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量刑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3447389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量刑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计算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量刑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刑罚量刑出现失衡或偏差仍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刑事犯罪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法律的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性,即当需要对新产生的犯罪现象进行裁定时,要从刑法典中获取依据,这就要求在这之前先对刑法典进行修订。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适应有效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实践需要,立法机关对先后对刑法进行了十次修正,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9部刑法修正案。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对刑法条文的理解存在着个体差异,因此,导致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存在有量刑偏差。

不同法院之间容易出现量刑偏差,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或合议庭之间也会出现量刑偏差;从时间上来说,同一法院不同时期的量刑也会出现较大差异。通过调研发现,量刑偏差在我国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立法原因:第一,刑法对量刑缺乏严格具体的要求;第二,刑法中大量模糊语言的存在,使法官难以正确理解和适用;第三,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过于宽泛,造成适用上的不平衡。2)历史原因:受历史上左倾思潮的影响,在司法中形成的重刑主义长期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影响着相当一部分法官的量刑思维。3)学术原因: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定罪轻量刑的片面倾向,使理论上未能给法官提供实现量刑均衡的科学方法。4)主体原因:相当一部分法官认为量刑只要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就行,他们比较注重量刑的合法性,而忽视量刑的合理性;另外,法官对案件或量刑情节认识的个体差异也会造成对量刑结果的影响。5)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受到各个方面不同程度的干扰,包括各种行政或党政机关的干预,其中还掺杂着各种社会舆论的影响,这些都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量刑。

在实现本发明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目前关于量刑过程中过于主观,没有参考标准,容易导致量刑容易出现偏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量刑方法和装置,以避免量刑出现偏差。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量刑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所述量刑请求指令包括: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

根据所述罪类、所述罪名和所述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

将确定的所述主刑和附加刑作为罪行的量刑结果展示给用户。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根据所述罪类、所述罪名和所述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包括:

从预设的基础情节表中查询出用户确定的情节对应的刑格,所述基础情节表包括:罪类、罪名、情节、刑格、起刑点以及罚金范围的对应关系;

当用户确定有一个情节时,将用户确定的情节对应的刑格作为主刑格,并将用户确定情节的起刑点作为最终起刑点;

当用户确定有多个情节时,获取用户确定的多个情节对应的刑格中的最高刑格作为主刑格;

将用户确定的多个情节中符合主刑格的情节的起刑点进行累加,得到累加结果;当累加结果大于所述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时,将所述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作为最终起刑点;

当累加结果小于等于所述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时,将各情节对应的刑格累加后的结果作为最终起刑点;

当用户确定的情节的起刑点为0时,通过以下计算公式(1)确定起刑点:

起刑点=刑格下限值*0.8+刑格上限值*0.2(1)

对最终起刑点进行修订,得到基准刑;

对基准刑进行调整,得到罪行的刑期;

根据得到的刑期确定罪行的主刑;

确定附加刑中的罚金数量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对起刑点进行修订,得到基准刑,包括:

获取与所述情节对应的数量情节增加表和事实情节增加表,并将所述数量情节增加表和所述事实情节增加表展示给用户,使得用户从所述数量情节增加表中选择出罪行的数量情节,并从事实情节增加表中选择出罪行的事实情节;

从预设的数量增加情节与起刑点修订值的对应关系表中确定出与用户选择的数量增加情节对应的第一起刑点修订值;

从预设的事实增加情节与起刑点修订值的对应关系表中确定出与用户选择的事实增加情节对应的第二起刑点修订值;

根据确定出的第一起刑点修订值和第二起刑点修订值,对所述起刑点进行修订,得到基准刑。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对基准刑进行调整,得到罪行的刑期,包括:

从预设的浮动表中获取上述罪名对应的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个罪浮动指标列表,将上述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上述个罪浮动指标列表展示给用户,使得用户从总则浮动指标列表中选择与罪行相关的总则浮动指标,并从个罪浮动指标列表中选择与罪行相关的个罪浮动指标,其中,上述总则浮动指标,包括:犯罪停止形态法律情节、共同犯罪法律情节、排除犯罪事由过当法律情节、以及责任能力法律情节;个罪浮动指标,包括:罪前表现法律情节、罪后表现法律情节、以及其他法律情节;所述浮动表包括:总则浮动指标和个罪浮动指标中的各法律情节与浮动原则的对应关系,所述浮动原则,包括:从重原则、从轻原则、减轻原则和免除原则;

