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7330706发布日期:2019-04-05 22:03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大多数贷款业务需要贷款申请人提供资产抵押,但为了满足个别客户群体的需求,针对征信资质良好的贷款申请人,贷款机构推出了无抵押贷款业务,贷款申请人无需提供资产进行抵押,只需通过提供资料证明个人的征信资质,并由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即可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放款给贷款申请人。

然而,现有无抵押贷款业务流程繁多,容易被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征信资质材料、担保合同等资料来骗取贷款,导致无抵押贷款业务的真实性存疑,存在欺诈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以解决无抵押贷款业务存在欺诈风险的问题。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在接收到贷款申请人发起的贷款申请之后,通过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担保机构查看并审核所述区块链上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证明,所述征信证明由管理所述征信证明的指定机构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征信证明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流水证明和/或纳税证明,所述预设通道上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

若所述担保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则获取由贷款申请人与所述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若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则向所述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在所述贷款机构审核所述征信证明通过后,由所述贷款申请人与所述贷款机构签订产生;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贷款机构根据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发放约定款项给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记录;

将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并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向征信机构授权,以使所述征信机构记录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并更新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所述还款信息每当所述贷款申请人按照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还款时产生,所述预设通道上还包括所述征信机构。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征信证明审核模块,用于在接收到贷款申请人发起的贷款申请之后,通过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担保机构查看并审核所述区块链上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证明,所述征信证明由管理所述征信证明的指定机构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征信证明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流水证明和/或纳税证明,所述预设通道上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

担保协议获取模块,用于若所述担保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则获取由贷款申请人与所述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贷款申请模块,用于若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则向所述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

贷款合同上链模块,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在所述贷款机构审核所述征信证明通过后,由所述贷款申请人与所述贷款机构签订产生;

放款记录上链模块,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贷款机构根据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发放约定款项给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记录;

还款信息上链模块,用于将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并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向征信机构授权,以使所述征信机构记录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并更新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所述还款信息每当所述贷款申请人按照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还款时产生,所述预设通道上还包括所述征信机构。

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

上述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在接收到贷款申请人发起的贷款申请之后,通过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担保机构查看并审核所述区块链上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证明,所述征信证明由管理所述征信证明的指定机构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征信证明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流水证明和/或纳税证明,所述预设通道上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若所述担保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则获取由贷款申请人与所述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若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则向所述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然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在所述贷款机构审核所述征信证明通过后,由所述贷款申请人与所述贷款机构签订产生;接着,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贷款机构根据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发放约定款项给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记录;最后,将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并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向征信机构授权,以使所述征信机构记录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并更新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所述还款信息每当所述贷款申请人按照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还款时产生,所述预设通道上还包括所述征信机构。可见,本发明基于区块链技术,预先在担保机构、贷款机构、征信机构等多方达成共识后,在区块链上设置智能合约,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管理无抵押贷款业务的全流程,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全流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无抵押贷款业务的真实性,降低了无抵押贷款业务的欺诈风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的一应用环境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的一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身份验证的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对担保机构进行身份验证的流程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判断担保协议是否满足贷款触发条件的流程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违约赔偿时的流程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计算机设备的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可应用在如图1的应用环境中,其中,客户端通过网络与服务器进行通信。其中,该客户端可以但不限于各种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便携式可穿戴设备。服务器可以用独立的服务器或者是多个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来实现。

在一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以该方法应用在图1中的服务器为例进行说明,包括如下步骤:

101、在接收到贷款申请人发起的贷款申请之后,通过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担保机构查看并审核所述区块链上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证明,所述征信证明由管理所述征信证明的指定机构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征信证明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流水证明和/或纳税证明,所述预设通道上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

本实施例中,贷款申请人首先发起贷款申请,服务器可以通过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担保机构查看并审核所述区块链上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证明,通过验证该征信证明来评估该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资质是否良好,从而担保机构以此为依据来确定是否为该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

需要说明的是,该征信证明由管理所述征信证明的指定机构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该征信证明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流水证明和/或纳税证明。进一步地,所述征信证明通过以下步骤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201、获取车辆管理所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并将所述车辆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和/或

202、获取房产管理局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房产证明,并将所述房产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和/或

203、获取银行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收入流水证明,并将所述收入流水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和/或

