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775575阅读:78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移动支付技术领域,尤其是共享会员卡移动支付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会员卡泛指普通身份识别卡,包括商场、宾馆、健身中心、酒家等消费场所的会员认证。它们的用途非常广泛,凡涉及到需要识别身份的地方,都可应用到身份识别卡,如学校、俱乐部、公司、机关、团体等。会员制服务也是现在流行的一种服务管理模式,它可以提高顾客的回头率,提高顾客对企业忠诚度。很多的服务行业都采取这样的服务模式,会员制的形式多数都表现为会员卡。

由此就决定了会员卡是商户开展市场营销的一种主要方式。商户用会员卡来固化用户的消费指向,以实现做长期客生意的目标。目前市场上会员卡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无预存折扣型:会员无需预存现金。会员到店消费时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的折扣向商户支付现金。例如:会员卡享受8折优惠,则当会员的消费金额为100元时,实际向商户支付80元。

(2)预存折扣型:会员在商户预存一定数额的现金。会员到店消费时,商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的折扣直接扣减卡内余额,会员无需支付现金。例如:预存1000元,会员卡享受8折优惠,则当会员消费金额为100元时,商户直接从卡内余额中扣减80元。

(3)预存充值型:会员在商户预存一定数额的现金,商户按照现金数额的档次,另赠送部分抵用值。会员到店消费时,商户按消费金额直接扣减卡内余额,会员无需支付现金。例如:预存1000元,商户另赠送300元抵用值,卡内余额为1300元,则当会员消费金额为100元时,商户直接从卡内余额中扣减100元。

而商户在会员卡使用过程中因涉及到内部财务核算等因素的制约,给予会员的优惠折让须与会员卡号一一对应,所以要求会员到店消费时须持有实体卡进行刷卡消费。另外部分商户为了方便会员,采用报手机号、卡号或密码等方式替代必须持有实体卡到店消费的方案。该方案因存在会员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而导致经济纠纷的风险,特别是针对预存型会员卡的风险更大,另外还存在如下缺陷:

(1)在移动互联网已经普及的大背景下,用户携带实体卡进行刷卡消费存在诸多不便,如忘记携带、丢失等;

(2)不利于商户利用会员卡扩大顾客群体。商户极少要求会员卡必须只有会员本人才可以消费,更希望会员能够向朋友圈进行推介,共享会员卡优惠,以达到扩大顾客群体,增加营收的目的。但在目前条件下,会员向朋友圈推介时,不仅存在取卡还卡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便,特别在预存型情况下,会员无法自动回收商户扣减的卡内余额所对应的资金。

(3)不利于用户在商户办理会员卡的积极性。在目前条件下用户办理会员卡,只有依靠本人的消费能力来达到商户设定的消费次数、消费金额等门槛条件,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折扣。

综上所述,存在前述的实体会员卡取卡还卡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便,朋友圈推介时不能自动回收商户扣减的卡内余额所对应的资金,会员无法通过向朋友圈推介,以共享会员卡的方式,达到降低门槛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及方法,有效避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实体会员卡取卡还卡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便、朋友圈推介时不能自动回收商户扣减的卡内余额所对应的资金、会员无法通过向朋友圈推介以共享会员卡的方式达到降低门槛的目的的缺陷。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及方法的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包括配置给会员的电子会员卡,另外还包括有配置给包括会员在内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以及提供给商户的商户系统和第一二维码;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与所述商户系统相通信连接;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包括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

所述商户系统中包括商户名录、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现金流向判定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为智能手机、pda、笔记本电脑或掌上电脑。

进一步地,所述商户系统包括服务器或pc机,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与服务器或pc机相通信连接;所述服务器或pc机中包括商户名录、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现金流向判定模块;所述服务器也能够为独立于所述商户系统之外的中间服务器;所述商户系统还可以包括提供给商户的移动智能终端,所述提供给商户的移动智能终端与所述服务器或pc机相通信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会员卡包括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预存折扣型会员卡和预存充值型会员卡这三种类型的会员卡。