根据总则浮动指标和个罪浮动指标中的各法律情节与浮动原则的对应关系,确定用户所选的总则浮动指标和/或者个罪浮动指标对应的浮动原则;

根据用户所选的总则浮动指标对应的浮动原则对应的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得到总则基础刑,并根据用户所选的个罪浮动指标对应的浮动原则对总则基础刑进行调整,得到罪行的刑期。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根据得到的刑期确定罪行的主刑,包括:

若所述刑期大于等于312,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死刑;

若所述刑期大于180且小于312,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无期徒刑;

若所述刑期大于等于6且小于等于180,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有期徒刑;

若所述刑期大于等于1且小于6,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拘役;

若所述刑期大于等于0.3且小于1,则确定主刑为管制,并通过以下公式2确定管制期限:

管制期限=(起刑点-0.2)*30(2)

若所述刑期小于0.3,则确定主刑为免除处罚。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确定附加刑中的罚金数量,包括:

从预设的罪名表中获取用户所选罪名的描述信息;

判断用户所选罪名的描述信息中是否具有“单处罚金”或者“并处罚金”字段;

判断用户是否选择具有免除原则或者减轻原则的总则浮动指标或者具有免除原则或者减轻原则的个罪浮动指标;

若确定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具有“单处罚金”字段、刑期在最低刑格的下限以下、且浮动表中该罪名的法律情节中没有免除原则,则按照以下公式(3)确定罚金数量pdg:

pdg=(p2-p1)*(xjz-a)/(b-a)+p1(3)

若确定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具有“并处罚金”字段、浮动表中该罪名的法律情节中包含有减轻原则、且刑期在主刑格之下,则按照以下公式(4)确定罚金数量pdg:

pdg=[(p2–p1)*(xdg-a)/(b-a)+p1]*xdg/xqd(4)

若确定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具有“并处罚金”字段且刑期在主刑格之内时,按照以下公式(5)确定罚金数量pdg:

pdg=(p2-p1)*(xdg-a)/(b-a)+p1(5)

其中,p1表示情节处罚金额上限,p2表示情节处罚金额下限,xjz表示基准刑,a表示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b表示主刑格的刑格下限值,xdg表示主刑的刑期,xqd表示起刑点。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确定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包括: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180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68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68且罪名为“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之一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44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44且罪名为“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之一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20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20且罪名为“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之一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96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48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0.3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将管制期限确定为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当主刑的刑期小于0.3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含有“剥夺政治权”的字段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用户触发新增罪名指令时,对已经量刑的罪行的罪名和量刑结果进行存储,并获取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

根据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进行处理,得到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量刑结果;

当具有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时,监测用户触发的数罪并罚量刑指令,所述数罪并罚量刑指令包括用户确定需要进行数罪并罚的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

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进行处理,得到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八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进行处理,得到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包括:

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有量刑结果的主刑为死刑时,将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确定为死刑;

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有量刑结果的主刑为无期徒刑时,将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确定为无期徒刑;

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有期徒刑时,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第一刑期总和;

在第一刑期总和小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6)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一刑期总和*0.3(6)

当计算得到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240时,第一并罚量刑期限为240;

在第一刑期总和大于等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7)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6+第一刑期总和*0.4(7)

在计算得到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00时,将第一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00;

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时,将有期徒刑的主刑的期限与拘役的主刑的期限相加,得到第二刑期总和;

在第二刑期总和小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8)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二刑期总和*0.3(8)

在计算得到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240时,第二并罚量刑期限为240;

在第二刑期总和大于等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9)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6+第二刑期总和*0.4(9)

在计算得到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00时,将第二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00;

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包括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时,对多个罪行中量刑结果为有期徒刑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有期徒刑刑期总和,对多个罪行中量刑结果为拘役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拘役刑期总和,并对多个罪行中量刑结果为管制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管制刑期总和;

通过以下公式(10)计算有期徒刑的第三并罚量刑期限:

第三并罚量刑期限=多个有期徒刑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有期徒刑刑期总和*0.3(10)

在计算得到的第三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240时,将第三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240;

通过以下公式(11)计算拘役的第四并罚量刑期限:

第四并罚量刑期限=多个拘役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拘役刑期总和*0.3(11)

在计算得到的第四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12时,将第四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12;

通过以下公式(12)计算管制的第五并罚量刑期限:

第五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管制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管制刑期总和*0.3(12)

