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64582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



背景技术:

食品产品创新一般分为二个阶段,一是产品研发及产品生产阶段(产品上市前),主要的依据是对目标市场的调查而进行的产品定位;二是产品上市后的“产品持续性改进或再创新”阶段,主要的依据是“消费者的意见”和“市场销售情况”。实践证明,特别是“食品类产品创新”的成功案例,大多是通过“第二阶段”完成的;因此,及时了解“消费者的意见”和“市场销售情况”是做好“产品持续性改进或再创新”提高产品创新效率的关键。

目前企业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和“市场销售情况”的方法是在一定时间(半年或一年)和区域内采用人工调查,存在“周期长、不及时、成本高”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产品创新的效率。

新产品上市后,消费者对产品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对“产品持续改进或再创新”十分重要,但目前很难做到。市场销售数据的实时反馈,以及与“消费者评价结果”相结合进行的分析,是调整“研发和营销计划”的主要基础,只有在“网络信息条件下”才能实现。

在网络信息时代,电(微)商的发展促使食品产业形成了一些新的业态;在此情况下,如何更好的做好产品创新是我们新的课题。“互联网+”改变了传统食品产业,同时也可以改变传统的产品创新方法。

另外,“检测报告”是消费者获取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主要来源,目前“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都要注明“仅对样品负责”,这就导致了“检测报告”的作用有较大的局限性,尤其对消费者来说没有意义;这是造成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之一。

“检测机构”在“检测报告”上一定要写出“仅对样品负责”的主要原因是“检测样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随机抽样”;因此,样品不能代表总体,只能代表“样品”,只能“仅对样品负责”。

由此可见,如何让“检测样品”的结果,可以说明“样品对应的总体”结果,让消费者在“总体”中选择产品,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给消费者提供一个监管平台,利用“网络信息、防伪二维码和大数据”等技术,将“产品供方、产品信息需方和产品检测方”进行连接,实现第三方监管,给消费者更有价值的检测报告。同时消费者反馈感官评价数据给生产企业或者研发机构作为产品持续改进和提升的最直接、最有力的数据支持。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包括创新平台和监管平台,创新平台包括专家系统模块、感官指标评价模块、电微商平台模块、数据库及数据分析模块,需方将产品信息提供给平台,专家系统根据产品信息设定感官评价的项目及标准,消费者通过电微商平台模块购买产品,并进行感官评价,感官指标评价模块实时收集感官指标数据和市场销售数据建立数据库存储于数据库及数据分析模块,并通过专家系统模块制定产品持续改进或再创新方案提供给需方;所述监管平台连接需方、检测方和消费者,检测方是指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需方入驻监管平台;平台编制、发放防伪二维码给需方;监管平台对需方标记的产品进行网上抽样;监管平台建立检测方案并通知检测方,同时抽样样品由需方送到检测方;检测方按监管平台发放的密码接收和核实样品;检测方向监管平台提供检测报告;监管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监管结果或质量安全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监管平台根据检测方提供检测报告进行必要的分析,给出评价意见提供给需方,平台根据需方的要求将评价意见通过防伪二维码对外发布,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扫描防伪二维码查到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检测方案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案和产品数量。

进一步地,监管平台根据产品数量N编制、发放防伪二维码给需方,需方将防伪二维码黏贴在产品售卖包装上,监管平台在其中随机抽取产品由检测方进行检测。

进一步地,需方提供有效的影视资料作为“粘贴证据”上传到监管平台,并且要取得监管平台的确认,将此资料列入供方档案。

进一步地,感官指标评价模块收集感官数据建立数据库包括消费者评价指数、重复购买率或产品传播速度。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给消费者提供一个监管平台,利用“网络信息、防伪二维码和大数据”等技术,将“产品供方、产品信息需方和产品检测方”进行连接,实现第三方监管,给消费者更有价值的检测报告。同时消费者反馈感官评价数据给生产企业或者研发机构作为产品持续改进和提升的最直接、最有力的数据支持。

附图说明

图1是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的结构图。

图2是创新平台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食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包括创新平台和监管平台,创新平台包括专家系统模块、感官指标评价模块、电微商平台模块、数据库及数据分析模块,需方将产品信息提供给平台,专家系统根据产品信息设定感官评价的项目及标准,消费者通过电微商平台模块购买产品,并进行感官评价,感官指标评价模块实时收集感官指标数据和市场销售数据建立数据库存储于数据库及数据分析模块,并通过专家系统模块制定产品持续改进或再创新方案提供给需方;所述监管平台连接需方、检测方和消费者,检测方是指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需方入驻监管平台;平台编制、发放防伪二维码给需方;监管平台对需方标记的产品进行网上抽样;监管平台建立检测方案并通知检测方,同时抽样样品由需方送到检测方;检测方按监管平台发放的密码接收和核实样品;检测方向监管平台提供检测报告;监管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监管结果或质量安全信息。

所述监管平台根据检测方提供检测报告进行必要的分析,给出评价意见提供给需方,平台根据需方的要求将评价意见通过防伪二维码对外发布,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扫描防伪二维码查到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所述检测方案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案和产品数量。

监管平台根据产品数量N编制、发放防伪二维码给需方,需方将防伪二维码黏贴在产品售卖包装上,监管平台在其中随机抽取产品由检测方进行检测。

需方提供有效的影视资料作为“粘贴证据”上传到监管平台,并且要取得监管平台的确认,将此资料列入供方档案。

感官指标评价模块收集感官数据建立数据库包括消费者评价指数、重复购买率或产品传播速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披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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