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测绘仪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21818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土地测绘仪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土地测量仪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土地测绘仪支架。
【背景技术】
[0002]测绘仪广泛的运用于土建等工程领域,由于施工涉及环境条件复杂多样,所以必须要保证测绘仪在不同环境下都能够正常使用。测绘仪需要配合测绘仪支架进行使用,现有技术中,三角架由于自身的稳定性好,被广泛应用。现在使用的三脚架,多可以进行水平或者垂直方向上的微调节,但是,一旦测绘仪固定到测绘支架的固定台上后,想要调节角度,常需要挪动测绘支架才能实现。这样,操作费时费力,影响测量效率和测量准确度。此夕卜,对于一些地形条件较差,如地面泥泞等,现有的测绘仪支架行走装置不能正常行走。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调整测绘仪角度的土地测绘仪支架。
[0004]本实用新型土地测绘仪支架,包括圆形支撑台,圆形支撑台下端设有支架,圆形支撑台上设有固定台,固定台与圆形支撑台之间通过转轴连接,所述圆形支撑台的圆周上设有角度刻度,固定台上设有指针,圆形支撑台下方设有升降杆,升降杆底部设有挡泥板,挡泥板下方设有履带行走装置。
[0005]使用时,将测绘仪安装在固定台上,根据使用需求,按指针的指示,旋转固定台,以实现测绘仪角度的旋转。
[0006]圆形支撑台上设有照明灯,方便测绘仪在夜晚或者光线不良情况下使用。
[0007]所述升降杆上设有刻度。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土地测绘仪支架,固定台与圆形支撑台之间通过转轴连接,通过设置指针和角度刻度的配合,实现测绘仪在圆形支撑台上按所需的角度进行旋转,此外,履带行走装置的设置,使测绘仪适合不良条件下使用,方便测绘仪的移动。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土地测绘仪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1、圆形支撑台,2、支架、3、固定台,4、角度刻度,5、指针,6、升降杆,7、挡泥板,8、履带行走装置,9、照明灯。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最优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2]如图1所示,土地测绘仪支架,包括圆形支撑台1,圆形支撑台I下端设有支架2,圆形支撑台I上设有固定台3,固定台3与圆形支撑台I之间通过转轴连接,圆形支撑台I的圆周上设有角度刻度4,固定台3上设有指针5,圆形支撑台I下方设有升降杆6,升降杆6底部设有挡泥板7,挡泥板7下方设有履带行走装置8。
[0013]使用时,将测绘仪安装在固定台3上,根据使用需求,按指针5的指示,旋转固定台3,以实现测绘仪角度的旋转。
[0014]圆形支撑台I上设有照明灯9,方便测绘仪在夜晚或者光线不良情况下使用。
[0015]所述升降杆6上设有刻度。
[0016]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土地测绘仪支架,固定台与圆形支撑台之间通过转轴连接,通过设置指针和角度刻度的配合,实现测绘仪在圆形支撑台上按所需的角度进行旋转,此夕卜,履带行走装置的设置,使测绘仪适合不良条件下使用,方便测绘仪的移动。
[0017]上面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不论是在其形状或者结构上做任何变化,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土地测绘仪支架,包括圆形支撑台(I),圆形支撑台(I)下端设有支架(2),其特征在于,圆形支撑台(I)上设有固定台(3),固定台(3)与圆形支撑台(I)之间通过转轴连接,所述圆形支撑台(I)的圆周上设有角度刻度(4),固定台(3)上设有指针(5),圆形支撑台(I)下方设有升降杆¢),升降杆(6)底部设有挡泥板(7),挡泥板(7)下方设有履带行走装置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地测绘仪支架,其特征在于,圆形支撑台(I)上设有照明灯(9)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地测绘仪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杆(6)上设有刻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土地测绘仪支架,属于土地测量仪器领域,包括圆形支撑台,圆形支撑台下端设有支架,圆形支撑台上设有固定台,固定台与圆形支撑台之间通过转轴连接,所述圆形支撑台的圆周上设有角度刻度,固定台上设有指针,圆形支撑台下方设有升降杆,升降杆底部设有挡泥板,挡泥板下方设有履带行走装置。本实用新型土地测绘仪支架,固定台与圆形支撑台之间通过转轴连接,通过设置指针和角度刻度的配合,实现测绘仪在圆形支撑台上按所需的角度进行旋转,此外,履带行走装置的设置,使测绘仪适合不良条件下使用,方便测绘仪的移动。
【IPC分类】G01D11-30
【公开号】CN204329997
【申请号】CN201520041954
【发明人】李涛
【申请人】李涛
【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1月21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