在计算得到的第五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6时,将第五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6;

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拘役时,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第三刑期总和;

通过以下公式(13)计算拘役的第六并罚量刑期限:

第六并罚量刑期限=多个拘役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三刑期总和*0.3(13)

在计算得到的第六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12时,将第六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12;

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管制时,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第四刑期总和;

通过以下公式(14)计算拘役的第七并罚量刑期限:

第七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管制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四刑期总和*0.3(14)

在计算得到的第七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6时,将第七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6;

分别获取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各量刑结果的附加刑,对获取到的附加刑中的罚金数量进行累加,得到并罚罚金数量,对获取到的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并罚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从而得到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量刑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所述量刑请求指令包括: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

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罪类、所述罪名和所述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

展示模块,用于将确定的所述主刑和附加刑作为罪行的量刑结果展示给用户。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量刑方法和量刑装置,通过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中包括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与相关技术中只能人为主观进行量刑相比,使得量刑的过程尽量客观,避免同案不同判,使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不仅适用于人民法院刑罚量刑,实现量刑平衡、均衡和杜绝量刑偏差,也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民公安侦查和办案以及律师、法律研究所、法律院校学生学习和应用,应用简单广泛。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1所提供的一种量刑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1所提供的一种量刑方法的应用场景中,服务器终端的具体结构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1所提供的一种量刑方法的流程图;

图4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2所提供的一种量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目前,不同法院之间容易出现量刑偏差,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或合议庭之间也会出现量刑偏差;从时间上来说,同一法院不同时期的量刑也会出现较大差异。通过调研发现,量刑偏差在我国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立法原因:第一,刑法对量刑缺乏严格具体的要求;第二,刑法中大量模糊语言的存在,使法官难以正确理解和适用;第三,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过于宽泛,造成适用上的不平衡。2)历史原因:受历史上左倾思潮的影响,在司法中形成的重刑主义长期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影响着相当一部分法官的量刑思维。3)学术原因: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定罪轻量刑的片面倾向,使理论上未能给法官提供实现量刑均衡的科学方法。4)主体原因:相当一部分法官认为量刑只要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就行,他们比较注重量刑的合法性,而忽视量刑的合理性;另外,法官对案件或量刑情节认识的个体差异也会造成对量刑结果的影响。5)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受到各个方面不同程度的干扰,包括各种行政或党政机关的干预,其中还掺杂着各种社会舆论的影响,这些都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量刑。目前关于量刑过程中过于主观,没有参考标准,容易导致量刑容易出现偏差。基于此,本申请提供的一种量刑方法和装置。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出一种量刑方法,参见图1所示的量刑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本方法的执行主体是一种量刑规范系统,包括数据库系统100和与数据库系统连接的服务器终端112。

上述服务器终端,用于获取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并从数据库系统中获取量刑规范数据和量刑算法,对量刑请求指令中描述的罪行进行量刑。

上述数据库系统100包括:量刑数据库102,用于储存量刑规范基础数据,包含刑法所有条目、罪名类别、罪名信息、加减刑数据以及量刑细则数据;算法数据库104,用于储存量刑算法数据的数据库,包含个罪基准刑、总则基础刑、罪后浮动刑以及宣告刑的换算算法数据,算法数据库是量刑规范的核心;案例数据库106,用于储存量刑规范案例数据,包含宣告刑案例以及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数据库108,用于储存我国建国以来至今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这是本量刑规范系统进行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量刑规范化细则数据库110,用于储存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以及全国各省、市、地区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细则,这是本量刑规范系统各种算法的实施依据。

上述量刑数据库102、上述算法数据库104、上述案例数据库106、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数据库108、以及量刑规范化细则数据库110均与服务器终端112连接。

上述量刑数据库102和上述算法数据库104,用于在服务器终端112进行量刑处理过程中,向服务器终端112提供量刑分析数据和量刑算法;上述案例数据库106,用于对服务器终端112得到的量刑结果进行存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数据库108、以及量刑规范化细则数据库,用于在服务器终端112获取到用户触发的查询指令时,向服务器终端112返回用户想要查询的内容,使得服务器终端112将查询到的内容向用户展示出来。