204、获取税务局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纳税证明,并将所述纳税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由上述步骤201-204可知,本实施例中,征信证明的资料均由管理这些征信证明对应的官方机构来更新至区块链上,可以确保征信证明的准确无误,且防止了不法分子伪造这些征信证明。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将征信证明记录至区块链上之后,基于区块链的不可更改性,可以防止征信证明被篡改,为征信证明的真实性提供保障,同理,后续步骤中将协议或信息记录至区块链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本实施例中的区块链可以采用hyperledgerfabri(一种开源的区块链框架)的区块链结构,该hyperledgerfabri可以作为开发模块化体系结构的区块链应用程序的基础,有助于诸如共识和会员服务等组件实现即插即用,使用容器技术来托管构成系统应用逻辑的智能合约。基于hyperledgerfabri的共识机制,可以预先搭建无抵押贷款业务中各个交易方的共识,并基于各个交易方的共识部署智能合约。可知,在某个应用场景下,无抵押贷款业务的各个交易方至少可以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所述贷款机构。

优选地,本实施例中,可以采用javasdk(软件开发工具包)开发出能为贷款申请人提供操作界面的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可以通过网络与该服务器进行通信连接。贷款申请人可以使用该应用程序向该服务器发起贷款申请。

需要说明的是,该区块链上可以设置通道,例如以hyperledgerfabric为框架的区块链上可以设置多通道multi-channel,不同通道上的不同节点只能查看当前通道上的交易数据,不同通道上的不同节点也只需维护本通道加入区块链的账本信息即可,而感应不到其他通道的存在,这样可以满足不同业务场景下不同交易方访问不同数据的基本要求,从而实现多业务多数据的隔离,避免无关机构节点访问数据。本实施例中,可以在该区块链上预设通道,该通道上至少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所述贷款机构,这样,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使得通道上的交易方查看该区块链上的数据,比如查看所述征信证明。

102、若所述担保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则获取由贷款申请人与所述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在该担保机构审核征信证明并通过之后,所述贷款申请人会与所述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其中,该担保机构既可以是一家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也可以由两家以上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共同组成,并共同承保。本实施例中,贷款申请人可以通过智能终端上的应用程序与该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协议。

在服务器获取到该担保协议之后,可以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需要说明的是,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promises),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是区块链上满足触发条件会自动执行的自动化脚本代码。本实施例中,可以使用golang语言开发智能合约,贷款申请人使用应用程序的操作界面,当需要在该操作界面上进行查询或写入区块链上数据时,可以通过应用程序调用该智能合约的接口,完成对该区块链上数据的查询和读写。

进一步地,如图3所示,所述担保协议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第一电子签名、在签订所述担保协议时采集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人脸图片和个人语音,在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301、对所述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302、将所述第一文本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比对结果;

303、提取所述人脸图片上的人脸特征;

304、将提取得到的所述人脸特征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

305、提取所述个人语音中的申请人声纹;

306、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申请人声纹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

307、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执行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的步骤。

对于步骤301,可以理解的是,贷款申请人在签订担保协议时,会在担保协议上签署自己的电子签名,即该第一电子签名,服务器可以通过对该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对于步骤302,可以理解的是,识别得到的该第一文本,若该第一电子签名为贷款申请人本人签署,则该第一文本的名字自然与该贷款申请人的姓名一致,通过将第一文本与该贷款申请人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对比结果。

对于步骤303,本实施例中,在签订所述担保协议时需要采集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人脸图片,并将该人脸图片提交给服务器。服务器在获取到该人脸图片后,可以提取该人脸图片上的人脸特征。

对于步骤304,该贷款申请人可以在服务器上预留自己的人脸特征,比如,贷款申请人在上述应用程序中注册自己的账户时,服务器可以通过应用程序要求贷款申请人进行实名验证,在实名验证过程中,贷款申请人需要上传本人的自拍照片,从而服务器可以在该自拍照片上提取出贷款申请人的人脸特征作为预留人脸特征。在执行步骤304时,服务器可以将步骤303提取得到的所述人脸特征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可知,当该第二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时,则表示签订该担保协议的人为贷款申请人本人,反之,则表示签订该担保协议的人并非贷款申请人本人,存在欺诈风险。

对于步骤305,本实施例中,在签订所述担保协议时需要采集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个人语音,例如担保机构可以通过该应用程序询问该贷款申请人“请问是否为本人”,该贷款申请人通过语音回复后,应用程序可以采集到这些个人语音。然后,将该个人语音提交给服务器。服务器在获取到该个人语音后,可以提取该个人语音中的声纹,即该申请人声纹。