进一步地,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在商户为会员办理会员卡时,通过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在商户系统中设定该会员卡的类型以及针对该会员卡的优惠方案,并自动生成该会员卡的卡号和与该卡号相对应的作为唯一识别码的第二二维码,会员用其所配置的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该第二二维码后,该移动智能终端和商户系统的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就自动绑定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电子会员卡的卡号;

步骤2:在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绑定后,会员可以通过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在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下添加作为亲情人员的用户的亲情号和作为朋友的用户的朋友号,另外把所述亲情号和朋友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和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相绑定的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相关联,并可以在朋友圈里推介会员卡或商户信息,所述亲情号和朋友号分别为作为亲情人员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作为朋友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当用户使用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并输入会员卡的卡号时,就把该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会员卡的卡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就根据接收到的会员卡的卡号所绑定的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会员卡的卡号所关联的亲情号和朋友号来自动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并识别出该会员卡的类型。

进一步地,在所述步骤2中所述当用户使用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并输入会员卡的卡号时,就把该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会员卡的卡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就根据接收到的会员卡的卡号所绑定的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会员卡的卡号所关联的亲情号和朋友号来自动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若该用户未被识别出来,也就是该用户不存在于所述商户系统中时,若该用户输入会员卡的卡号存在于所述商户系统中,或者由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默认配置,这样该用户的移动终端账号就能够由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作为朋友号自动添加到所述商户系统中并与该会员卡的卡号相关联。

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的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3:在步骤2中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并识别出该会员卡的类型后,当用户需要支付现金时,自动调整该现金的流向,具体调整该现金的流向的方式如下: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用户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把支付的电子现金流向商户的账户;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若用户是会员本人或亲情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无需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若用户是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调整后的折扣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该电子现金流向会员的银行卡,同时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来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若用户是会员本人或亲情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无需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若用户是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调整后的折扣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该电子现金流向会员的银行卡,同时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来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

另外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用户支付的电子现金到达商户的账户后,无需再次创建子账户;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或预存充值型会员卡,用户需要支付电子现金时,该电子现金到达该会员的银行卡,则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在所述商户名录下自动创建子账户与该会员卡的银行卡对应。

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能够设定利益主体,所述利益主体包括会员本人、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商户、第三方支付公司、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业务员和平台服务商;针对所述利益主体的利益计算方法如下:

1.所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官方公布费率,该费用的承担主体设定为商户、用户或其他相关利益方,其中商户和用户作为承担主体的所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费用的计算方式为:

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用户实际支付现金数×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2.确定商户折扣的方法如下: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商户折扣为约定折扣;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商户折扣为约定折扣;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商户折扣计算为:用户预存现金数÷(用户预存现金数+商户赠送充值数),或换算为:用户预存现金数÷商户实际充值总数;

3.计算商户营收或会员本金的方法如下:

商户营收或会员本金=消费金额×商户折扣;

4.计算可再分配基数的方法如下:

(1)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可再分配基数=0;

(2)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可再分配基数=消费金额×(1-商户折扣);

.5.设定利益主体在可再分配基数中的比例的方法如下:

所述各利益主体比例合计等于100%;

6.计算利益主体在可再分配基数中的再分配应得收益的方法如下:

会员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会员比例;

商户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商户比例;

业务员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业务员比例;

平台商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平台商比例;

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用户比例;

7.计算利益主体再分配实际收益的方法如下:

(1)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会员再分配实际收益=会员再分配应得收益;

商户再分配实际收益=商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业务员再分配实际收益=业务员再分配应得收益;

平台商再分配实际收益=平台商再分配应得收益;

(2)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会员实际收益=会员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商户实际收益=商户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业务员实际收益=业务员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平台商实际收益=平台商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所述利益主体的实际收益不包括提现或转账另外产生的费用扣减;