图2示出了一种可应用于本实施例中的服务器终端的结构框图。如图2所示,服务器终端200包括:存储器201、处理器202以及网络模块203。

存储器201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模块,如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量刑方法及装置对应的程序指令/模块,处理器202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201内的软件程序以及模块,从而执行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本实施例中的量刑方法。存储器201可包括高速随机存储器,还可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如一个或者多个磁性存储装置、闪存、或者其他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进一步地,上述软件程序以及模块还可包括:操作系统221以及服务模块222。其中操作系统221,例如可为linux、android、unix、windows,其可包括各种用于管理系统任务(例如内存管理、存储设备控制、电源管理等)的软件组件和/或驱动,并可与各种硬件或软件组件相互通讯,从而提供其他软件组件的运行环境。服务模块222运行在操作系统221的基础上,并通过操作系统221的网络服务监听来自网络的请求,根据请求完成相应的数据处理,并返回处理结果给客户端。也就是说,服务模块222用于向客户端提供网络服务。

网络模块203用于接收以及发送网络信号。上述网络信号可包括无线信号或者有线信号。

可以理解,图2所示的结构仅为示意,服务器终端200还可包括比图2中所示更多或者更少的组件,或者具有与图2所示不同的配置。图2中所示的各组件可以采用硬件、软件或其组合实现。另外,本实施例中的服务器终端还可以包括多个具体不同功能的服务器。

用户可根据客户端上预装的量刑软件进行量刑处理操作或查询。

可查询的内容包括:量刑规范化细则、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刑事量刑软件、量刑案例及典型案例。

具体地,上述量刑规范化细则,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内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制定的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

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集建国以来至今发布的现行有效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电子化形式供软件使用者参考、使用、引用。

上述量刑案例,包括:量刑案例存储本软件系统量刑的结果。

上述典型案例,包括:典型案例储存全国典型案例,包含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法院公布的六万多例刑事案例。

在本实施例中,刑期的单位为月,在后续的描述中不再赘述。

参见图3所示的量刑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提出的量刑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300、获取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上述量刑请求指令包括: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

在上述步骤300中,用户在与服务器终端进行通信的客户端上触发量刑请求指令,客户端会检测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并在用户触发量刑请求指令时,将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传输到服务器终端进行量刑处理。

用户触发量刑请求指令的过程包括:用户打开客户端上安装的量刑软件,量刑软件会把预设的罪类表展示给用户,使得用户确定需要量刑的罪行的罪类,当获取到用户选择需要量刑的罪类后,将用户选择的罪类相关的罪名表显示给用户,使得用户确定需要量刑的罪名,并在用户选择罪名后,将用户选择罪名相关的情节表展示给用户,获取用户选择的情节,并根据用户确定的罪类、罪名和情节生成量刑请求指令。

上述罪名表和上述情节表都是预设在量刑软件中的。

上述罪名表,包括罪名和罪名的说明。其中,罪名的说明,在本实施例中也称为罪名表说明。

步骤302、根据上述罪类、上述罪名和上述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

具体地,上述步骤302具体包括以下步骤(2)至步骤(12):

(2)从预设的基础情节表中查询出用户确定的情节对应的刑格,上述基础情节表包括:罪类、罪名、情节、刑格、起刑点以及罚金范围的对应关系;

(3)当用户确定有一个情节时,将用户确定的情节对应的刑格作为主刑格,并将用户确定情节的起刑点作为最终起刑点;

(4)当用户确定有多个情节时,获取用户确定的多个情节对应的刑格中的最高刑格作为主刑格;

(5)将用户确定的多个情节中符合主刑格的情节的起刑点进行累加,得到累加结果;

(6)当累加结果大于上述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时,将上述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作为最终起刑点;

(7)当累加结果小于等于上述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时,将累加结果作为起刑点;

(8)当用户确定的情节在基础情节表中对应的起刑点的值为0时,通过以下计算公式(1)确定起刑点:

起刑点=刑格下限值*0.8+刑格上限值*0.2(1);

(9)对最终起刑点进行修订,得到基准刑;

(10)对基准刑进行调整,得到罪行的刑期;

(11)根据得到的刑期确定罪行的主刑;

(12)确定附加刑中的罚金数量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在上述步骤(3)中,刑格(量刑格),是指在适用刑罚、刑期的时候,每一个刑种(即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都有一个量刑幅度(就是量刑范围),我们将量刑幅度中可以取得的最小值称为刑格下限值,将量刑幅度中可以取得的最大值称为刑格上限值。