对于步骤306,与步骤304同理,该贷款申请人可以在服务器上预留自己的声纹,比如,贷款申请人在上述应用程序中注册自己的账户时,服务器可以通过应用程序要求贷款申请人进行实名验证,在实名验证过程中,贷款申请人需要上传本人的语音,从而服务器可以从上传的语音中提取出贷款申请人的声纹作为预留声纹。在执行步骤306时,服务器可以将步骤305提取得到的所述申请人声纹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可知,当该第三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时,则表示签订该担保协议的人为贷款申请人本人,反之,则表示签订该担保协议的人并非贷款申请人本人,存在欺诈风险。

对于步骤307,当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时,则可以认为该贷款申请人的身份是真实的,因此服务器可以确定所述贷款申请人身份验证通过,服务器可以执行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的步骤。反之,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中任意一个对比结果为对比不一致,则可以确定所述贷款申请人身份验证不通过。

可知,上述步骤301-307通过贷款申请人的电子签名、人脸特征、声纹三个要素来综合判断签订该担保协议的人是否为贷款申请人的本人,只有在三个要素的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也即三个要素均验证通过时,才能认为签订该担保协议的贷款申请人的身份是真实的,大大增加了不法分子伪造担保协议的难度,提高了担保协议的真实性。

进一步地,所述担保协议还可以包括所述担保机构的第二电子签名,服务器可以根据该第二电子签名对该担保机构进行身份验证,若身份验证通过,则可以认为该担保机构的身份真实性得到确认。为此,如图4所示,在步骤307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401、将所述第二电子签名与所述担保机构的预留电子签名对比,得到第四对比结果;

402、若所述第四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则执行步骤307。

对于步骤401,本实施例中,担保机构可以预先将自己的电子签名预留到服务器中,即该预留电子签名。具体地,该预留电子签名可以是担保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名,也可以是该担保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专用章。可以理解的是,在签订担保协议之前,担保机构可以预先在服务器对接的应用程序上注册,注册时,该担保机构需要提供该预留电子签名给服务器。更进一步地,该担保机构的预留电子签名还可以上传至区块链上,当服务器需要使用该预留电子签名时,从区块链上获取得到。

在得到该第二电子签名后,服务器可以将所述第二电子签名与所述担保机构的预留电子签名对比,得到第四对比结果。

对于步骤402,可以理解的是,当所述第四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时,则可以认为该担保机构的身份是真实的,因此服务器可以确定所述担保机构身份验证通过,从而执行上述步骤307。反之,若所述第四对比结果为对比不一致,则确定所述担保机构身份验证不通过,不可执行上述步骤307。

103、若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则向所述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

服务器将所述担保协议上传至区块链后,此时,可以检测该担保协议是否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若满足,则服务器向该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可以理解的是,该贷款触发条件可以预设在智能合约中,该贷款触发条件的具体内容主要由各个交易方达成共识并设置,对此本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考虑到无抵押贷款业务由于无需贷款申请人提供抵押资产,更需要严格把控坏账风险,而担保协议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层保障。可以理解的是,在评估担保协议是否能起到预防坏账风险时,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以及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金额均是考量的因素。为此,进一步地,如图5所示,在步骤103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501、获取所述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金额;

502、获取所述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

503、判断所述担保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且小于所述注册资本,若是,则执行步骤504,若否,则执行步骤505;

504、确定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

505、确定所述担保协议不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

对于上述步骤501,可以理解的是,贷款申请人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协议时,会在担保协议上约定好担保金额,因此,担保协议上传后,服务器可以获取到该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金额。

对于上述步骤502,服务器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的渠道查询并获取到该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可以理解的是,该注册资本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也即当出现违约情况且贷款申请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担保机构在担保范围内替贷款申请人偿还的能力。

对于上述步骤503-505,服务器在获取到该担保金额和该注册资本之后,可以判断所述担保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且小于所述注册资本。可知,若该所述担保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且小于所述注册资本,则说明该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覆盖了本次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且该担保公司具有担保实力,因此可以确定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反之,若所述担保金额小于所述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或大于等于所述注册资本,则说明该担保公司要么担保范围不足以覆盖本次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要么担保公司不具有担保实力,这都会给本次无抵押贷款带来较大的坏账风险,为此,可以确定所述担保协议不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

104、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在所述贷款机构审核所述征信证明通过后,由所述贷款申请人与所述贷款机构签订产生;

本实施例中,该贷款机构接收到贷款申请之后,可以审核区块链上的征信证明,若该征信证明审核通过,则贷款机构会与该贷款申请人签订无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服务器可以调用该智能合约的接口并将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上。

