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组织脱水盒及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62487发布日期:2019-01-02 22:37阅读:707来源:国知局
活体组织脱水盒及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检测仪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活体组织脱水盒及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



背景技术:

包埋盒是生物组织制片中常用的消耗材料,其上面和底面均布满一定规格的透水孔,以保证组织标本脱水处理效果;在病理组织制片过程中,病理医生将组织样本放在包埋盒内,然后放入生物组织脱水机内,经过酒精、二甲苯、石蜡等不同溶液试剂的轮流浸泡,再制成蜡块进行石蜡切片。

由于部分人体组织较小、较碎(如胃粘膜活检、子宫内膜等),如果直接放在包埋盒上,就可能会出现组织标本从塑料包埋盒的细孔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到其他标本等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活体组织脱水盒及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该活体组织脱水盒对组织标本脱水效果好,还能避免组织标本从活体组织脱水盒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

其技术方案如下:

活体组织脱水盒,包括脱水盒盖、脱水盒体,所述脱水盒盖与所述脱水盒体盖合连接;所述脱水盒盖包括盖框、纱网盖板,所述盖框具有盖通孔,所述纱网盖板安装在所述盖框的盖通孔上;所述脱水盒体包括盒框架、纱网底板,所述盒框架的底部具有底通孔,所述纱网底板安装在所述盒框架的底通孔上;所述纱网盖板、纱网底板上具有脱水孔。

所述脱水盒体的呈方型,所述脱水盒体的长度为24mm至30mm,所述脱水盒体的宽度为24mm至30mm,所述脱水盒体的高度为4mm至6mm。

所述纱网盖板、纱网底板分别为两层纱网层,所述纱网盖板、纱网底板的长度为16mm至20mm,所述纱网盖板、纱网底板的宽度为16mm至20mm。

所述脱水孔呈方形,所述脱水孔的长度为0.6mm至1mm,所述脱水孔的宽度为0.6mm至1mm。

所述脱水盒盖的两端分别为连接端、开启端,所述连接端与所述脱水盒体铰接,所述开启端设有卡扣,所述脱水盒体上设有卡口,所述卡口与所述卡扣相匹配卡合,所述脱水盒盖通过所述卡扣与所述脱水盒体的卡口盖合连接。

所述脱水盒盖的开启端还设有把手,所述把手与所述脱水盒盖的盖框连接。

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包括前述任一项所述的活体组织脱水盒及包埋外盒,所述活体组织脱水盒放置于所述包埋外盒内,所述包埋外盒包括包埋盒体、包埋盒盖,所述包埋盒盖与所述包埋盒体盖合连接,所述包埋盒体、包埋盒盖上具有透水孔。

所述透水孔为条形方孔,所述透水孔大于所述活体组织脱水盒的脱水孔。

所述包埋盒盖包括盖主体、扣合板,所述扣合板与所述盖主体弯折连接,所述包埋盒体上设有扣合口,所述扣合口与所述扣合板相匹配,所述包埋盒盖通过所述扣合板与所述包埋盒体的扣合口盖合连接。

所述包埋盒盖还包括提手,所述提手与所述盖主体连接。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或原理进行说明:

1、本活体组织脱水盒包括脱水盒盖、脱水盒体,脱水盒盖包括盖框、纱网盖板,脱水盒体包括盒框架、纱网底板,在盖框、盒框架中分别嵌入纱网盖板、纱网底板,纱网盖板、纱网底板分别具有脱水孔;使用时,将组织标本放置到脱水盒体内,盖上脱水盒盖,再放置入包埋盒中即可;纱网盖板和纱网底板的透水性强,酒精、二甲苯、石蜡等试剂容易渗透进去,也容易排出来,这样有利于组织标本脱水处理;纱网盖板和纱网底板还能防止组织标本漏出;

该活体组织脱水盒对组织标本脱水效果好,还能避免组织标本从活体组织脱水盒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

2、脱水盒体的呈方型,脱水盒体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为24mm至30mm,脱水盒体的高度为4mm至6mm,方便与常规的塑料包埋盒配合使用。

3、纱网盖板、纱网底板分别为两层纱网层,能够更好的避免组织标本从活体组织脱水盒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

4、脱水孔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为0.6mm至1mm,方便取材,还能更好的保证脱水孔的透水性,还能更好的避免组织标本从活体组织脱水盒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

5、脱水盒盖的两端分别为连接端、开启端,开启端设有卡扣,脱水盒体上设有卡口,脱水盒盖通过卡扣与脱水盒体的卡口盖合连接,使脱水盒盖与脱水盒体的盖合更为稳定,安全,使用方便。

6、脱水盒盖的开启端设把手,方便脱水盒盖的开启与关闭。

7、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包括前述任一项活体组织脱水盒及包埋外盒,使用时,将活体组织放进前述活体组织脱水盒中,然后把装有活体组织的活体组织脱水盒放进包埋外盒内,再放入生物组织脱水机内,即可进行脱水;该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脱水效果好,还能避免组织标本漏出丢失或交叉污染。

