况时,一是会在管道系统中形成“水锤”,水柱压强产生大幅度波动的现象,从而对管道产生损坏作用,二是有空气进入到管道系统中时,会导致冷水进水量不足,主机在制冷时没有足够的水量散热,会导致系统的主机散热效果不佳,频繁超负荷运行,也间接产生了较高的电费,对于物业部门造成一定的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包括圆桶,所述圆桶的外壁下方开设有无数个通孔。

优选的,所述圆桶的外壁四面顶部均固接有挡板,所述挡板的正面开设有圆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通过在圆桶的外壁留有三分之一面积为开设通孔,进而避免了传统的回水网在设备运行时因为回水的进水速度过快,在回水口的位置会产生进水量不够,导致回水网顶部的进水速度也过快,在水盘深度不够时,会在水面产生水流涡旋,产生涡旋的同时把空气抽入到管道系统中的问题,进而不会在其内部产生大幅度波动的现象,从而对管道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进而避免了空气进入到管道系统中时,导致冷水进水量不足的问题,保证主机在制冷时可以获得足够的水量以达到散热的目的,避免主机超负荷运行,间接地降低了设备的耗电量,减少了物业部门的损失,并且延长了冷却塔的使用寿命,所以该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完全可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正视图;

图3为图2的剖视图。

图中:1、圆桶,2、通孔,3、挡板,4、圆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包括圆桶1,圆桶1的外壁下方开设有无数个通孔2,圆桶1的外壁顶部三分一面积未开设通孔2,即为密闭的,圆桶1未安装挡板3的一端为开通的,另一端为密闭的,圆桶1的外壁四面顶部均固接有挡板3,挡板3的正面开设有圆孔4,挡板3与圆孔4配合,进而方便将该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与外界冷却塔相连。

在使用该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时,首先通过挡板3与圆孔4将其与外界水冷塔固定相连,确保圆桶1未开设通孔的一侧向上,在圆桶1外壁未开设通孔2的三分之一面积的表面直接阻断水流,在工作时,防止出现该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的开口端的进水速度过快,通过通孔2部分的进水量不够,该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顶部进水速度大和在水盘深度不够时,出现水流旋涡,即使出现水流旋涡,该全钢冷却塔防涡旋回水口圆桶顶部的三分之一密闭部分也能隔绝空气进入管道系统外界冷却塔,避免产生“水锤”现象及对系统造成不良的影响。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 、 “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 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 “连接”、“固定”、“旋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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