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9349阅读:7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继电保护专业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



背景技术:

为验证变压器CT二次回路的极性是否正确,在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前必须做好CT二次回路的极性测试工作。测试工作由两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其中一组人员负责CT一次侧的接线以及直流电源的通断工作,另一组人员负责端子排上CT二次回路的接线以及观测微安表的读数,判断CT二次回路的正确性。

变压器由于绝缘距离的要求,其通常通过套管进出线,CT设置于套管顶端,距地面距离较高。对变压器套管上CT进行极性试验时,需要试验人员登高至变压器上,完成接线工作。该方法不仅工作效率低,同时登高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另外,登高作业也需要配备监护人,因此需要在原有人员配置上再增加一名工作人员,提升了工作的人力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的对变压器套管上CT进行极性试验时,需要试验人员登高作业,工作效率低,同时登高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配备监护人,提升了工作的人力成本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该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包括可调节辅助接线杆,可调节辅助接线杆的顶端安装有试验夹线头,可调节辅助接线杆的末端安装有旋转式控制手把;

试验夹线头的两侧设置有夹片,两个夹片之间连接有弹簧,两个夹片的下端均连接有控制线,控制线设置在可调节辅助接线杆的内部,控制线的末端缠绕在旋转式控制手把上;

试验夹线头内表面焊接有试验线,试验线设置在可调节辅助接线杆的内部,试验线的末端穿过旋转式控制手把设置在可调节辅助接线杆的外部。

进一步,所述试验夹线头与试验线的连接处焊接有黄铜层。

进一步,所述可调节辅助接线杆采用多节短杆构成,可调节辅助接线杆的中部采用旋转轴套活动连接,其它短杆之间可通过旋转螺丝紧固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该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对变压器套管CT进行试验时不需进行登高作业,只需在地面即可完成相关试验接线工作,极大程度的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有助于加强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试验夹线头;2、可调节辅助接线杆;3、试验线;4、控制线;5、旋转式控制手把。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下面结合图1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详细的描述。

该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包括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顶端安装有试验夹线头1,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末端安装有旋转式控制手把5;

试验夹线头1的两侧设置有夹片,两个夹片之间连接有弹簧,两个夹片的下端均连接有控制线4,控制线4设置在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内部,控制线4的末端缠绕在旋转式控制手把5上;

试验夹线头1内表面焊接有试验线3,试验线3设置在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内部,试验线3的末端穿过旋转式控制手把5设置在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外部。

进一步,所述试验夹线头1与试验线3的连接处焊接有黄铜层。

进一步,所述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采用多节短杆构成,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中部采用旋转轴套活动连接,其它短杆之间可通过旋转螺丝紧固连接。

下面结合工作原理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的描述。

试验夹线头1固定于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顶端,并通过两根控制线4与旋转式控制手把5连接,旋转式手把位于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底部。通过转动旋转式控制手把5,可以调节控制线4长度,进而控制试验夹线头1的分合。试验夹线头1内部为黄铜材质,与贯穿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黄铜线焊接。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有5节短杆构成,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中部采用旋转轴套活动连接,其它短杆之间可通过旋转螺丝紧固连接,依据需要调节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长度;可根据现场需要调节旋转轴套的倾斜角度。

在实际使用时,需要通过两套辅助接线装置进行接线。以对变压器高压侧进线A套管上端CT进行极性试验为例,试验人员利用第一组辅助接线装置与A相套CT进线侧连接,另一组辅助接线装置与高压侧中性点套管出线相连接,两组接线装置试验线3分别于试验用直流电池正负极相连接,构成试验回路。

进行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时,可避免试验人员登高作业,极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有效节约人力成本,同时也加强了现场工作安全风险管控。此外,该用于变压器套管CT极性试验的辅助接线工具可依据变压器套管实际结构,快速调整可调节辅助接线杆2的长度以及试验夹线头1的倾斜角度,现场操作简单快捷。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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