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采集模块,用于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第二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指纹识别模块,包括指纹识别装置,所述指纹识别装置对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进行验证;
指纹保存模块,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模块的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云端服务器进行保存或者传输到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进行保存;
位置跟踪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获取并适时跟踪所述遗失物的当前所处的地理位置并发送至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一指纹比对模块,用于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公民指纹库连接以与公民的指纹进行比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指纹比对模块,用于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小偷指纹库连接以与小偷的指纹进行比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登记备案模块,用于将所述遗失物的相关信息、失主联系方式及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公安系统建立的遗失物追寻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提醒模块,用于控制所述遗失物输出提醒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禁止使用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禁止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允许使用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相符合时,允许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拾得处理模块,用于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所述遗失物上显示联系电话,和/或,将所述遗失物的丢失信息发布至失物招领平台,当所述遗失物被归还至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后,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向所述遗失物指定关联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所有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