在基础情节表中可能存在多个刑格的情形,该多个刑格的情形包括:最低刑格、中间刑格、以及最高刑格。最低刑格、中间刑格、以及最高刑格均包含不同的量刑幅度。

起刑点,即为判刑的最低限度,对于各种犯罪的起刑点刑法中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依据犯罪情节的不同而确定。起刑点与刑格的关系,起刑点一定要在刑格上限与刑格下限的范围内。如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起刑点应当在三年(36个月)至十年(120个月)之间,选择起刑情节表中的情节如强奸妇女1人的,起刑点为4年有期徒刑(48个月)。

在上述步骤(8)中,用户确定的情节的起刑点在基础情节表中的值为0时,说明在目前的量刑规定中,没有对当前用户确定的情节进行规定,而对于这种情况,在上述算法数据库中设置公式(1),迅速确定该量刑的罪行情节的起刑点,避免量刑偏差。

在上述步骤(9)中,基准刑,是指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法律情节的前提下(这里是说基准刑不包含总则浮动和个罪浮动指标的刑罚),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期限。

基准刑与起刑点的关系是:基准刑是通过事实增加情节与数量增加情节对起刑点进行修正后的结果。

上述步骤(9)具体包括以下具体步骤(9.1)至步骤(9.4):

(9.1)获取与上述情节对应的数量情节增加表和事实情节增加表,并将上述数量情节增加表和上述事实情节增加表展示给用户,使得用户从上述数量情节增加表中选择出罪行的数量增加情节,并从事实情节增加表中选择出罪行的事实增加情节;

(9.2)从预设的数量增加情节与起刑点修订值的对应关系表中确定出与用户选择的数量增加情节对应的第一起刑点修订值;

(9.3)从预设的事实增加情节与起刑点修订值的对应关系表中确定出与用户选择的事实增加情节对应的第二起刑点修订值;

(9.4)根据确定出的第一起刑点修订值和第二起刑点修订值,对上述起刑点进行修订,得到基准刑。

在上述步骤(9.4)中,对上述起刑点进行修订后,若修订后的起刑点低于主刑格的刑格下限值时,将主刑格的刑格下限值确定为基准刑;若修订后的起刑点高于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时,将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确定为基准刑。

通过以上步骤(9.1)至步骤(9.4)的描述可以看出,将数量情节与事实情节分离操作,从而让用户更明白增加数量和增加事实对起刑点的增加原则,而且将刑格作用于数量与事实操作中,即每增加一个数量情节或每增加一个事实情节时都要与刑格进行比对,从而将基准刑限定在刑格范围之内,不允许基准刑超出刑格范围,使得量刑结果更加准确。

具体地,上述步骤(10)包括以下步骤(10.1)至步骤(10.3):

(10.1)从预设的浮动表中获取上述罪名对应的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个罪浮动指标列表,将上述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上述个罪浮动指标列表展示给用户,使得用户从总则浮动指标列表中选择与罪行相关的总则浮动指标,并从个罪浮动指标列表中选择与罪行相关的个罪浮动指标,其中,上述总则浮动指标,包括:犯罪停止形态法律情节、共同犯罪法律情节、排除犯罪事由过当法律情节、以及责任能力法律情节;个罪浮动指标,包括:罪前表现法律情节、罪后表现法律情节、以及其他法律情节;上述浮动表包括:总则浮动指标和个罪浮动指标中的各法律情节与浮动原则的对应关系,上述浮动原则,包括:从重原则、从轻原则、减轻原则和免除原则;

(10.2)根据总则浮动指标和个罪浮动指标中的各法律情节与浮动原则的对应关系,确定用户所选的总则浮动指标和/或者个罪浮动指标对应的浮动原则;

(10.3)根据用户所选的总则浮动指标对应的浮动原则对应的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得到总则基础刑,并根据用户所选的个罪浮动指标对应的浮动原则对总则基础刑进行调整,得到罪行的刑期(个罪宣告刑)。

在上述步骤(10.1)中,浮动表中的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个罪浮动指标列表中记载的不同法律情节对应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的从重原则、从轻原则、减轻原则和免除原则。

上述浮动表中还包括:各罪名和相关总则浮动指标以及个罪浮动指标的对应关系。通过浮动表中罪名和相关总则浮动指标以及个罪浮动指标的对应关系,服务器终端可以将与用户选择的罪名相关的总则浮动指标形成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并将与用户选择的罪名相关的个罪浮动指标形成个罪浮动指标列表;然后将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个罪浮动指标列表返回给用户使用的量刑软件,通过量刑软件将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上述个罪浮动指标列表展示给用户。