8.计算用户应支付现金数基数的方法如下: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商户折扣;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无需支付现金;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朋友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无需支付现金;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9.计算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的方法如下:

(1)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2)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

10.计算商户会员卡余额扣减的方法如下:

(1)在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无需扣减卡内余额。

(2)在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

a、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商户折扣;

b、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商户折扣×(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3)在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

a、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数;

b、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11.计算用户实际折扣的方法如下: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实际折扣=商户折扣;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实际折扣=用户实际支付现金数÷消费金额。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智能终端账户为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或者手机号这样的平台账户。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1、在本发明中,通过会员卡与移动智能终端账号的绑定,会员无需携带会员卡,也不会有丢失会员卡的担忧;

2、在本发明中,既保证了商户的实际营收利益,又保障了会员本人的正常优惠使用;

3、在本发明中,会员通过亲情号设定,可以在亲人间共享会员卡优惠,免除了亲人间取卡还卡时间空间上的不便,也为商户扩大顾客群体提供了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4、在本发明中,会员通过朋友圈推介,不仅可以为商户带来更多的顾客,还可以回收本金,降低会员卡门槛。创造性地同时实现了商户、会员、用户、业务员、平台商,第三方支付公司等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互利共赢。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地说明。

实施例1

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包括配置给会员的电子会员卡,另外还包括有配置给包括会员在内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以及提供给商户的商户系统和第一二维码;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与所述商户系统相通信连接;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包括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

所述商户系统中包括商户名录、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现金流向判定模块。

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在商户为会员办理会员卡时,通过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在商户系统中设定该会员卡的类型以及针对该会员卡的优惠方案,并自动生成该会员卡的卡号和与该卡号相对应的作为唯一识别码的第二二维码,会员用其所配置的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该第二二维码后,该移动智能终端和商户系统的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就自动绑定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由此商户系统和配置给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中就实现了自动生成该会员卡信息,以此还能够生成消费明细等内容。

步骤2:在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绑定后,会员可以通过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在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下添加作为亲情人员的用户的亲情号和作为朋友的用户的朋友号,另外把所述亲情号和朋友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和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相绑定的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相关联,并可以在朋友圈里推介会员卡或商户信息,所述亲情号和朋友号分别为作为亲情人员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作为朋友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在所述步骤2中所述当用户使用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并输入会员卡的卡号时,就把该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会员卡的卡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就根据接收到的会员卡的卡号所绑定的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会员卡的卡号所关联的亲情号和朋友号来自动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若该用户未被识别出来,也就是该用户不存在于所述商户系统中时,若该用户输入会员卡的卡号存在于所述商户系统中,或者由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默认配置,这样该用户的移动终端账号就能够由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作为朋友号自动添加到所述商户系统中并与该会员卡的卡号相关联。

而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在保障会员本人享受优惠的同时,达到共享该会员卡的目的。另外现有的会员卡消费时,只涉及到作为会员的会员、商户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所述第三方支付公司包括银行、银联、微信或者支付宝等。不能满足会员向朋友圈推介的要求,而本发明还可以通过添加多个相关利益主体,如: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设定会员本人或会员添加的的亲情号、商户、第三方支付公司、朋友、业务员、平台服务商等,能够满足会员向朋友圈推介的要求。当用户使用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并输入会员卡的卡号时,就把该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会员卡的卡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就根据接收到的会员卡的卡号所绑定的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会员卡的卡号所关联的亲情号和朋友号来自动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并识别出该会员卡的类型,也就是识别出该会员卡属于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或预存充值型会员卡。而相比较之下,现有会员卡使用时须持有实体卡,当用户刷卡时,由商户收银系统对会员卡号进行识别,而本发明把会员卡的卡号与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绑定,如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手机号等平台账户,当用户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时,由商户系统自动识别,用户在消费时无需携带实体会员卡,也无丢失会员卡的担忧。另外现有会员卡系统无法自动识别持卡人身份,只能实现如下方式: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持卡人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向商户支付现金。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持卡人无需支付现金,商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直接扣减卡内余额。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持卡人无需支付现金,商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直接扣减卡内余额。

