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2684阅读:500来源:国知局
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负载测试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



背景技术:

随着UPS电源的测试性能要求逐渐提高,对UPS电源测试设备的要求也相应提升起来,然而针对UPS电源测试的负载测试设备却是良莠不齐,而针对UPS电源测试的负载箱也很多是采用纯电阻。

然而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或缺点如下:

1、目前行业内很多UPS电源测试设备都是功率因数为1,无法满足0.6-1的功率因数测试范围。

2、部分UPS电源测试为交流测试负载,无法满足国标规定的RCD(电阻-电容-晶体管)型非线性测试负载。

3、部分RCD负载中仅仅是单纯的电阻电容组合控制,没有相应的电容保护措施,导致UPS测试负载的使用寿命很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可同时分别为三台UPS电源单独提供测试,也可以为三相UPS电源提供测试,为出厂检验提供一项关键的检测环节。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手段实现实用新型目的。

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它包括三个分别与三相电源R、S、T连接的整流桥,每个整流桥均连接有功率负载部分,功率负载部分包括阻性负载部分和容性负载部分,所述阻性负载部分由多个分别与整流桥串联的负载电阻组成,各负载电阻之间并联,所述容性负载部分由负载电容和保护电阻串联组成,每个负载电阻并联一个容性负载部分;所述功率负载部分通过接触器矩阵连接有下位机PLC控制器,下位机PLC控制器通过接触器连接有强制风冷风机;所述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还包括电参数测试模块,电参数测试模块连接三相电源R、S、T,所述电参数测试模块和下位机PLC控制器均通过RS485通讯接口连接有上位机测试终端。

进一步的,所述强制风冷风机为轴流风机。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可同时分别为三台UPS电源单独提供测试,也可以为三相UPS电源提供测试,为出厂检验提供一项关键的检测环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与R相连接的整流桥和功率负载部分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它包括三个分别与三相电源R相、S相、T相连接的整流桥,每个整流桥均连接有功率负载部分,功率负载部分包括阻性负载部分和容性负载部分,所述阻性负载部分由多个分别与整流桥串联的负载电阻组成,各负载电阻之间并联,所述容性负载部分由负载电容和保护电阻串联组成,每个负载电阻并联一个容性负载部分;所述功率负载部分通过接触器矩阵连接有下位机PLC控制器,下位机PLC控制器通过接触器连接有强制风冷风机;所述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还包括电参数测试模块,电参数测试模块连接三相电源R相、S相、T相,所述电参数测试模块和下位机PLC控制器均通过RS485通讯接口连接有上位机测试终端。进一步的,所述强制风冷风机为轴流风机,具有很好的冷却效果。图2为与R相连接的整流桥和功率负载部分电路图,该电路由整流桥VC1,负载电阻R1A-R8A,负载电容C1A-C8A,保护电阻R11A-R18A,以及组成接触器矩阵的KM1-KM8、KM11-KM18、KM21、KM22,按照图2中的连接关系所组成,与S相和T相连接的整流桥和功率负载部分与图2所示电路结构相同。

进一步的,将需要测试的UPS电源输出侧接入到所述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主电源输入部分,该主电源输入部分为所述整流桥,将上位机测试终端通过RS485通讯接口接入到电参数测试模块和下位机PLC控制器;UPS电源输出交流正弦波波形电压,经过整流桥整流为直流电源;功率负载部分的阻性和容性匹配出带容性功率因数负载,负载测试中,模拟UPS电源真实应用场合的负载需要;在上位机测试终端根据UPS电源机型给出需要测试的负载类型和容量需求,然后在上位机测试终端选择相应的档位和功率因数;上位机测试终端发出指令,下位机PLC控制器进行处理,接通和断开需要的负载档位和类型,负载开始工作,强制风冷风机开始运行,将负载工作中的能量通过强制风冷模式带出热量,保证测试负载箱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电参数测试模块在线实时工作,检测UPS电源的输出特性,主要测量有三相的电压、电压、频率、功率因数、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谐波电参数,通过这些参数,测量UPS电源的输出特性,为出厂检验提供一项关键的检测环节。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述一款UPS电源专用测试负载箱为三相UPS电源测试测试负载箱,可同时分别为三台UPS电源单独提供测试,也可以为三相UPS电源提供测试,为出厂检验提供一项关键的检测环节。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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