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主动底座,所述的主动底座上设有检查相机,所述的主动底座在检查固定架上沿玻璃基板铺设方向往复运动;
从动底座,所述的从动底座通过支撑体设置在所述主动底座上,随所述主动底座往复运动;
其中,光源设置在所述从动底座上,光缆设置在所述检查相机和所述光源之间,所述光源向所述检查相机发射光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撑体具有预设高度,沿垂直于玻璃基板铺设的方向设置,所述支撑体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主动底座的和所述从动底座相连,用于支撑所述从动底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撑体设置在所述主动底座的至少两个相对应的边沿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撑体为刚性的板状、柱状或不规则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随动机构,所述随动机构包括导轨和滑动部;
所述导轨沿玻璃基板铺设方向设置;
所述从动底座上设有滑动部,所述滑动部与所述导轨相适配并在所述导轨上往复滑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轨设置在所述检查固定架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导轨架,所述导轨架沿所述支撑体的设置方向设置在所述检查固定架的边沿。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光源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动部为滚轮、滑块或滑槽。
9.一种玻璃基板颗粒检查机构,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光源传送机构,所述光源传送机构为权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光源传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