而至于持卡人是会员本人,还是其朋友,目前的商户系统无法自动加以识别。本发明通过把会员卡的卡号与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绑定,如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手机号等平台账户。用户扫描第一二维码时,商户系统就能自动识别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对应的用户,还是朋友号对应的朋友。

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的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3:在步骤2中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并识别出该会员卡的类型后,当用户需要支付现金时,自动调整该现金的流向,具体调整该现金的流向的方式如下: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用户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把支付的电子现金流向商户的账户;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若用户是会员本人或亲情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无需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若用户是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调整后的折扣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该电子现金流向会员的银行卡,同时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来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若用户是会员本人或亲情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无需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若用户是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调整后的折扣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该电子现金流向会员的银行卡,同时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来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

另外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用户支付的电子现金到达商户的账户后,无需再次创建子账户;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或预存充值型会员卡,用户需要支付电子现金时,该电子现金到达该会员的银行卡,则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在所述商户名录下自动创建子账户与该会员卡的银行卡对应。这样就实现了优惠分配方案的灵活调整,相比于现有技术的方案使得现有会员卡结算系统只能按照约定的优惠折扣进行结算,不能因会员身份不同而自动调整优惠分配方案,使得分配方案形式单一;而本发明通过自动识别用户身份和对应的会员卡类别,以及添加的多个相关利益主体,通过资金流向和参数的设置,可自动调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方案。本发明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根据识别出用户身份的不同和对应会员卡的类别的不同,并根据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承担主体的不同,当用户完成消费后,自动唤起第三方支付工具并计算出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本发明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根据识别出用户身份的不同和对应会员卡的类别的不同,并根据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承担主体的不同,当用户完成消费后,自动计算并扣减会员卡的卡内余额;本发明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根据识别出用户身份的不同和对应会员卡的类别的不同,并根据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承担主体的不同,当用户完成消费并支付电子现金后,自动计算出各相关利益主体实际收益,并分账至各自对应账户。

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为:

1、在本实施例中,通过会员卡与移动智能终端账号的绑定,会员无需携带会员卡,也不会有丢失会员卡的担忧;

2、在本实施例中,既保证了商户的实际营收利益,又保障了会员本人的正常优惠使用;

3、在本实施例中,会员通过亲情号设定,可以在亲人间共享会员卡优惠,免除了亲人间取卡还卡时间空间上的不便,也为商户扩大顾客群体提供了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实施例2

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包括配置给会员的电子会员卡,另外还包括有配置给包括会员在内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以及提供给商户的商户系统和第一二维码;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与所述商户系统相通信连接;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包括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

所述商户系统中包括商户名录、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现金流向判定模块。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为智能手机、pda、笔记本电脑或掌上电脑。

所述商户系统包括服务器或pc机,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与服务器或pc机相通信连接;所述服务器或pc机中包括商户名录、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现金流向判定模块;所述服务器也能够为独立于所述商户系统之外的中间服务器;所述商户系统还可以包括提供给商户的移动智能终端,所述提供给商户的移动智能终端与所述服务器或pc机相通信连接。

所述会员卡包括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预存折扣型会员卡和预存充值型会员卡这三种类型的会员卡。所述会员卡为电子会员卡。

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在商户为会员办理会员卡时,通过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在商户系统中设定该会员卡的类型以及针对该会员卡的优惠方案,并自动生成该会员卡的卡号和与该卡号相对应的作为唯一识别码的第二二维码,会员用其所配置的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该第二二维码后,该移动智能终端和商户系统的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生成模块就自动绑定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由此商户系统和配置给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中就实现了自动生成该会员卡信息,以此还能够生成消费明细等内容。