为了便于服务器终端处理,上述浮动原则,包括:对从重原则、从轻原则、减轻原则和免除原则的描述信息以及预设的从重原则、从轻原则、减轻原则和免除原则分别对刑期进行调整的百分数。

在刑法中,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是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刑期的,其中,从重是指在刑格范围增加刑期;从轻是指在刑格范围减少刑期;减轻是指把刑期减到主刑格的下限值以下;免除是指可以免除该罪行的刑事处罚。

通过以上步骤(10.1)至步骤(10.3)的描述可以看出,从预设的浮动表中获取上述罪名对应的总则浮动指标列表和个罪浮动指标列表,使得总则浮动指标与个罪浮动指标中的与用户确定的罪名不相关的错误指标选项被剔除,使用户在量刑过程中不会选择与罪名不相关的总则浮动指标和个罪浮动指标,使量刑规范系统的专业性更强,可用性更佳;而且,通过在总则浮动指标和个罪浮动指标内设置四项浮动原则:从重、从轻、减轻、免除,使得犯罪的刑罚更有法学的专业思维,排除了一些逻辑矛盾的因素,进一步增加量刑结果的准确率。

具体地,上述步骤(11)包括以下步骤(11.1)至步骤(11.6):

(11.1)若上述刑期大于等于312,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死刑;

(11.2)若上述刑期大于180且小于312,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无期徒刑;

(11.3)当上述刑期大于等于6且小于等于180,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有期徒刑,上述刑期为有期徒刑刑期;

(11.4)当上述刑期大于等于1且小于6,则确定罪行的主刑为拘役,上述刑期为拘役刑刑期;

(11.5)若上述刑期大于等于0.3且小于1,则确定主刑为管制,并通过以下公式(2)确定管制期限:

管制期限=(起刑点-0.2)*30(2);

(11.6)若上述刑期小于0.3,则确定主刑为免除处罚。

具体地,上述步骤(12)中确定附加刑中的罚金数量,包括以下步骤(12.1)至步骤(12.6):

(12.1)从预设的罪名表中获取用户所选罪名的描述信息;

(12.2)判断用户所选罪名的描述信息中是否具有“单处罚金”或者“并处罚金”字段;

(12.3)判断用户是否选择具有免除原则或者减轻原则的总则浮动指标或者具有免除原则或者减轻原则的个罪浮动指标;

(12.4)若确定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具有“单处罚金”字段、刑期在最低刑格的下限以下、且浮动表中该罪名的法律情节中没有免除原则,则按照以下公式(3)确定罚金数量pdg:

pdg=(p2-p1)*(xjz-a)/(b-a)+p1(3);

(12.5)若确定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具有“并处罚金”字段、浮动表中该罪名的法律情节中包含有减轻原则、且刑期在主刑格之下,则按照以下公式(4)确定罚金数量pdg:

pdg=[(p2–p1)*(xdg-a)/(b-a)+p1]*xdg/xqd(4);

(12.6)若确定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具有“并处罚金”字段且刑期在主刑格之内时,按照以下公式(5)确定罚金数量pdg:

pdg=(p2-p1)*(xdg-a)/(b-a)+p1(5);

其中,p1表示情节处罚金额上限,p2表示情节处罚金额下限,xjz表示基准刑,a表示主刑格的刑格上限值,b表示主刑格的刑格下限值,xdg表示主刑的刑期,xqd表示起刑点。

进一步地,上述步骤(12)中确定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包括以下步骤(13.1)至步骤(13.9):

(13.1)当主刑的刑期大于180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3.2)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68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68且罪名为“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之一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3.3)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44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44且罪名为“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之一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13.4)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20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20且罪名为“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之一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13.5)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96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13.6)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48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13.7)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1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13.8)当主刑的刑期大于等于0.3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时,将管制期限确定为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3.9)当主刑的刑期小于0.3且罪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用户所选罪名在罪名表中的描述信息中含有“剥夺政治权”的字段时,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当通过上述步骤(1)至步骤(12)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后,可以将确定的主刑和附加刑展示给用户。

