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60955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属于计算机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办公的需求,现在的计算机功能也越来越丰富,现在的计算机较为重要,因此需要做好保密措施,因此在计算机上设置专用的监控设备较为重要,但是,电脑上自带的摄像头不仅摄像效果较差,而且随着电脑的待机就停止工作,因此根本起不到监控的效果,另外,现在的摄像头大多为固定式设计,因此在使用时,摄像头的位置较为固定,这样摄像头的适用范围较小,起不到很好的监控效果;另一方面,现在的计算机大多为单屏式设计,在需要扩展展示时,往往由于屏幕较小,使用时较为不便,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精准度高,且结构较为新颖,具有较好的市场价值。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包括计算机本体,所述计算机本体底部设有底座,所述计算机本体通过支撑架安装在底座,所述计算机本体包括显示屏一、显示屏二和旋转柱,所述显示屏一通过旋转柱安装在显示屏二,所述显示屏一的背面设有监控装置,所述监控装置包括横向轨道、竖向轨道、滑动块、放置座和摄像头,所述摄像头安装在放置座上,所述放置座内设有通孔一和通孔二,放置座通过通孔一套设在横杆上,放置座通过通孔二套设在竖杆上,所述横杆和所述竖杆的一端均设有滑动块。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柱可双向转动。

进一步地,所述横向轨道和所述竖向轨道内均设有凹槽,所述滑动块上设有凹凸块,滑动块通过凹凸块安装在凹槽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包括显示屏一、显示屏二、旋转柱、底座、摄像头、放置座和滑动块。

1.需要双面进行展示,手动搬动显示屏一,这样在旋转柱的作用下能够使显示屏一和显示屏二展开,在显示屏一上的呈现能够进行设置,这样防止显示屏一倒置,因此在进行展示时,效果较好,且结构较为新颖;

2.通过调节滑动块分别在横向轨道和竖向轨道上的位置能够进一步调节放置座的位置,这样能够起到调节摄像头位置的作用,从而摄像头能够工作在各个范围。

3.该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设计合理,精准度高,具有较好的市场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内监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内放置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内滑动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支撑架、3-显示屏一、4-显示屏二、5-旋转柱、6-横向轨道、7-竖向轨道、8-滑动块、9-放置座、10-横杆、11-摄像头、12-竖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包括计算机本体,计算机本体底部设有底座1,计算机本体通过支撑架2安装在底座1,计算机本体包括显示屏一3、显示屏二4和旋转柱5,显示屏一3通过旋转柱5安装在显示屏二4,显示屏一3的背面设有监控装置,监控装置包括横向轨道6、竖向轨道7、滑动块8、放置座9和摄像头11,摄像头11安装在放置座9上,放置座9内设有通孔一和通孔二,放置座9通过通孔一套设在横杆10上,放置座9通过通孔二套设在竖杆12上,横杆10和竖杆12的一端均设有滑动块8。

旋转柱5可双向转动,横向轨道6和竖向轨道7内均设有凹槽,滑动块8上设有凹凸块,滑动块8通过凹凸块安装在凹槽内,在使用时,若需要双面进行展示,手动搬动显示屏一3,这样在旋转柱5的作用下能够使显示屏一3和显示屏二4展开,在显示屏一3上的呈现时,需要工作人员进行操作设置,防止显示屏一3倒置,因此在进行展示时,效果较好,且结构较为新颖,在需要进行监控时,位于显示屏一3背面的监控装置能够进行工作,通过调节滑动块8分别在横向轨道6和竖向轨道7上的位置能够进一步调节放置座9的位置,在调节过程中,随着滑动块8的移动,套设在横杆6和竖杆7上的放置座9将会随着移动,这样能够起到调节摄像头11位置的作用,从而摄像头11能够工作在各个范围,且调节精度较高,该具有监控设备的计算机设计合理,精准度高,具有较好的市场价值。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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