步骤2:在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绑定后,会员可以通过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在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下添加作为亲情人员的用户的亲情号和作为朋友的用户的朋友号,另外把所述亲情号和朋友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和该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相绑定的电子会员卡的卡号相关联,并可以在朋友圈里推介会员卡或商户信息,所述亲情号和朋友号分别为作为亲情人员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作为朋友的用户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在所述步骤2中所述当用户使用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并输入会员卡的卡号时,就把该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会员卡的卡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就根据接收到的会员卡的卡号所绑定的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会员卡的卡号所关联的亲情号和朋友号来自动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若该用户未被识别出来,也就是该用户不存在于所述商户系统中时,若该用户输入会员卡的卡号存在于所述商户系统中,或者由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默认配置,这样该用户的移动终端账号就能够由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作为朋友号自动添加到所述商户系统中并与该会员卡的卡号相关联。

而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在保障会员本人享受优惠的同时,达到共享该会员卡的目的。另外现有的会员卡消费时,只涉及到作为会员的会员、商户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所述第三方支付公司包括银行、银联、微信或者支付宝等。不能满足会员向朋友圈推介的要求,而本发明还可以通过添加多个相关利益主体,如:会员本人或会员添加的的亲情号、商户、第三方支付公司、朋友、业务员、平台服务商,能够满足会员向朋友圈推介的要求。当用户使用其所配置的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并输入会员卡的卡号时,就把该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会员卡的卡号传送到商户系统中,会员身份及会员卡类型识别模块就根据接收到的会员卡的卡号所绑定的会员的移动智能终端账户和该会员卡的卡号所关联的亲情号和朋友号来自动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并识别出该会员卡的类型,也就是识别出该会员卡属于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或预存充值型会员卡。而相比较之下,现有会员卡使用时须持有实体卡,当用户刷卡时,由商户收银系统对会员卡号进行识别,而本发明把会员卡的卡号与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绑定,如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手机号等平台账户,当用户扫描商户的第一二维码时,由商户系统自动识别,用户在消费时无需携带实体会员卡,也无丢失会员卡的担忧。另外现有会员卡系统无法自动识别持卡人身份,只能实现如下方式: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持卡人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向商户支付现金。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持卡人无需支付现金,商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直接扣减卡内余额。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持卡人无需支付现金,商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直接扣减卡内余额。

而至于持卡人是会员本人,还是其朋友,目前的商户系统无法自动加以识别。本发明通过把会员卡的卡号与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绑定,如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手机号等平台账户。用户扫描第一二维码时,商户系统就能自动识别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对应的用户,还是朋友号对应的朋友。

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的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3:在步骤2中识别出该用户是会员本人、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或者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并识别出该会员卡的类型后,当用户需要支付现金时,自动调整该现金的流向,具体调整该现金的流向的方式如下: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用户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把支付的电子现金流向商户的账户;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若用户是会员本人或亲情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无需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若用户是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调整后的折扣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该电子现金流向会员的银行卡,同时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约定折扣来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若用户是会员本人或亲情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无需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若用户是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该用户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按调整后的折扣使用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微信支付软件、银行或银联支付软件、支付宝软件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软件来支付电子现金,该电子现金流向会员的银行卡,同时商户通过商户系统中的现金流向判定模块以消费金额为基数来自动扣减会员卡内的余额;