在某些应用场景下,贷款机构与贷款申请人签订无抵押贷款合同之前,还需要审核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在征信信息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同意贷款给贷款申请人。本实施例中,进一步地,在步骤104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601、将来自所述贷款机构的查询请求转发至征信机构,所述查询请求为查询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的请求;

602、获取所述征信机构反馈的所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并将所述征信信息发送至所述贷款机构;

其中,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具体是在所述贷款机构审核所述征信证明和所述征信信息通过后,由所述贷款申请人与所述贷款机构签订产生。

对于步骤601,在向所述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之后,贷款机构在给贷款申请人贷款之前,查询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因此其会发出查询请求给服务器,从而服务器转发该查询请求至征信机构。

对于步骤602,可以理解的是,将该查询请求转发给征信机构后,征信机构会反馈该贷款申请人的证信信息给服务器,从而服务器可以将所述征信信息发送至所述贷款机构。

在步骤601和步骤602之后,在执行步骤104之前,所述贷款机构会审核所述征信证明和所述征信信息,审核通过后,所述贷款机构再与贷款申请人签订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然后再执行步骤104。

105、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贷款机构根据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发放约定款项给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在该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该区块链之后,无抵押贷款合同生效,该贷款机构会根据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直接发放约定款项给所述贷款申请人,此时该放款动作将产生所述放款记录信息。具体地,该放款记录信息可以包括放款方、收款方、放款金额、放款日期等信息。在产生该放款记录信息后,服务器可以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106、将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并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向征信机构授权,以使所述征信机构记录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并更新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所述还款信息每当所述贷款申请人按照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还款时产生,所述预设通道上还包括所述征信机构。

在贷款机构放款给贷款申请人后,贷款申请人需要按照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进行还款,每当该贷款申请人还款时会相应产生还款信息,服务器可以将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另外,由于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行为通常影响该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因此,本实施例中还需要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向所述征信机构授权,以使所述征信机构记录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并更新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

其中,该预设通道上还包括该征信机构,这样服务器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使得通道上的该征信机构查看该区块链上的数据,比如查看所述征信证明、所述担保协议、无抵押贷款合同、所述征信信息、所述放款记录信息和所述还款信息。

在贷款机构与贷款申请人签订无抵押贷款合同后,存在贷款申请人违约的可能性,违约后该无抵押贷款业务还涉及后续赔偿的流程。本实施例中,进一步地,如图6所示,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701、若所述贷款申请人对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违约,则将所述贷款机构根据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违约行为作出的违约赔偿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702、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赔偿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赔偿记录信息为所述贷款申请人或所述担保机构根据所述违约赔偿信息向所述贷款机构进行赔偿的记录。

对于上述步骤701,当所述贷款申请人对所述贷款合同违约时,贷款机构会根据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违约行为作出的违约赔偿决定,即得到违约赔偿信息,服务器可以将该违约赔偿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对于步骤702,可以理解的是,在贷款机构作出违约赔偿决定,得到违约赔偿信息后,一般来说,贷款申请人需要按照该违约赔偿信息进行赔偿,贷款申请人赔偿后会产生赔偿的记录,即该赔偿记录信息。但是,也存在该贷款申请人无法赔偿的情况吧,比如贷款申请人无资产、无能力进行赔偿,此时签订该担保协议的担保机构需要替该贷款申请人进行赔偿,赔偿后同样会产生赔偿记录信息。从而,服务器可以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赔偿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进一步地,为了提高对该无抵押贷款交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所述预设通道上还可以包括监管机构,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通过所述预设通道授权所述监管机构查看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征信证明、所述担保协议、无抵押贷款合同、所述征信信息、所述放款记录信息和所述还款信息。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施例中,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该预设通道授权查看所述区块链上的交易数据,从而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本次无抵押贷款交易过程的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若该监管机构查看发现区块链上某些交易数据存在虚假,则可以按照智能合约的约定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本发明实施例中,在接收到贷款申请人发起的贷款申请之后,通过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担保机构查看并审核所述区块链上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证明,所述征信证明由管理所述征信证明的指定机构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征信证明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流水证明和/或纳税证明,所述预设通道上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若所述担保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则获取由贷款申请人与所述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若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则向所述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然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在所述贷款机构审核所述征信证明通过后,由所述贷款申请人与所述贷款机构签订产生;接着,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贷款机构根据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发放约定款项给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记录;最后,将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并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向征信机构授权,以使所述征信机构记录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并更新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所述还款信息每当所述贷款申请人按照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还款时产生,所述预设通道上还包括所述征信机构。可见,本发明基于区块链技术,预先在担保机构、贷款机构、征信机构等多方达成共识后,在区块链上设置智能合约,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管理无抵押贷款业务的全流程,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全流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无抵押贷款业务的真实性,降低了无抵押贷款业务的欺诈风险。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在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该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与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一一对应。如图7所示,该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包括征信证明审核模块801、担保协议获取模块802、贷款申请模块803、贷款合同上链模块804、放款记录上链模块805和还款信息上链模块806。各功能模块详细说明如下:

征信证明审核模块801,用于在接收到贷款申请人发起的贷款申请之后,通过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担保机构查看并审核所述区块链上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证明,所述征信证明由管理所述征信证明的指定机构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征信证明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流水证明和/或纳税证明,所述预设通道上包括所述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

担保协议获取模块802,用于若所述担保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则获取由贷款申请人与所述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担保协议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贷款申请模块803,用于若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则向所述贷款机构发出贷款申请;

贷款合同上链模块804,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在所述贷款机构审核所述征信证明通过后,由所述贷款申请人与所述贷款机构签订产生;

放款记录上链模块805,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贷款机构根据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发放约定款项给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记录;

还款信息上链模块806,用于将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并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向征信机构授权,以使所述征信机构记录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信息并更新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信息,所述还款信息每当所述贷款申请人按照所述无抵押贷款合同还款时产生,所述预设通道上还包括所述征信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担保协议可以包括所述贷款申请人的第一电子签名、在签订所述担保协议时采集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人脸图片和个人语音,所述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文字识别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第一对比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文本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比对结果;

人脸特征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人脸图片上的人脸特征;

第二对比模块,用于将提取得到的所述人脸特征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

声纹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个人语音中的申请人声纹;

第三对比模块,用于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申请人声纹与所述贷款申请人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

第一触发模块,用于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触发所述担保协议获取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担保协议还可以包括所述担保机构的第二电子签名,所述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第四对比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二电子签名与所述担保机构的预留电子签名对比,得到第四对比结果;

第二触发模块,用于若所述第四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则触发所述第一触发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担保金额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金额;

注册资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

担保金额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担保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且小于所述注册资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担保金额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是,则确定所述担保协议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担保金额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否,则确定所述担保协议不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无抵押贷款的触发条件。

进一步地,所述征信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模块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车辆证明上链模块,用于获取车辆管理所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车辆证明,并将所述车辆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和/或

房产证明上链模块,用于获取房产管理局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房产证明,并将所述房产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和/或

收入流水上链模块,用于获取银行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收入流水证明,并将所述收入流水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和/或

纳税证明上链模块,用于获取税务局提供的所述贷款申请人的纳税证明,并将所述纳税证明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关于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的具体限定可以参见上文中对于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中的各个模块可全部或部分通过软件、硬件及其组合来实现。上述各模块可以硬件形式内嵌于或独立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处理器中,也可以以软件形式存储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存储器中,以便于处理器调用执行以上各个模块对应的操作。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该计算机设备可以是服务器,其内部结构图可以如图8所示。该计算机设备包括通过系统总线连接的处理器、存储器、网络接口和数据库。其中,该计算机设备的处理器用于提供计算和控制能力。该计算机设备的存储器包括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内存储器。该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存储有操作系统、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该内存储器为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的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程序的运行提供环境。该计算机设备的数据库用于存储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中涉及到的数据。该计算机设备的网络接口用于与外部的终端通过网络连接通信。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例如图2所示的步骤101至步骤106。或者,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的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7所示模块801至模块806的功能。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例如图2所示的步骤101至步骤106。或者,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贷款数据处理装置的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7所示模块801至模块806的功能。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本申请所提供的各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对存储器、存储、数据库或其它介质的任何引用,均可包括非易失性和/或易失性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om)、可编程rom(prom)、电可编程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者外部高速缓冲存储器。作为说明而非局限,ram以多种形式可得,诸如静态ram(sram)、动态ram(dram)、同步dram(sdram)、双数据率sdram(ddrsdram)、增强型sdram(esdram)、同步链路(synchlink)dram(sldram)、存储器总线(rambus)直接ram(rdram)、直接存储器总线动态ram(drdram)、以及存储器总线动态ram(rdram)等。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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