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指纹认证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5616233发布日期:2018-10-09 21:27阅读:147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指纹认证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主要适用于手机、pad等移动通讯设备,属于电子通讯信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生物识别技术主要是指通过人类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具体地说,生物识别认证是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相、虹膜等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由于人类的生物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可以测量或者可自动识别和验证、遗传性或终身不变等特点,使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具有不易遗忘、防伪性能好、不易伪造或被盗、随身"携带"和随时随地可用等特优点,因此生物识别技术比传统的身份鉴定方法更具安全、保密和方便性。

由于现有移动终端可以提供服务类型的多样性,所以越来越多的移动终端已经安装有如拍摄照片或动态图像、播放音乐文件或动态图像文件、提供游戏程序、接收广播节目和提供无线因特网服务等的各种复杂功能,从而使移动终端演变成为多媒体播放器。从而使移动终端的隐私信息量就越大,个人隐私泄露的危险也大大增加。

而在智能手机app应用的开发团队中,由于每次团队都要对用户的账户进行认证工作,开发团队将花费大量时间对账户的安全、认证作一套认证鉴权系统,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在认证鉴权系统开发期间,由于不同的开发团队的自身能力有限,很多团队都无法确保用户账户的安全。

现在比较常用的是一种指纹识别方式,该指纹识别方式普遍情况是通过单一传感器进行录入并进行识别。单一的指纹传感器使用时,算出所输入的指纹和预设的指纹类似性,其类似性超过阈值时判断为识别成功。即通过指纹传感器提取指纹特征点与已登记的指纹数据进行比较,假如其类似度为95%以上就判定为认证成功,此时阀值就是0.95.因此阈值决定着认证结果。

举例来说,类似度为0.96时,阀值设定为0.95,则认证成功,但阀值设置为0.98则认证失败,这叫拒识率,但阀值太低非本人的指纹就误认为认证成功,这叫误识率。

为此,需要一种新的指纹识别方式,以克服现有指纹识别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情况,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指纹认证方法,该指纹认证方法利用多个指纹特征识别对用户进行安全、简便的认证。

本发明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指纹认证系统,该系统利用指纹识别对用户进行安全、简便的认证。

本发明第三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指纹认证的移动终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指纹认证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通过第一指纹传感器采集第一指纹数据;

通过第二指纹传感器采集第二指纹数据;

通过判断模块判断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通过判断模块判断采集的第二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二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若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和第二指纹数据分别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和第二指纹数据相匹配,则认证成功。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和第二指纹传感器为光学指纹传感器或半导体指纹传感器。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和第二指纹传感器为同一种类指纹传感器。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预置第一指纹数据时预设有匹配阀值f1,若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的匹配阀值f1,则匹配成功。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预置第二指纹数据时预设有匹配阀值f3,若采集的第二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二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匹配阀值f3时,则匹配成功。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预置第一指纹数据时预设有匹配阀值f1和匹配阀值f2,且匹配阀值f1>匹配阀值f2,所述预置第二指纹数据时预设有匹配阀值f3和匹配阀值f4,且匹配阀值f3>匹配阀值f4,若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匹配阀值f2时,且采集的第二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二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匹配阀值f4时,则认证成功。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预置的匹配阀值f2≥匹配阀值f4。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指纹认证系统,所述指纹认证系统包括:第一指纹传感器、第二指纹传感器、第一指纹判断模块、第二指纹判断模块、第一指纹数据存储模块、第二指纹数据存储模块及执行模块;

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用于采集第一指纹数据;

所述第二指纹传感器,用于采集第二指纹数据;

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预设的第一指纹数据;

所述第二指纹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预设的第二指纹数据;

所述第一指纹判断模块,用于判断采集第一指纹数据与预设的第一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所述第二指纹判断模块,用于判断采集第二指纹数据与预设的第二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所述执行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指纹判断模块和第二指纹判断模块判定匹配成功的情况下,通知终端系统执行认证。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和第二指纹传感器为同一种类指纹传感器。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指纹认证的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上述指纹认证系统。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利用多种指纹传感器将采集的指纹数据进行认证识别,可降低拒识率和误识率,使得用户认证结果更加精确。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认证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认证系统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指纹认证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本发明利用多种传感器输入的指纹数据进行认证识别。用户通过第一传感器获得第一指纹数据,再通过与第一传感器不同的第二传感器获得第二指纹数据,把第一指纹数据和第二指纹数据与预置的指纹数据进行类似性比较,并判断认证结果。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认证方法的流程图。

本发明一种指纹认证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1,通过第一指纹传感器采集第一指纹数据;

s12,通过第二指纹传感器采集第二指纹数据;

s13,通过判断模块判断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s14,通过判断模块判断采集的第二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二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s15,若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和第二指纹数据分别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和第二指纹数据相匹配,则认证成功。

所述第一传感器和第二传感器可以是光学传感器、半导体传感器或其他任何方式的指纹传感器。所述传感器可按使用环境进行适当选择,如使用环境容易受油脂等污染时,可适当选择对污染耐用的传感器。

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和第二指纹传感器为同一种类指纹传感器,这样对采集的指纹数据具有一致性。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预置第一指纹数据时预设有匹配阀值f1和匹配阀值f2,且匹配阀值f1>匹配阀值f2,若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的匹配阀值f1,则匹配成功。

所述预置第二指纹数据时预设有匹配阀值f3和匹配阀值f4,且匹配阀值f3>匹配阀值f4,若采集的第二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二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匹配阀值f3时,则匹配成功。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若采集的第一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一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匹配阀值f2时,且采集的第二指纹数据与预置的第二指纹数据匹配度超过预设匹配阀值f4时,则认证成功。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预置的匹配阀值f2≥匹配阀值f4。

具体来说,本发明预设有高匹配阀值f1和f3,例如f1和f3为0.97,和低匹配阀值f2和f4,例如f2和f4为0.95。

进行认证时,若采集的一种指纹数据的匹配度均超过高匹配阀值,则认证成功。

若采集的两种指纹数据的匹配度度均超过低匹配阀值时,则认证成功。

如图2所示为本发明认证系统的结构框图。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指纹认证系统,所述指纹认证系统包括:第一指纹传感器21、第二指纹传感器22、第一指纹判断模块23、第二指纹判断模块24、第一指纹数据存储模块25、第二指纹数据存储模块26及执行模块27;

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21,用于采集第一指纹数据;

所述第二指纹传感器22,用于采集第二指纹数据;

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存储模块25,用于存储预设的第一指纹数据;

所述第二指纹数据存储模块26,用于存储预设的第二指纹数据;

所述第一指纹判断模块23,用于判断采集第一指纹数据与预设的第一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所述第二指纹判断模块24,用于判断采集第二指纹数据与预设的第二指纹数据是否匹配;

所述执行模块27,用于在所述第一指纹判断模块和第二指纹判断模块判定匹配成功的情况下,通知终端系统执行认证。

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第二指纹传感器为光学指纹传感器或半导体指纹传感器;所述第一指纹传感器和第二指纹传感器为同一种类指纹传感器。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指纹认证的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上述指纹认证系统。

当然,本发明还可以利用三个指纹传感器获得三个指纹的数据,而后根据三个指纹的识别结果判断是否认证成功。具体的方法可以参考以上实施例。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说明书描述之实现本发明具体实施例的详细说明与图式,用于例证而非限制,但本发明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显然理解,本发明的所有范围应以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在不背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发明精神和发明范围的前提下,凡根据本发明的精神与其类似变化而实施的其它实施例,皆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畴之中。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