另外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用户支付的电子现金到达商户的账户后,无需再次创建子账户;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或预存充值型会员卡,用户需要支付电子现金时,该电子现金到达该会员的银行卡,则商户名录下会员卡子账户自动生成模块在所述商户名录下自动创建子账户与该会员卡的银行卡对应。这样就实现了优惠分配方案的灵活调整,相比于现有技术的方案使得现有会员卡结算系统只能按照约定的优惠折扣进行结算,不能因会员身份不同而自动调整优惠分配方案,使得分配方案形式单一;而本发明通过自动识别用户身份和对应的会员卡类别,以及添加的多个相关利益主体,通过资金流向和参数的设置,可自动调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方案。本发明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根据识别出用户身份的不同和对应会员卡的类别的不同,并根据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承担主体的不同,当用户完成消费后,自动唤起第三方支付工具并计算出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本发明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根据识别出用户身份的不同和对应会员卡的类别的不同,并根据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承担主体的不同,当用户完成消费后,自动计算并扣减会员卡的卡内余额;本发明的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根据识别出用户身份的不同和对应会员卡的类别的不同,并根据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承担主体的不同,当用户完成消费并支付现金后,自动计算出各相关利益主体实际收益,并分账至各自对应账户。

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能够设定利益主体,所述利益主体包括会员本人、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商户、第三方支付公司、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业务员和平台服务商;针对所述利益主体的利益计算方法如下:

1.所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官方公布费率,该费用的承担主体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设定为商户、用户或其他相关利益方,其中商户和用户作为承担主体的所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费用的计算方式为:

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用户实际支付现金数×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2.确定商户折扣的方法如下: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商户折扣为约定折扣;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商户折扣为约定折扣;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商户折扣计算为:用户预存现金数÷(用户预存现金数+商户赠送充值数),或换算为:用户预存现金数÷商户实际充值总数;

3.计算商户营收或会员本金的方法如下:

商户营收或会员本金=消费金额×商户折扣;

4.计算可再分配基数的方法如下:

(1)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可再分配基数=0;

(2)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可再分配基数=消费金额×(1-商户折扣);

.5.设定利益主体在可再分配基数中的比例的方法如下:

所述各利益主体比例合计等于100%;

6.计算利益主体在可再分配基数中的再分配应得收益的方法如下:

会员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会员比例;

商户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商户比例;

业务员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业务员比例;

平台商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平台商比例;

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可再分配基数×用户比例;

7.计算利益主体再分配实际收益的方法如下:

(1)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会员再分配实际收益=会员再分配应得收益;

商户再分配实际收益=商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业务员再分配实际收益=业务员再分配应得收益;

平台商再分配实际收益=平台商再分配应得收益;

(2)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会员实际收益=会员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商户实际收益=商户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业务员实际收益=业务员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平台商实际收益=平台商应得收益×(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所述利益主体的实际收益不包括提现或转账另外产生的费用扣减;

8.计算用户应支付现金数基数的方法如下:

(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商户折扣;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无需支付现金;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朋友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无需支付现金;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消费金额-用户再分配应得收益;

9.计算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的方法如下:

(1)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2)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用户实际应支付现金数=用户应支付现金基数;

10.计算商户会员卡余额扣减的方法如下:

(1)在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无需扣减卡内余额。

(2)在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

a、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商户折扣;

b、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商户折扣×(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3)在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

a、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用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数;

b、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用由商户承担的条件下:

商户会员卡扣减数=消费金额×(1-第三方支付公司费率);

11.计算用户实际折扣的方法如下:

a、当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实际折扣=商户折扣;

b、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用户实际折扣=用户实际支付现金数÷消费金额。

具体引入对应的例子对针对所述利益主体的利益计算方法作进一步的说明:

以下应用例子中,参数作以下设定:

用户扫描第一二维码,并输入会员卡的卡号和消费金额后:

例子1:当会员卡为无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设定该第三方支付费用由商户承担;

①当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判断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②当用户为朋友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例子2:当会员卡为预存折扣型会员卡时,设定该第三方支付费用由用户承担;

①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判断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②当用户为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

例子3:当会员卡为预存充值型会员卡时,设定该第三方支付费用由用户承担;

①当基于移动互联网共享会员卡的支付系统判断用户为会员本人或会员设定的亲情号所对应的用户时:

②当用户为朋友号对应的用户时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账户为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或者手机号这样的平台账户,借助会员卡的卡号与移动智能终端账户绑定,在扫描第一二维码时,由商户系统自动识别。用户无需携带实体会员卡,也无丢失会员卡的担忧。

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为:

1、在本实施例中,通过会员卡与移动智能终端账号的绑定,会员无需携带会员卡,也不会有丢失会员卡的担忧;

2、在本实施例中,既保证了商户的实际营收利益,又保障了会员本人的正常优惠使用;

3、在本实施例中,会员通过亲情号设定,可以在亲人间共享会员卡优惠,免除了亲人间取卡还卡时间空间上的不便,也为商户扩大顾客群体提供了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4、在本实施例中,会员通过朋友圈推介,不仅可以为商户带来更多的顾客,还可以回收本金,降低会员卡门槛。创造性地同时实现了商户、会员、用户、业务员、平台商,第三方支付公司等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互利共赢。

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与所述商户系统相通信连而接进行通讯的方式往往通过两种模式来实现:

1.经由一对一的模式实现单对单模式通信。在通信期间,移动智能终端的数量往往不少,移动智能终端收取商户系统的信息常常须得按序列等待,信息的及时性传送不能确保。

2.经由群发的模式进行单对多通信。通信期间,商户系统能够信息传递到若干移动智能终端,这样遗失掉信息的概率很大,常常出现信息遗失的问题。商户系统与移动智能终端的通信模式不能达到通信及时与正确的性能。

而所述商户系统用来接受连接与移动智能终端进行通讯的方式如下:

步骤1-1:所述商户系统与移动智能终端通过互联网实现通信连接,商户系统与设置在互联网中的pc机构建基于握手协议的通信连接,pc机与多个移动智能终端构建基于握手协议的通信连接;

步骤1-2:商户系统从若干移动智能终端里挑出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用作通信目的,将待通信的信息与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的信息传送至pc机;商户系统首先从多个移动智能终端中选出作为目的方移动智能终端作为通信目的方,然后商户系统向pc机发出通信请求,等接到确定的响应后,构造信息的暂存空间,把信息凭借基于握手协议的通信方式传递至pc机;pc机对商户系统所传信息执行正确性校验,确定正确后,商户系统朝pc机传递通信无误的指令信息;

步骤1-3:如果作为目的方移动智能终端的个数不小于第一临界数目或信息容量不小于第二临界数目,就转到步骤1-4执行,也就是使用群发模式;如果作为目的方移动智能终端数量不大于第一临界数目或信息容量不大于第二临界数目,就转到步骤1-7中执行,也就是使用一对一通信模式;

一对一通信模式实现的是一个商户系统单独和一个移动智能终端的通信,信息正确性佳,于移动智能终端个数不多或信息容量量不大期间使用一对一通信模式而暂存等待周期短。群发模式实现的是一个商户系统和若干移动智能终端的通信,同步输送,输送速度快,于移动智能终端个数不少或信息容量不小的期间就更佳的实现了及时性,但是广播产生致的信息正确性缺陷在下面的方式中经由再次传递模式来解决。第一临界数目和第二临界数目为测量数目,可依赖测量数据来灵活配置。

步骤1-4:pc机把得到的信息划成若干第一信息帧,把信息帧处理为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后群发传输到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

信息经由群发基于无握手协议的模式对互联网中的全体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群发,仅仅群发互联网中的全体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才可以从网络适配器朝上一级传送信息;

而于传输信息前,移动智能终端须获知通信的基本信息,包括信息容量、信息可读可写的权限、信息的名称、信息存储的指针、群发的目的地址、群发的识别码,其能够分成若干次从pc机送出,也能够一次送出;移动智能终端接到上述信息后顺序实现信息构建、权限核对、指针核对、名称核对这样的操作,以此实现pc机与移动智能终端并发操作;

pc机将全部信息按照暂存空间容量被划分为若干此写进空间,对于各个暂存空间内的信息按照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信息部分的容量被顺序封装,针对各个已组装的基于无握手协议信息帧使用群发的模式传递至发已知互联网中的全体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中;