步骤304、将确定的上述主刑和附加刑作为罪行的量刑结果展示给用户。

在上述步骤304中,服务器终端会将罪行的量刑结果返回到用户使用的量刑软件上,通过量刑软件将量刑结果展示给用户。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提供的量刑方法,通过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中包括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与相关技术中只能人为主观进行量刑相比,使得量刑的过程尽量客观,避免同案不同判,使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不仅适用于人民法院刑罚量刑,实现量刑平衡、均衡和杜绝量刑偏差,也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民公安侦查和办案以及律师、法律研究所、法律院校学生进行学习和应用,应用简单广泛。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提出的量刑方法,还可以进行以下流程,以对用户输入的不同罪行进行量刑。本实施例提出的量刑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1)至步骤(4):

(1)当用户触发新增罪名指令时,对已经量刑的罪行的罪名和量刑结果进行存储,并获取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

(2)根据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进行处理,得到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量刑结果;

(3)当具有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时,监测用户触发的数罪并罚量刑指令,上述数罪并罚量刑指令包括用户确定需要进行数罪并罚的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

(4)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进行处理,得到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

在上述步骤(1)中,服务器终端会将经量刑的罪行的罪名和量刑结果存储到上述案例数据库中。

上述步骤(2)中描述的根据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进行处理,得到用户再次确定的罪行的量刑结果的过程与上述步骤300至步骤304描述的量刑过程类似,这里不再赘述。

上述步骤(4)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得到数罪并罚的并罚量刑期限:

第一种情况: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有量刑结果的主刑为死刑时,将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确定为死刑。

第二种情况: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有量刑结果的主刑为无期徒刑时,将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确定为无期徒刑。

第三种情况: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有期徒刑,通过以下步骤(1)至步骤(5)确定数罪并罚的并罚量刑期限:

(1)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有期徒刑时,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第一刑期总和;

(2)在第一刑期总和小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6)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一刑期总和*0.3(6);

(3)在计算得到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240时,第一并罚量刑期限为240;

(4)在第一刑期总和大于等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7)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6+第一刑期总和*0.4(7);

(5)在计算得到的第一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00时,将第一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00。

第四种情况: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通过以下步骤(1)至步骤(5)确定数罪并罚的并罚量刑期限:

(1)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时,将有期徒刑的主刑的期限与拘役的主刑的期限相加,得到第二刑期总和;

(2)在第二刑期总和小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8)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二刑期总和*0.3(8);

(3)在计算得到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240时,第二并罚量刑期限为240;

(4)在第二刑期总和大于等于420时,通过以下公式(9)对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进行计算:

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6+第二刑期总和*0.4(9);

(5)在计算得到的第二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00时,将第二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00。

第五种情况: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包括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时,通过以下步骤(1)至步骤(7)确定数罪并罚的并罚量刑期限:

(1)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包括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时,对多个罪行中量刑结果为有期徒刑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有期徒刑刑期总和,对多个罪行中量刑结果为拘役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拘役刑期总和,并对多个罪行中量刑结果为管制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管制刑期总和;

(2)通过以下公式(10)计算有期徒刑的第三并罚量刑期限:

第三并罚量刑期限=多个有期徒刑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有期徒刑刑期总和*0.3(10);

(3)在计算得到的第三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240时,将第三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240;

(4)通过以下公式(11)计算拘役的第四并罚量刑期限:

第四并罚量刑期限=多个拘役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拘役刑期总和*0.3(11);

(5)在计算得到的第四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12时,将第四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12;

(6)通过以下公式(12)计算管制的第五并罚量刑期限:

第五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管制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管制刑期总和*0.3(12);

(7)在计算得到的第五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6时,将第五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6。

第六种情况: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拘役,通过以下步骤(1)至步骤(3)确定数罪并罚的并罚量刑期限:

(1)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拘役时,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第三刑期总和;

(2)通过以下公式(13)计算拘役的第六并罚量刑期限:

第六并罚量刑期限=多个拘役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三刑期总和*0.3(13);

(3)在计算得到的第六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12时,将第六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12。

第七种情况: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管制,通过以下步骤(1)至步骤(3)确定数罪并罚的并罚量刑期限:

(1)当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均为管制时,对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的主刑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第四刑期总和;

(2)通过以下公式(14)计算拘役的第七并罚量刑期限:

第七并罚量刑期限=多个管制的量刑结果中主刑的期限最大值*0.7+第四刑期总和*0.3(14);

(3)当计算得到的第七并罚量刑期限大于等于36时,将第七并罚量刑期限设置为36。

在通过上述七种情况确定数罪并罚的并罚量刑期限后,可以继续通过以下步骤确定数罪并罚的附加刑:

分别获取多个罪行的量刑结果中各量刑结果的附加刑,对获取到的附加刑中的罚金数量进行累加,得到并罚罚金数量,并对获取到的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进行累加,得到并罚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从而得到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

上述多个罪行数罪并罚的量刑结果,包括:并罚量刑期限、并罚罚金数量以及并罚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通过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进行单罪量刑和数罪并罚时,通过预设的公式和上述技术手段,将主刑数值化计算,使刑罚的逻辑体系更科学化,以确定的主刑的刑期和主刑格,计算附加刑如单(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单(并)处罚金,更体现了罪行相适应原则,进一步提高了量刑的准确率。

对上述实施例中出现的法律术语作进一步解释:

上述罪类:即类罪名,中国《刑法》中的类罪名是以犯罪的同类客体为标准进行概括的,共有10个类罪名。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上述罪名:罪名仅指具体罪名。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我国目前共有468个罪名。

上述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上述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的,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

上述数量情节增加表:记载犯罪过程中对于事实情节中涉及数量描述的进一步细化。例如抢劫罪的情节1:入户抢劫;其中情节1入户抢劫在数量情节中显示为每增加1次抢劫增加基础刑3年(36个月)。

上述事实情节增加表:记载犯罪过程中对于事实情节涉及数量描述之外的其他事实情节的详细说明。例如抢劫罪的情节1:入户抢劫;其中情节1入户抢劫在事实情节中显示为是否持械抢劫,选择持械抢劫情节后持械抢劫的增加基础刑10%。

上述浮动表:将刑法总则中的规定情节(法律情节)如自首、立功、教唆等情节对当前由事实情节得到的基准刑进行调整的幅度记录在该表中。其中总则浮动与个罪浮动是浮动表中的两类形态。总则浮动是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基准刑先行修正的指标。

通过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提出的量刑方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犯单一罪或是数罪的量刑,首先从单一罪开始,根据用户输入的罪名,从数据库中找出并显示出所有关于该罪的事实情节,由输入者选择犯罪嫌疑人最相符的犯罪事实。软件根据所有事实情节确定该罪的量刑格。

二、确定刑格后,根据本罪的犯罪构成及事实情节,依照情节表或者一定的算法确定该罪的起刑点。在起刑点的基础上,对各个事实情节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增量处理,即每增加或减少一定的量,对起刑点进行增加或减少一定的值;二是比例处理,即有该事实情节,则对起刑点进行一定比例的增减。对所有事实情节处理完毕后,得出个罪基准刑。

三、根据刑法总则中的规定,结合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特定法律情节如:犯罪主体责任能力情节(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等)、犯罪停止形态情节(包括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等)、共同犯罪情节(包括从犯、教唆犯等)、排除犯罪事由过当情节(包括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依据一定比例调节的方式进行调节,得出总则基础刑。

四、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及犯罪前后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方面的法律情节,如罪前表现情节(包括累犯、前科等)、罪后表现情节(包括自首、立功、坦白等)以及其他情节(包括自愿认罪、被害人过错、退赃退赔等)对总则基础刑依据比例调节的方式进行增减调节,得出个罪浮动刑。

五、犯罪嫌疑人若有其他犯罪事实,触犯其他罪名的,按照前四步得出该罪的个罪浮动刑,将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罪行得出的个罪浮动刑,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则(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得出全案的宣告刑,供输入方参考。本发明的特点:不仅能计算出主刑的刑期,还能根据刑法分则的要求,对犯罪的附加刑进行主动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提出一种量刑装置,用于执行上述实施例1中的量刑方法。

参见图4所示的量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提出一种量刑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400,用于获取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上述量刑请求指令包括: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

处理模块402,用于根据上述罪类、上述罪名和上述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

展示模块404,用于将确定的上述主刑和附加刑作为罪行的量刑结果展示给用户。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量刑装置,通过用户触发的量刑请求指令中包括的罪行的罪类、罪名和情节确定罪行的主刑和附加刑,与相关技术中只能人为主观进行量刑相比,使得量刑的过程尽量客观,避免同案不同判,使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不仅适用于人民法院刑罚量刑,实现量刑平衡、均衡和杜绝量刑偏差,也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民公安侦查和办案以及律师、法律研究所、法律院校学生学习和应用,应用简单广泛。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进行量刑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存储了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程序代码包括的指令可用于执行前面方法实施例中所述的方法,具体实现可参见方法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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