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瓶实际充装重量的计量方法

文档序号:5807845阅读:67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液化石油气瓶实际充装重量的计量方法
技术领域
液化石油气与YSP-15钢瓶及其充装重量的关系。属于液化气体间接称量方法。
背景技术
液化石油气瓶装站[下称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充装[下称充气]液化石油气钢瓶[下称钢瓶](一)GB8452[6]明确表明,钢瓶筒体厚度不相同,即瓶重不相同。
(二)市场有14~16.5Kg钢瓶出售。
(三)钢瓶中残液,很难做到逐瓶抽净。
在充气前逐瓶称量瓶重,将以上三项不相同瓶重,给充装带来麻烦,多年困惑可同时消除。
引用标准(一)GB1419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5.1][7.1](二)GB17267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7.3.4][7.5.1][9](三)GB8452液化石油气钢瓶[6][8.3.4.3](四)GB8334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附录A.C]
发明内容
“液化石油气重量”[下称气重],不能直接称量,系借鉴GB8334及GB5842所载规定启发下,将液化气充装入“已知重量的钢瓶”[下称瓶重]中称量,瓶气合计重量[下称瓶气合重],从中扣出瓶重即气重。
有益效果(从前做不到的效果)(一)能清楚的说明,任何一钢瓶充气前的重量,充气后瓶气合重及瓶中液化气重量。(二)瓶中液化气重量,不含充气称量前残液重量,不含充气当时的偏差。
1、具体实施推广实施速度快,用原有设备,原班人员,按照下述方法操作,又能适应向经济条件薄弱地区推广。例衡器用自动切断秤或普通台秤,称量速度不同,称量效果相同。
操作顺序及方法(一)充气前必须称量瓶重。[例2][瓶重16.5Kg]写标签、贴在钢瓶护罩外上方。(二)[例2][充气]将秤量定在14.5Kg,操作时掌握在14~15Kg范围内,不贴标签。(三)复称复检瓶气合重[例2][30.7Kg](四)计算瓶气合重-瓶重=气重[例2]30.7-16.5=14.2写标签瓶气合重30.7Kg气重14.2Kg贴在瓶重标签下边。
不出充装站
权利要求
1.液化石油气与YSP-15钢瓶及其充装重量的关系,其特征是液化气体间接称量方法。“液化石油气重量”[下称气重],不能直接称量,必须“充装”[下称充气]入已经称量的钢瓶中称量,“钢瓶充气后”[下称瓶气合重],扣除瓶重,即为气重。计算公式瓶重+气重=瓶气合重瓶气合重-瓶重=气重
2.按权利要求1所述,充气当时有重量偏差;充气后即得出实际重量,再计算,则不存在偏差。
全文摘要
液化石油气与YSP-15钢瓶及其充装重量关系。属于液化气体间接称量方法。液化石油气,不能直接称量,必须充装入已经称量的钢瓶中称量,扣除瓶重,即为液化石油气的重量。能清楚说明,任何一钢瓶充气前的重量,充气后瓶气合计重量及瓶中液化气重量。瓶中液化气的重量,不含充气称量前残液重量,不含充气当时偏差重量。
文档编号F17C5/02GK1456834SQ03128120
公开日2003年11月19日 申请日期2003年6月9日 优先权日2003年6月9日
发明者李劲泉, 李敬喜, 褚苏亚 申请人:李劲泉, 李敬喜, 褚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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