步骤1-5: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对接到的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实行是否遗失信息的校验,且把遗失的信息传输至pc机;pc机由此获得遗失信息的个数,如果遗失信息的个数不小于第三临界数目,就转到步骤1-4中继续群发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如果遗失信息的个数不大于第三临界数目,这样pc机各自面对带有遗失信息的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把遗失信息相应的信息重新按照基于握手协议的一对一模式传输到相应的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

移动智能终端可持续地接到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并对信息帧实行遗失信息的校验遗失信息检测处理。移动智能终端时刻检测接收到的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状态,把基于无握手协议信息帧中包含的信息内容写入用于接收的暂存空间,且刷新用于接收的暂存空间;伴着用于传输的暂存的信息传输结束,接收端需要实时检查到暂存空间的哪些信息未刷新,也就是哪个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在该轮暂存空间对暂存空间的传送期间内遗失了,由此构建己身的信息遗失暂存空间。

第三临界数目为测量数目,可依赖测量数据来灵活配置。

pc机会在一个暂存空间内的信息通信完成后依次查询各个第三智能终端

的接收状况并依据须再次传输的重发遗失信息。移动智能终端把遗失的信息传递至pc机。pc机把遗失信息相应的信息帧再次依赖一对一通信模式传递至移动智能终端。对于遗失的信息,就使用用一对一通信模式,以此防止群发产生的信息不正确的缺陷。

步骤1-6:移动智能终端校验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如果校验没问题,就终止,如果校验存在问题,这样移动智能终端就响应pc机的出错的信息帧的信息,pc机将出错的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再次依赖基于握手协议的一对一通信模式传递至该移动智能终端;

在确定全部移动智能终端均没有无遗失信息的条件下,传递方传输检验码请求每个目的方检验暂存空间内的信息;检验没有问题的条件下传递方获取且传送其它的残余信息,直到信息全部传送,检验有问题期间,就把出错信息相应的信息帧再次依照基于握手协议的一对一通信模式传递至作为目的方的移动智能终端;

步骤1-7:pc机把得到的信息依照基于握手协议的一对一通信模式传递至各个移动智能终端,由此终止操作。

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为:

一对一通信模式实现的是一个商户系统单独和一个移动智能终端的通信,信息正确性佳,于移动智能终端个数不多或信息容量量不大期间使用一对一通信模式而暂存等待周期短。群发模式实现的是一个商户系统和若干移动智能终端的通信,同步输送,输送速度快,于移动智能终端个数不少或信息容量不小的期间就更佳的实现了及时性,但是广播产生致的信息正确性缺陷在下面的方式中经由再次传递模式来解决。第一临界数目和第二临界数目为测量数目,可依赖测量数据来灵活配置。移动智能终端可持续地接到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并对信息帧实行遗失信息的校验遗失信息检测处理。移动智能终端时刻检测接收到的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状态,把基于无握手协议信息帧中包含的信息内容写入用于接收的暂存空间,且刷新用于接收的暂存空间;伴着用于传输的暂存的信息传输结束,接收端需要实时检查到暂存空间的哪些信息未刷新,也就是哪个基于无握手协议的信息帧在该轮暂存空间对暂存空间的传送期间内遗失了,由此构建己身的信息遗失暂存空间pc机会在一个暂存空间内的信息通信完成后依次查询各个第三智能终端的接收状况并依据须再次传输的重发遗失信息。移动智能终端把遗失的信息传递至pc机。pc机把遗失信息相应的信息帧再次依赖一对一通信模式传递至移动智能终端。对于遗失的信息,就使用用一对一通信模式,以此防止群发产生的信息不正确的缺陷。

以上以附图说明的方式对本发明作了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公开不限于以上描述的实施例,在不偏离本发明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变化、改变和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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