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水质在线仪器,更具体地说是指带有除泡功能的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
背景技术:
水质监测是监视和测定水体中污染物的种类、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及变化趋势,评价水质状况的过程。在水质监测过程中,由于水样中溶解或混合空气,液体流动过程中的振荡,温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液路中会出现气泡,当液路中聚集大量气泡后,气泡不仅影响检测结果还会减少仪器的使用寿命,因此,消除液路中的气泡对水质在线监测至关重要。
现在市面上的水质在线监测仪采用了液体脱气膜组件去除液路中气泡,脱气膜内装有大量的中空纤维,可分离气相和液相达到去除液路中气泡的问题。这种方式不足之处在于水样中不能含有游离氯和臭氧等强氧化性物质,这样就限制了仪器的测试项目;同时操作条件严格,维护较为繁琐,维护成本高。
采用“摘要=((除泡or消泡)and(泵or蠕动)and(电磁阀or移动杆or阀芯))”的检索表达式在Cnipr.com平台搜索相关专利,共有23份,并没有接近的技术方案。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水质在线仪器,实现降低成本、水质的在线监测和维护方便的除泡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包括电磁三通阀以及与监测仪连通的动力泵,所述电磁三通阀上设有进气端口、进液端口以及出口,当所述动力泵运行且所述电磁三通阀未通电时,所述进液端口工作,当所述动力泵运行且所述电磁三通阀通电时,所述进气端口进气;所述动力泵通过管道与所述电磁三通阀的出口连通。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电磁三通阀内设有圆柱形阀芯。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电磁三通阀位于所述动力泵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通过设置电磁三通阀以及动力泵,电磁三通阀未通电且动力泵运行时,进液端口进液,液体经由动力泵以及温度的变化后产生气泡,动力泵运行且电磁三通阀通电,进气端口打开,往电磁三通阀与动力泵之间的管道通入空气,空气与气泡结合后一同排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成本较低,无需安装且维护方便,对操作条件无特殊要求。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提供的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 电磁三通阀 20 进气端口
30 进液端口 40 管道
50 动力泵 60 出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一步介绍和说明,但不局限于此。
如图1所示的具体实施例,本实施例提供的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可以运用在水质监测的过程中,实现水质在线监测以及除泡和维护方便集合为一体。
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包括电磁三通阀10以及与监测仪连通的动力泵50,电磁三通阀10上设有进气端口20、进液端口30以及出口60,当动力泵50运行且电磁三通阀10未通电时,进液端口30进液,当动力泵50运行且电磁三通阀10通电时,进气端口20进气;动力泵50通过管道40与电磁三通阀10的出口60连通。
监测仪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温度的变化以及动力泵50的转动,在液路中将产生气泡,动力泵50始终运行,电磁三通阀10通电,进气端口20进气,进气路接通,进液路关闭,动力泵50提供动力将进气端口20进入的空气灌注到管道40中,将管道40中的气泡与液体一并排空,排空气泡后,电磁三通阀10断电,进液端口30进液,关闭进气路,接通进液路,仪器重新开始项目检测。当液路再次聚集气泡时,运用空气排空法排除气泡,循环 往复,保障整个检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上述的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通过设置电磁三通阀10以及动力泵50,电磁三通阀10未通电且动力泵50运行,进液端口30进液,液体经由动力泵50以及温度的变化后产生气泡,电磁三通阀10通电且动力泵50运行,进气端口20打开,往电磁三通阀10与动力泵50之间的管道40通入空气,空气与气泡结合后一同排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成本较低,无需安装且维护方便,对操作条件无特殊要求。
在本实施例中,电磁三通阀10内设有圆柱形阀芯。
当然,于其他实施例,上述的电磁三通阀10内设有其他形状的阀芯,比如球形阀等,并不局限于本实施例提供的圆柱形阀芯。
更进一步的,上述的电磁三通阀10位于动力泵50的上方,这样,液体可以通过动力泵50的蠕动以及自身重力的作用,加快液体的流动。
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的水质在线检测的除泡装置还包括控制器以及计时器,该计时器以及电磁三通阀10分别与控制器电性连接,这样,通过时间的控制来控制电磁三通阀10的通电与否,进而实现整个装置工作模式的切换。
上述仅以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以便于读者更容易理解,但不代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仅限于此,任何依本实用新型所做的技术延伸或再创造,均受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