8、透水孔为条形方孔,透水孔大于脱水孔,使脱水效果更好,使用更为方便。

9、包埋盒盖通过扣合板与包埋盒体的扣合口盖合连接,使包埋盒盖与包埋盒体的盖合更为稳定、可靠、安全。

10、包埋盒盖还包括提手,方便包埋盒盖的开启与关闭。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活体组织脱水盒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立体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脱水盒盖,11、盖框,12、纱网盖板,13、脱水孔,14、连接端,15、开启端,16、把手,20、脱水盒体,21、盒框架,22、纱网底板,23、卡口,30、包埋外盒,31、包埋盒体,311、扣合口,32、包埋盒盖,321、盖主体,322、扣合板,323、提手,33、透水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活体组织脱水盒,包括脱水盒盖10、脱水盒体20,脱水盒盖10与脱水盒体20盖合连接;脱水盒盖10包括盖框11、纱网盖板12,盖框11具有盖通孔,纱网盖板12安装在盖框11的盖通孔上;脱水盒体20包括盒框架21、纱网底板22,盒框架21的底部具有底通孔,纱网底板22安装在盒框架21的底通孔上;纱网盖板12、纱网底板22上具有脱水孔13。

其中,脱水盒体20的呈方型,脱水盒体20的长度为24mm至30mm,脱水盒体20的宽度为24mm至30mm,脱水盒体20的高度为4mm至6mm;

纱网盖板12、纱网底板22分别为两层纱网层,纱网盖板12、纱网底板22的长度为16mm至20mm,纱网盖板12、纱网底板22的宽度为16mm至20mm;

脱水孔13呈方形,脱水孔13的长度为0.6mm至1mm,脱水孔13的宽度为0.6mm至1mm;

脱水盒盖10的两端分别为连接端14、开启端15,连接端14与脱水盒体20铰接,开启端15设有卡扣,脱水盒体20上设有卡口23、把手16,卡口23与卡扣相匹配卡合,脱水盒盖10通过卡扣与脱水盒体20的卡口23盖合连接;把手16与脱水盒盖10的盖框11连接。

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包括活体组织脱水盒及包埋外盒30,活体组织脱水盒放置于包埋外盒30内,包埋外盒30包括包埋盒体31、包埋盒盖32,包埋盒盖32与包埋盒体31盖合连接,包埋盒体31、包埋盒盖32上具有透水孔33。

其中,透水孔33为条形方孔,透水孔33大于活体组织脱水盒的脱水孔13;

包埋盒盖32包括盖主体321、扣合板322、提手323,扣合板322与盖主体321弯折连接,包埋盒体31上设有扣合口311,扣合口311与扣合板322相匹配,包埋盒盖32通过扣合板322与包埋盒体31的扣合口311盖合连接;提手323与盖主体321连接。

本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

1、本活体组织脱水盒包括脱水盒盖10、脱水盒体20,脱水盒盖10包括盖框11、纱网盖板12,脱水盒体20包括盒框架21、纱网底板22,在盖框11、盒框架21中分别嵌入纱网盖板12、纱网底板22,纱网盖板12、纱网底板22分别具有脱水孔13;使用时,将组织标本放置到脱水盒体20内,盖上脱水盒盖10,再放置入包埋盒中即可;纱网盖板12和纱网底板22的透水性强,酒精、二甲苯、石蜡等试剂容易渗透进去,也容易排出来,这样有利于组织标本脱水处理;纱网盖板12和纱网底板22还能防止组织标本漏出;

该活体组织脱水盒对组织标本脱水效果好,还能避免组织标本从活体组织脱水盒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

2、脱水盒体20的呈方型,脱水盒体20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为24mm至30mm,脱水盒体20的高度为4mm至6mm,方便与常规的塑料包埋盒配合使用。

3、纱网盖板12、纱网底板22分别为两层纱网层,能够更好的避免组织标本从活体组织脱水盒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

4、脱水孔13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为0.6mm至1mm,方便取材,还能更好的保证脱水孔13的透水性,还能更好的避免组织标本从活体组织脱水盒中漏出而丢失或交叉污染。

5、脱水盒盖10的两端分别为连接端14、开启端15,开启端15设有卡扣,脱水盒体20上设有卡口23,脱水盒盖10通过卡扣与脱水盒体20的卡口23盖合连接,使脱水盒盖10与脱水盒体20的盖合更为稳定,安全,使用方便。

6、脱水盒盖10的开启端15设把手16,方便脱水盒盖10的开启与关闭。

7、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包括前述任一项活体组织脱水盒及包埋外盒30,使用时,将活体组织放进前述活体组织脱水盒中,然后把装有活体组织的活体组织脱水盒放进包埋外盒30内,再放入生物组织脱水机内,即可进行脱水;该放置活体组织脱水盒的包埋盒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脱水效果好,还能避免组织标本漏出丢失或交叉污染。

8、透水孔33为条形方孔,透水孔33大于脱水孔13,使脱水效果更好,使用更为方便。

9、包埋盒盖32通过扣合板322与包埋盒体31的扣合口311盖合连接,使包埋盒盖32与包埋盒体31的盖合更为稳定、可靠、安全。

10、包埋盒盖32还包括提手323,方便包埋盒盖32的开启与关闭。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不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不违反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替换与改进,均属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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